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城市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大城市“超载化”与乡村“空心化”的现象,那么,这种相伴而生的“城乡病”是否可解呢?答案是肯定的,且具有很大的可行性。
首先,根据世界城市发展规律,一个国家的城市规模结构和国家政治结构与空间规模相关。联邦制和空间大的国家城镇规模结构一般较均匀,常常呈现位序-规模分布;君主制与集权制以及空间小的国家城镇规模结构一般非均匀,常常表现为首位分布;介于两者之间的国家常常为混合分布。中国属于集权制国家,容易造成大城市特别是首都的超大化,但中国巨大的空间体量也有使城市大小规模均等化的趋势。因此,中国具有使城市规模结构大中小合理化的条件。
其次,相较于北美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欧洲特别是德国的逆城市化积累了成功的经验,来自北美的郊区化在欧洲并没有普遍发生。根据德国乡村发展与转型的经验,农业不仅是一种产业,也是一种文化景观,更是一种战略资源;农村既是农民的聚居地,也是对城市居民有吸引力的居住地。
据此,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中国农村和农业的价值和作用。中国农村应该成为中国城市居民宜居的选择。中国大城市的中产阶层,经济收入稳定,工作时间弹性,甚至部分已经开始领取丰厚的退休金。在如今“大城市病“严重的情况下,他们对个性化的生活方式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充满向往。因此,临近大城市的远郊,只要交通方便,生态环境优美,就能吸引他们居住生活。他们的到来既能增加空心化农村的人口、促进当地服务业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更有示范意义的是,能够逐步疏散大城市人口,减少大城市人口密集带来的资源与环境压力,平衡农村人口的流逝,实现城乡间人口的合理双向流动。
目前,已经有北京市区中产人士租住北京周边的农村,过起了田园牧歌式的乡村生活,但这种流动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和大规模的趋势。究其原因,是因为城乡双向流动存在制度性障碍,即我国的城乡土地所有制度和户籍制度。按照现有国家土地所有制度,城市土地国有,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土地不能随意买卖,特别是城市居民个人不能购买乡村集体所有土地,乡村集体所有土地也不能随意变更农用地性质。此外,农民户籍不能随意转变成城市户籍,而城市户籍也不能随意转成乡村户籍。前者涉及到城乡社会保障标准不同,而后者则涉及乡村土地分配。
既然城乡人口双向流动是破解“城乡病”的可选择措施,就有必要探讨如何破解中国土地所有制度和户籍制度障碍。目前可供选择的措施如下:第一,中国土地所有制度短期内难以改变,但可以逐步放开简化城市居民到农村租用闲置民居和租用农地经营个性农业。第二,可以逐步放开简化城市企业租用乡村民居和农地进行商业开发和经营,但给予农民充分的保障和收益分配安排。第三,采取积分制,逐步放开进城农民落户城市并提供城市公共服务福利,允许原有农村宅基地流转。第四,政府逐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发展当地非农产业,扶持当地发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地产和多元经营。
可以预见,逐步分地区改革城乡土地和户籍制度,“城乡病”一定会逐步得到解决, 一个城市繁荣发展、乡村优美宜居的新型城乡关系一定会在不远的将来出现,这不禁使人对未来城市居民大规模向乡村迁徙充满向往和期望。人们可以有理由预测,未来中国会实现由沿海到内地、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逐步分阶段和分地区的城乡人口双向流动。
(作者系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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