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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6月22日 星期一

产城融合≠产业+城市

■叶振宇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6月22日   第 08 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产城融合发展作为我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内容,写入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中。会后,“产城融合”迅速走红神州大地,甚至成为房地产开发商华丽转型的响亮口号。

  时下,产城融合发展不仅从理念上引领了新一轮新城新区建设,同时还顺理成章地成为许多地方启动新型城镇化工作的主要抓手。可是在地方实践中,“产城融合发展”似乎偏离了中央原本的意图。有些地方官员把产城融合发展简单地理解为“产城融合=产业+城市”,于是不顾实际情况,将产业和城市进行形式上的拼凑,而忽视了产业和城市之间的互动规律。

  正是由于产城融合发展被曲解或误读,所以很多地方才会出现各种各样低水平的产城融合现象,比较典型的现象有:

  第一,产城融合发展流于形式,缺少产业支撑的实质内容,于是一些新城沦为“空城”。

  第二,房地产商打着“产城融合”的旗号到处攻城掠地,说是搞产业新城,实际是开发房地产。

  第三,地方政府不熟悉产城融合发展的市场化运作,盲目而上,背负巨债建设新城,结果酿成地方债务危机。

  第四,地方政府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本是好事,但由于缺少对城市包容性的关注,特别是低收入或弱势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问题,由此引发更为严重的城市贫困问题。

  当然,低水平的产城融合现象远不止这些,危害也不小。如不尽早妥善解决,可能形成非常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风险。

  可见,深化产城融合发展的认识是非常必要的。产城融合发展的本质是产城共生,是产业和城市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产业和城市紧密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空间的全面融合。高水平的产城融合发展是城市进入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和产城互促的状态。它既是一种城市规划理念,也是一种城市发展状态,更是社会各界对产城生态客观存在的共识。高水平的产城融合发展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产城空间融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城要素循环流动、发展功能优势互补、社会关系深度融合、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

  促进高水平的产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高水平产城融合发展不仅是我国“四化”同步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双提升”的可行途径。虽然不能认为高水平产城融合发展就是包治百病的药方,但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如促进工业园区升级转型,优化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的产业支撑能力,化解特大城市“城市病”等。

  实践表明,实现高水平的产城融合发展需要各种途径相互支撑、共同作用。一般而言,比较有效、可行的途径主要包括:

  第一,以产业园区升级为抓手,完善城市功能配套。

  第二,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扩散为契机,增强城市近郊或远郊新城新区的产业支撑能力。

  第三,以规划为引导,优化配置产业与人口的合理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借助市场力量,形成产城融合的长效机制。

  第五,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保障,改善产城融合发展的软环境。

  当然,我国地区差异较大,各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主要任务不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推动高水平产城融合发展势在必行。

  总之,只有深刻理解产城融合发展的内涵实质和基本规律,才能走出低水平产城融合发展的误区,也才有机会找到高水平产城融合发展的出路。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产业布局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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