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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8月03日 星期一

城市防灾减灾亟需全副武装

■金磊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8月03日   第 06 版)

  2015年7月28日,正值唐山大地震39周年。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是20世纪全球最大的地震劫难之一,正如灾难作家钱钢在2005年《唐山大地震》中所说:“24万人无疑是一个悲哀的整体,他们带走了城市完整的活力,使遭灾的城市在外貌及精神上都有残缺感。”这里并非有意用悲悯的手去撕开唐山大地震的疤痕,而是要对城市进行理性发问:如何使防灾减灾之策有效指导城市建设,使“十三五”城市防灾规划的顶层设计与布局更有针对性。

  全球每年大约发生各级地震500万次,其中有感地震约占1%,这其中能造成轻微破坏的千次左右,而造成巨大破坏的地震十几次。据中国地震局数据,1990-2013年,我国地震共造成10250.17亿元经济损失(2008年汶川地震损失最大),平均每年地震灾害事件12.1次,地震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越来越严重,已呈现同等震级条件下地震损失越来越高的态势。

  人类在经历过大量的地震之后,逐渐达成一个共识:地震不杀人,杀人的是倒塌的建筑物。在世界130次巨灾地震中,90-95%的伤亡是建筑物倒塌所致,而在突如其来的地震面前,各类房屋的安全度有着天壤之别。

  据此,为了减少灾害的侵犯,我们要以国家正编研的“十三五”为契机,将综合减灾,尤其是防御巨灾对城市的侵袭作为规划研究重点,使国家在应对“十三五”防灾规划过程中,既有宏观政策,也有针对提升城乡公众住房安全度的微观操作措施,努力实现社会治理与应急安全管理的合一。

  从宏观上看,2003年“非典”事件以来,我国城市防灾、抗灾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防抗救一体化的综合减灾体系初步形成,但迄今由于缺少必要的城市灾害法制建设,总体上应对巨灾的能力还相当薄弱。如果说“汶川5.12”地震灾害该举全国之力支援,那么更多的灾事就不应不计成本及投入去救援,一个没有防灾减灾“投入产出比”效益分析的城市化减灾战略是可持续发展的有害要素。

  城市频发的大量灾害说明,中国城市面临的灾难挑战日益突出: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导致环境巨灾;中国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城市群、一体化等)加剧新型巨灾的风险;全球各类巨灾的影响不可能不扩展到中国来。

  面对这些挑战,这就要涉及到可持续密度与承载力等命题,具体讲,我们要正视四大直辖市与“京津冀一体化”的安全问题,尤其要研究城市之灾的复杂性与难预知性;要正视城市生命线系统承载能力的有效性;要探讨面向巨灾的城市综合减灾的处置过程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作为巨灾应对,还必须具备灾害区划及“警戒线”的保障能力,具备最大限度减少人为灾害并造成灾害扩发化的遏制力。

  从微观上看,面对建设中国安全住居的大目标,精细化防灾减灾管理无止境。具体讲,至少有四点要求:其一,面对自然巨灾,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及防灾规划者要密切配合,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即要有最大灾害假想风险分析,树立抗震减灾设计观,选取抗震性能良好的建筑形式,从根本上提升新建项目的安全可靠性;其二,要利用“十三五”规划,使“居者安其屋”真正落实,即要改变全国农村住房不设防的落后局面,使之形成安全规范及建设要点,此外,全国老楼危楼安全已如芒刺在背,必须“治疗”;其三,城市防灾能力的获得,需改变预案原则规定多、行动细节规定少的弊端。不少超大城市灾难事故证明:再高明的领导指挥员也能力受限,再完善的预案也难面面俱到,只有通过精细化管理才能做到有备无患;其四,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尤其离不开公共服务体系的载体服务,要扎实推进以巨灾保险为中心的灾害保险试点建设,推进中小学及社区安全救护文化教育体系建设,真正补上公共服务防灾之“短板”。

  (作者系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

城市防灾减灾亟需全副武装
养老产业化可行
长度比面积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