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5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将于今年启动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将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最终形成的国家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确定本次监测,将从2015年起面向全国抽取样本小学和初中校,通过问卷调查和现场测试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安排在每年6月中旬,监测的学科领域定为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以义务教育阶段四、八年级学生为监测对象本次监测工作,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两个学科,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本次监测不以甄别和选拔学生为目的,侧重于了解掌握区域和群体的教育质量,与中考、高考有根本区别,监测结果主要服务于教育决策、教育教学改进,不与升学挂钩,不对学校和学生进行排队。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主要目的是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为了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
(刘天瑞)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