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闻出版企业挂牌新三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企业战略、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治理、财务规范、业务合规等方方面面,需要多方中介机构辅导挂牌。本文结合笔者的学习体会和成功案例,就新闻出版企业挂牌新三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新三板 股权激励 公司治理 同业竞争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新
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互联网异军突起、媒体融合迅猛发展,给新闻出版企业开辟了多元发展的绿色融资通道,为其提供了展示的舞台。
在探讨新闻出版企业挂牌新三板问题之前,先回顾新三板的发展历程,并就新三板的主要功能进行分析。
新三板的发展历程及主要功能
1.新三板发展历程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科技部发布的政策纲要,2006年1月,证监会批准中关村优质高科技企业加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在该系统挂牌交易的公司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企业。为了与在沪深交易所退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区分,故称作“新三板”。
2012年8月,为了促进三板市场的发展,国务院扩大了新三板市场试点范围,将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纳入试点范围。
2013年12月,国务院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展到全国,自此,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逐步完善并快速发展。
截至2016年5月初,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超过7000家,年底保守估计突破1万家。从行业来看,既有传统的制造业,也有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包罗万象,其中新闻出版企业挂牌24家。
2.新三板的主要功能分析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新三板不断扩容,一方面逐步改变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建设中的“倒金字塔”结构,在总体上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在资本市场方面的差距;另一方面,企业挂牌上市,增加融资渠道,对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显著的影响。具体来讲,新闻出版企业挂牌新三板可实现如下主要功能:
(1)提高新闻出版企业的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新三板实质上就是个全国性的展示舞台,通过挂牌新三板,能够起到很好的广告效应,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加品牌的价值。
(2)拓宽新闻出版企业的融资渠道
源源不断的资金流是新闻出版企业扩大规模的有力保障,而挂牌新三板为新闻出版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资金来源。
首先,新闻出版企业有品牌优势,属于投资者比较青睐的项目,投资者愿意通过股权投资方式给企业提供部分资金,待挂牌后溢价退出。
其次,挂牌后可以通过多轮定向增发进行融资。这个阶段,企业的估值相对明确,股票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定向增发则会成为企业挂牌后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
最后,出于管理的目的,可以向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一是可以融资。二是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让公司的管理层、核心员工都能成为公司的主人,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现在新三板股权转让主要有协议转让和做市商制度,如果券商能够联合其他券商给予拟挂牌企业做市,则会极大地促进股票流通。
(3)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规范发展
新闻出版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需要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建现代企业制度,包括三会一大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2016年初,证监会制定新三板分层方案,将当前挂牌的新三板企业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创新层融资功能更加强大,如果新闻出版企业挂牌后能够分到创新层,无论是宣传作用还是融资功能,都将实现质的飞跃。
新三板挂牌流程和费用
新闻出版企业挂牌新三板,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四方机构。签订协议后,各中介机构安排初次尽调,提出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详细尽职调查和材料制作阶段,这个阶段中介机构要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新闻出版企业要全力配合。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券商也要撰写股转说明书,制作好材料,准备上报。
第三阶段:材料上报到全国股转系统,券商组织各机构及时反馈股转中心提出的问题,反馈通过后,股转中心出具同意挂牌的函,挂牌成功。挂牌后,主板券商对挂牌企业实行终身制督导,督导企业规范经营。
通常挂牌费用包括券商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挂牌费用一般在15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当地政府通常会给予挂牌补贴,因此,实际挂牌费用可能会更少。
挂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相对于主板市场以及中小板市场而言,新三板的入场条件相对宽松。中小企业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挂牌新三板: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等。
尽管股转系统没有明确的利润、收入规模等定量指标,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挂牌新三板,以下是新闻出版企业常见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出资问题
挂牌新三板的企业,需要券商、律师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核查历次增资是否存在瑕疵,如果存在,该如何解决。对于新闻出版企业,大都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改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违背公司法的问题,比如某新闻出版单位改制折股的净资产未经评估、未经审计等。出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改制净资产未经评估,则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合法,并且需要主办券商和律师的核查确认。
2.股权代持问题
挂牌新三板企业需要股权清晰,股权清晰的主要含义就是股权不存在代持,历次股权转让不存在违规问题。比如,某新闻出版单位的实际出资股东由于特殊原因,不愿意担任股东,由其亲属代持其股份,被主办券商核查出来,就需要在挂牌前处理该股份代持问题。根据新三板股权清晰的要求,需要还原该股份,由名义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实际股东,双方解除代持协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3.申报期内重大的行政处罚
对于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如果最近两年内存在被政府机关大额处罚的情况,则会对挂牌构成影响。比如,某新闻出版企业由于纳税存在问题,最近两年内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处罚20万元。由于处罚金额较大,当地税务机关不予确认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导致该新闻出版企业不得不延迟申报。这就要求拟挂牌新闻出版企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4.控股股东占款及对外担保问题
(1)控股股东占款
现实中,新闻出版企业控股股东经常占用拟挂牌主体非经营性资金,并且长期不归还。拟挂牌主体如果存在控股股东占款,则构成实质性障碍,必须在挂牌前清理。清理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控股股东以现金归还;二是控股股东以其非货币性资产归还,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的公允性,需要经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师进行评估。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在挂牌前清理控股股东占款,否则不予挂牌。
(2)对外担保问题
新闻出版企业如果对外担保金额较大(超过净资产30%),则会构成实质性挂牌障碍,必须等到对外担保解除后才可挂牌。因此,对于拟挂牌的新闻出版单位,不要给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否则影响挂牌。
5.财务核算规范问题
部分新闻出版企业的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未能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核算,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情况:
(1) 不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
新闻出版企业在挂牌前,往往采用开票方式确认收入,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角度来讲,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可确认收入: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计量。
以上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现实中,开票与收入确认有时候不是同步的,因此需要企业会计人员根据上述原则确认收入,而不是开票确认收入。新闻出版企业还存在不记收入的情况,也就是账外收入,这种情况是税法所不允许的,挂牌时要进行调整,并调整报表和税收。
(2)虚列成本费用调节利润
出于避税的目的,部分新闻出版企业往往采用虚列成本费用的方式来减少利润,进而达到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比如,某新闻出版企业购买技术咨询费发票,列入管理费用,对于这样的情况要禁止,企业必须如实核算成本费用,不得虚列、少列来调节利润。对于前期由于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的税务调整,需要及时缴纳税款,以免对挂牌构成实质性影响。
财务核算规范,是新三板挂牌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因此拟挂牌企业要重视财务,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做好财务工作。
6.同业竞争问题
同业竞争是指拟挂牌主体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新闻出版企业如果拟挂牌新三板,不得存在同业竞争,如果存在,通常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将集团内其他从事新闻出版业的公司整合到拟挂牌主体下,成为其控股子公司;二是将集团内其他从事新闻出版业的公司剥离,对外转让或者注销。无论哪种方式,控股股东都要承诺不从事同业竞争业务。
7.其他问题
新闻出版企业挂牌新三板,除以上问题外,还有诸多问题,比如新闻出版企业是否通过环评验收,是否取得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是否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土地房产等是否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是否存在瑕疵等问题,这些问题也会对挂牌带来影响,有些是实质性障碍,比如环评未通过的,直接不予挂牌。因此拟挂牌新三板的新闻出版企业,需要在生产经营中注意规范。
新闻出版企业挂牌新三板必须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唯有如此,才能将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半岛都市报社)
责编/魏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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