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刘正山(1974-),男,陕西镇安人。中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组副组长,清华大学博士后。参与全国人大、中央财办、中央党校等课题50多项。著有《幸福与幸福指数:理论构建与计量分析》、《寓言经济学》、《幸福经济学》、《大国地权:中国五千年土地制度变革史》、《当代中国土地制度史(上、下)》等20多本书。
中国城市报:当前,我国正在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您觉得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对于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有何种意义?这两者之间有哪些联系?
刘正山:目前,我国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由农民向市民、由农业向非农就业的大转移,至2014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高度的城市发展,使我国不少城市出现了许多环境与卫生问题,特别是“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具体表现为交通拥堵、生态环境污染、工作与生活紧张、饮水和食品的安全问题等等,这些正逐渐成为威胁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那么,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人的健康、人生存与工作环境的健康是重要的基础。在新型城镇化的理念下,城镇不再被局限于一个经济社会实体,而是成为人们生活、呼吸、成长和愉悦生命的现实空间;城镇不仅要节能、环保、生态、便利、舒适,更重要的是人生活在城镇中要健康,从而最终实现“城市生活和谐宜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
中国城市报: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于建设健康城市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实施方案,关于这些政策的细化和落实,您认为关键之处在哪?
刘正山:要保障健康城市发展规划等政策的细化与贯彻落实,关键在于机制设计。实际上,《意见》中提出的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便是很好的考核指标,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做法。而且,结合中国国情,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则是监督落实相关政策的有效措施。
除此之外,应当理顺健康城市工作机制。因为,健康城市创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单纯由卫生部门所属的爱卫会(办)牵头,力度不够,成效不佳。那么,应当由各级政府一把手负责,整合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研究机构等,建立和完善健康城市工作机制。
中国城市报:从1994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嘉定区启动健康城市项目试点工作以来,我国健康城市的建设已历经多年。据您了解,目前我国健康城市的最新建设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实际问题和挑战?
刘正山:应该说,我国开展健康城市的试点工作,已有三十年的历史。但是,全国爱卫会正式启动建设健康城市活动,是2007年12月才开始。目前,我国真正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的并不多,大部分城市停留在制定规划阶段,即使这样,现在我国制定规划建设健康城市的城镇也只有30多个。
总体上看,我国健康城市创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有:
第一,从提出健康城市建设的各个城市看,虽然强调多部门的合作,并且将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分解到各个部门。但健康城市的发展主要由爱卫会牵头,仍然局限于完善城市卫生体系特别是爱卫会部门。在某些城市,健康城市运动和项目常常被等同于爱国卫生运动,或者健康城市办公室与爱国卫生运动城市办公室尚处于一套人马、两套班子的状态,与健康城市项目的本质上有一段距离。
第二,尽管我国已有不少城市在开展健康城市行动计划,但是真正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的并不多,大部分城市的建设或者停留在制定规划阶段,或者其健康城市规划中没有明晰的指标体系。
第三,由于体制缺陷等方面的因素,健康城市的公众知晓率和接受程度并不高。相比较而言,“卫生城市”的概念更有知名度。多数工作仍停留于公共卫生领域或者爱卫会部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并不十分密切,公众参与度很低。
第四,从理论看,关于健康城市的专门性研究较少,一些研究侧重单一学科视角,不同的学科往往强调其学科领域的问题与内容,缺乏跨学科融合研究。
中国城市报:针对我国健康城市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您认为解决之道是?
刘正山:解决我国健康城市建设中的问题与挑战,首先,应当出台专门的“中国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建议在总结各地健康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国务院层面上出台“中国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健康城市创建活动,并将健康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
其次,理顺健康城市工作机制是关键。建议由各级政府一把手负责,整合规划、卫生、环保、民政、人社、教育、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NGO组织和研究机构,乃至居民代表,建立和完善健康城市创建工作机制,把健康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幸福中国”和“美丽中国”的必要条件,加以重视。
再次,建立创新型健康城市的评价机制。健康城市的创建,需要有硬性指标,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和效果指标数值。指标体系,应当区分不同的类型:第一种,是健康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包括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与教育、健康服务体系等各方面的要求;第二种,各项工作的上级评估与考核指标;第三种,公共评价的指标体系。
构建立体的指标评价体系,是引导各地健康城市创建工作的需要,也是上级实施政绩考核的需要,还是公众实施第三方监督的需要。健康城市的创建,应当由城市政府牵头开展,政绩考核也理应由上级进行,但作为公众监督的指标体系构建和评估工作应当由第三方的研究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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