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这两年,我国经济形势引起广泛关注。从最近公布的上半年经济数据可知,我国经济既有回稳向好的趋势,又存在许多困难和风险。下文将基于我国当前的经济走势,对未来发展前景、商事改革、经济发展新活力进行探讨。
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目前,我国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没理顺,政府直接配置资源过多,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干预也过多,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就是针对这些不合理的行政管理模式,根据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从百姓经商兴业这第一道门改起。它以改革工商登记为切入点,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并通过改革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激发广大群众的创造力和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既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适应全球竞争趋势的迫切要求。 要使改革取得实效,关键要把改革方案变成改革的实践,变成从上到下的具体行动。因此,做实改革内容,创新改革举措,需努力在六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登记制,降低资金门槛和百姓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率;二是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许可为后置审批许可,仅保留34项前置审批许可项目;这不是程序上的简单变化,重要的是能促进政府部门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三是改企业年检制为年报公示制。这样,既可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又为建立信用体制奠定了基础;四是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实现抽查对象和抽查主体等“双随机”,进一步规范部门执法,减少执法上的随意性;五是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释放住所的存量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六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和政府管理效率。
创新的繁荣是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
近年经济增长持续下行,而企业数量大幅度增长,由此看来,企业增长与经济增长似乎是矛盾的。然而,这个问题可以从三方面来看: 其一,新企业的大量增长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逐步提高的。与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快速拉动不同,企业发展是一个相对较慢的变量。新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从初创到发展壮大是逐步发展的过程,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持续提高的。 其二,新企业的大量增长,对经济增长发挥结构性作用,缓解衰退产业对经济的冲击。近年来,经济下行主要是传统制造业、产能过剩行业在大幅下滑。而大量新企业的增长,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新型业态的大量涌现,对解决衰落产业的下行,缓解经济的下行压力有重要作用。 其三,新企业的大量增长,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发展。有些观点认为商事制度改革与地方经济相隔太远,实际上两者密切相关。通过对各省区的数据分析可知,一个省区市场主体数量越多、企业数量越多,GDP规模也越大;企业密度越高,人均GDP的水平就越高。
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大方向出发,国内市场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是在于体制机制本身。目前,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机制不健全,公开、统一、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形成,这不仅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制约着经济转型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也成为制约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为此,要强化三个创新: 首先,要创新监管理念,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目前,有种认识误区:市场的创新、企业的创新都超前于政府,而市场之所以发展快就是因为政府不管的结果。事实上,任何创新都会领先于政府管理,这是对的。但要维护创新,维护发展,不能没有规则,没有规范,没有法外市场。任何不受监管的创新,都蕴藏着风险。况且,企业健康发展也需要有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否则,非但不能优胜劣汰,反而是劣驱逐优。 其次,要创新监管政策。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监管要以竞争政策为依据。目前,竞争政策已在我国经济政策中处于优先地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虽然在缩小,但是差异化、赶超型产业政策的负面问题越来越突出。加上政府选择、政府补贴、行政主导等方式,导致直接配置资源过多过泛,扭曲了市场信号,形成不公平竞争。因此,接下来要努力完成“促进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效协调,建立和规范产业政策的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机制”这项改革举措将逐步完善我国竞争政策的框架和实施机制。 最后,要创新监管手段。新的监管理念以及政策思路,需要新技术手段来支撑。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促进了技术、资源和市场的跨时空跨领域融合,颠覆了许多传统的产业模式和消费模式,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今后,要强化企业信用监管,让信用创造财富,使违规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降低市场经济运行成本,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要利用大数据资源,通过建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 (作者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本文是刘草心根据作者在2015网易经济学家年会夏季论坛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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