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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3月16日 星期一

农宅进入市场要因地制宜

——《农村宅基地制度与城乡一体化》新书发布暨研讨会在京举行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阿嫱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3月16日   第 16 版)

  随着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上时值两会,土地改革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探讨再次成为关键热词。

  近日,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和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与城乡一体化》新书发布暨研讨会在京举行。该书作者、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赵树枫,国土资源部咨询中心咨询委员、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研究员刘守英,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郭光磊,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市政府参事张强等多位专家和学者出席了会议,共探农村土地问题的解决之道。

  “从1962年宣布农村宅基地归生产队集体所有,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已有53年的历史。”在该书作者赵树枫看来,现行宅基地制度的主要问题是限制农宅在本集体以外流转。这在北京郊区引起的矛盾非常突出,在城市化推动下,京郊农村宅基地及其房屋已经成为本地农民、城乡居民和外来人群共同利用的一块宝地,其生产资料功能、环境功能和财产功能等都日益显现,由此政府限制流转引发了许多矛盾和困难。

  “你不让流转,但已经是这么多人在共同利用这个地方,而且它对农民来讲是命根子,耕地没有了,有的也不能到企业就业,就只能指着这块地收房租,所以它是非常重要的财产。”赵树枫认为这损害了农民的财产权利,违背了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条件下的城乡人口流动的客观趋势,并使我国公民的就业和迁徙自由受到阻碍,必须加以改革。

  著名学者黄小虎则认为全国性的宅基地流转已经势不可挡,主张要因地制宜地让农宅进入市场。“我们主张宅基地要进入市场,其实也不是说全国放开一下子都这样。”他说,宅基地政策的开放主要针对的是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东部,对于市场需求不高的中西部,供给的余地亦不高。

  现行法律与政策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地方政府职能错位、农民主体地位虚化,这使农民利益严重受损。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郭书田认为,这种以牺牲农民权益为代价的“城镇化”,已难以为继。北京是特大型城市,郊区既有“城中村”,又有“村中城”,出现了一批自主城镇化的典型,如郑各庄村等,其经验值得借鉴。

  “我们土地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制,但就是一个碎片化的存在,在北京是行政村为所有权的这样一个碎片化。”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郭光磊指出,要解决土地使用权的碎片化和社会功能的整体化之间的矛盾,其一就是要探索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其二是要实现规划还绿。

  “我觉得在更高的城镇化发展阶段,在出现了逆城镇化这种客观趋势之后,宅基地和土地制度的改革更为迫切。”针对有学者批判的逆城市化现象,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张强直言,土地问题并不是因为逆城镇化而引起;正是由于土地制度不完善,导致无论在城市化还是逆城市化的过程中,都出现了以宅基地为代表的土地问题。他认为,人口的郊区化是必然,将来要以农民的自主城镇化,去替代以政府为主导的城镇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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