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广东省继之前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省城镇落户。
基本原则是:坚持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尊重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稳妥规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坚持分类管理、有序迁移,合理调整城乡之间、各类城市之间人口结构;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布局,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户籍政策。
同时,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二是创新人口管理;三是有效解决广东省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四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此次,广东户籍制度改革有四个特色。一是在政策调整上进一步明确省内城市的人口准入条件;二是在管理创新上提出了统一省内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三是在民生与人才引进上加快解决省内流动人口存量问题;四是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更多的改革措施。 (曾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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