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公益诉讼成功引入舆论监督源于两者目的上的一致、主题范围上的重合,同时,媒体舆论监督也能协助检察机关收集更多公益诉讼线索。大江晚报通过主动回应公益诉讼内容,解疑释惑、主动发声,形成舆论监督的创新模式。
关键词:舆论监督 公益诉讼 建设性监督
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职能。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新部署新要求的过程中,将公益诉讼引入舆论监督,实现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合而为一”,不仅可以在解决问题上做到快速精准,而且整个过程有法可依、有效引导舆论,推动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2021 年 3 月 26日,大江晚报热线版刊登的一篇报道《步文亭再添“新景”》,为十余年来芜湖市民、媒体多次呼吁整治“蒙尘”的步文亭画上完美句号。而完美的背后,是大江晚报自 2019 年起将公益诉讼引入舆论监督的积极探索。
一条热线,打了10年
位于芜湖市镜湖畔的步文亭,曾是镜湖公园人流密集的著名景点,更是一处烈士纪念设施。1931年 4 月 6 日,时任安徽省委书记兼宣传委员的王步文,因叛徒告密,在芜湖柳春园一座楼内主持省委工作会议时不幸被捕。后被押送安庆饮马塘监狱,面对严刑拷打,宁死不屈,慷慨就义。1991 年 5 月,芜湖人民为了纪念王步文烈士,在其被捕地对面建造步文亭,镌刻烈士就义前写下的自勉挽联,以示崇敬和缅怀。
就是这样一处庄严肃穆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近年来却因频遭人为污损而见诸报端。早在 2010 年4 月 6 日,芜湖日报刊登的《“步文亭”边岂能随意“方便”》一文,就曾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对步文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和督查。但效果并不理想,近年来,年久失修、杂草丛生、垃圾堆积、随地便溺。芜湖日报、大江晚报等当地媒体多次报道,有关部门也多次整治,但步文亭脏乱问题依旧无法根除。
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因新闻媒体曝光而促使问题得以解决的案例不胜枚举,而“不断被曝光 从未被解决”的问题也同时存在。以步文亭为例,困扰问题彻底解决的原因主要是管理难、执法难,但随地便溺,已不仅仅是市民公德意识淡薄导致的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这一顽疾,自 2020年起,大江晚报加大曝光力度,不断“回头看”,连续刊发《别让修缮一新的步文亭再成“不文亭”》《还步文亭以庄严不能“一修了之”》等 7 篇稿件,并不断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其中最强有力的措施就是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联手。
2020 年, 检 察 机 关 公益诉讼部门正式介入,分四步走 :第一步,经过走访调查,确定步文亭乱象产生原因为权属部门与属地管理部门之间存在衔接问题 ;第二步,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现存脏乱差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并给出回复期限 ;第三步,在公益诉讼检察官的监督下,各相关部门决定对步文亭进行综合整治 ;第四步,在芜湖市检察院与镜湖区检察院的共同推动下,步文亭交由镜湖公园管理方代管日常卫生保洁。
如今的步文亭开阔整洁,安装了夜灯和摄像头,新添了警示牌,增加了有关烈士画像和事迹介绍的展示架。芜湖老百姓说“这才是步文亭该有的样子”。“不文亭”到“步文亭”的转变过程,证明了将公益诉讼引入舆论监督有助于实现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合而为一”,效果显著。
首次“牵手”,大获成功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
成功甩掉“不文亭”帽子的“步文亭”,并非大江晚报舆论监督报道首次引入公益诉讼这一利器。早在 2019 年,大江晚报就已经开始积极探索。2019 年4 月初,芜湖市民肖先生致电大江晚报新闻热线 0553-3838110 反映,在万春东路尽头的新胜村左侧,有一处隐蔽的垃圾回收作坊,脏污不堪的各类塑料垃圾被机器绞碎,冲洗后的污水流入水塘,现场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让肖先生更为心惊的是,他从当地人口中得知,附近水塘里培育的虾苗被污染的水“毒”死。
2019 年 4 月 5 日,《“隐藏”乡间的垃圾回收作坊“令人心惊”》稿件见报后,立即引起芜湖经开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高度关注。4 月 8 日,检察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4 月 16 日,检察机关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杜绝非法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检察建议发出后,5 月 28 日,被建议单位万春街道回复经开区检察院表示,已经采纳检察建议,将垃圾回收作坊清理结束,未来将依法履行环保监督职责,努力杜绝非法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6 月 5 日,经开区检察院再次派员回访该垃圾回收作坊,发现该作坊确已关停,之前堆放的大量塑料垃圾、粉碎机器及生活用品等都被清空。
大江晚报舆论监督与公益诉讼首次“牵手”大获成功。自此之后,公益诉讼在大江晚报的舆论监督报道中频频亮相,先后解决了旭日天都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窨井盖破损带来的“脚底下的安全隐患”、人行道被“圈地”上地锁致公共通道变私家停车位等众多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大原因,助力引入
公益诉讼缘何能被成功引入舆论监督?
公益诉讼和舆论监督存在目的上的统一性公益诉讼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把利剑。通过“毒”垃圾这一线索的处理过程,不难看出,将公益诉讼引入舆论监督后,在解决问题上不仅做到快速精准,而且整个过程有法可依,达到反映并有效引导舆论的目的。
公益诉讼和舆论监督存在主题、范围上的重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公益诉讼再次作出新部署,强调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目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范围是“4+1”,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如上文提到的“步文亭”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问题、“毒”垃圾问题,就分属于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与此同时,它们也具备成为优质舆论监督选题的条件 :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也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媒体舆论监督是检察机关拓宽公益诉讼线索的途径之一
最高检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等外”探索从“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强调的是不仅要把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办好、办扎实,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芜湖检察机关一直积极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就是途径之一。
拓宽思路,深入合作
成功将公益诉讼引入舆论监督后,大江晚报的探索之路并未就此停止。大江晚报的舆论监督与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除部分交叉外,正常情况下,二者仍然处于平行状态。仅 2020 年,芜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73 件,已审结 53 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同时积极稳妥办理涉及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外”领域案件。部分典型案例,尤其是指导性案例,可以作为释法说理根据,而这种根据能够促进更多舆论监督问题的“解决”。
以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 2020 年 5 月及时解决窨井盖破损带来的隐患为例 :发现窨井盖损坏形成的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发送情况通报和处理建议——有关部门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修复完好,前后用了不到20 个小时。
大江晚报以此为由头,推出策划“聚焦‘脚底下的安全’”,不仅再次警醒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不容忽视,同时揭秘小小井盖系着“大民生”,背后有“大文章”,突出政府作为。2021 年 3 月 30 日,大江晚报热线版以《你吃过地面“暗器”的亏吗?》为题,向群众征集线索。而此选题也是源于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行检察职责中的发现,芜湖市镜湖区多处道路、交通要道口地面上残留的螺丝钉、钢筋等地面凸出物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稿件见报当日,就有数十名市民通过大江晚报新闻热线、大江晚报微信微博留言。
以上两次尝试,是大江晚报对公益诉讼内容的主动回应,通过释疑解惑、主动发声,引导社会舆论向积极方向发展。目前,大江晚报与芜湖检察机关正在研究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未来,双方会在共享线索、创新更加贴近百姓的表达方式、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进一步良性互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1+1>2”的监督力量,从而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将公益诉讼引入舆论监督,是大江晚报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的具体体现,以更好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作者系芜湖传媒中心大江晚报新闻部负责人)
责任编辑 :包萨仁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