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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7月20日 星期一

海绵城市需要“试点”突破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天瑞 康克佳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7月20日   第 13 版)

  作者简介: 

  徐振强,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中心所长。自2012年以来,作为项目(执行)负责人,先后主持项目近10项(其中国际合作4项、部委级2项、北京市折子工程1项等)。2015年上半年,发表多篇关于海绵城市主题的科技论文,涉及国家政策、申报试点和绩效评价等。

  

  中国城市报:海绵城市是规划的进步还是亡羊补牢最合理的选择? 

  徐振强:海绵城市是对我国当前传统规划体系的创新。因为城市规划以往主要从物质空间进行考量,而对以雨水为代表的城市非传统水源利用关注不够,所以与以往相比,海绵城市战略的提出是进步的标志。与此同时,与国外在该领域已经达到先进水平的国家,如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和美国等相比,我国至少落后二十年。在解决好产城融合等突出城市发展需求的同时,以海绵城市作为切入点,来重视城市生态问题,符合今年中央政治局对于全面推进“绿色化”的顶层设计要求。结合国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热潮,我认为海绵城市的创建不应该仅仅考虑规划雨水的利用,还应该从城市开发模式的视角予以创新,改变以往粗放、高生态冲击的开发方式和高速扩张的空间发展模式,不断实现城市低冲击开发。 

  中国城市报:如何避免海绵城市收集的雨水成为第二个“垃圾分类”? 

  徐振强:当前,雨水利用必须依靠政府。我国部分城市推行中水利用都遇到难题,雨水利用更加困难,经济性和绝对量等方面均劣势明显。建议首先从倡导分散式利用开始,以小区为单位,开展雨水收集试点;结合公共建筑,开展项目应用。与此同时,应重视规划的有效性和经济合理性。按照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等原则实施空间规划,并注重部门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如园林部门管绿地、环保部门管水质和城建部门管网线,要取得试点成效,必须要依靠多家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锁定症结、完善标准和修订规范。当前,绝大多数城市,围绕雨水还是以排为核心出发点,主要是考虑城市安全,对于雨水综合利用,缺乏统一认知和实践工具支撑。因此,现阶段从基本面来看,针对雨水利用,建议通过海绵体的建设,将富余的雨水通过收集、渗透、输送,尝试开展应用,并最终返回到自然,补给地表(下)水,要实现海绵城市开发的成功商业模式目前还不具备条件。 

  中国城市报:海绵城市的主要成本是什么?由哪个部门来经营更有利于其发展? 

  徐振强: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成本并不高于传统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比如说雨水花园、渗透比例高的道路这些成本和以前的建设成本比,增加的部分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至于由哪个部门来经营更有利于其发展,我认为还是要先制定可以被各方接纳的规范,再考虑具体的管理和实施。

  首先,这种知识创新相对来说比较新,地方的城建系统还不能完全接纳这种新思想;其次,目前存在技术标准的矛盾,比如说地方道路绿地的规范中要求是绿地要高于道路,但是在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时,要求低于道路。因此,交通和园林绿化部门之间需要协调。再者,在城市“多龙治水”长期存在,海绵城市也面临该现状,建蓄水池归城建系统管,储蓄归水务管,而水质归环保,如水用到园林绿化,又要和园林部门协商,因此,需要多元化的协作机制保障雨水利用是闭环。 

  所以要想真正突破这个瓶颈就需要有一批试点城市。海绵城市的实施和管理涉及政府内部的合作问题,同时也考验了城市领导层决心,而其重点是需要打通城建、水利、环保等部门之间衔接的问题。这时就需要考虑行政单位之间的闭环问题,比如说城建在规划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园林部门也需要用这些水。海绵城市必须打破系统壁垒,通过试点来制定标准,才能更好地进行试验和推行,而且同时也可以帮助其他城市理解什么叫海绵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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