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网络强国”的设想,是党中央在全面客观分析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基本国情及全球发展新形势基础上做出的重大部署。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的转型,不仅表明了我国互联网治理的战略机遇和发展路径,而且将对未来互联网全球新秩序的形成和规则制定产生深远影响。网络强国的建成并非一朝一夕,未来还会面临诸多内外挑战,我们必须积极研究思考应对。
关键词:网络强国 网络安全 互联网主权
从2016年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颁布到2017年6月《国家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我国网络强国建设的思路明晰化,这一系列顶层设计规划对推动我国互联网发展及保障网络安全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互联网用户数量位居全球第一,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但网络大国并不等同于网络强国,尤其自互联网出现以来已经形成了由美国一家独大控制全球互联网话语权及规则制定权的格局,而我国互联网用户的激增与用户安全素养、媒介素养的不匹配,实际上加剧了我国网络安全潜在风险。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提出了“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的总目标。
正确认识全球网络生态环境是网络强国建设的前提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5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4.3%,互联网对个人生活方式的影响进一步深化。①互联网的普及推动了社会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而其带来的信息传播和共享机制让世界变成了“鸡犬之声相闻”的地球村,为全球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空前的机遇。互联网的兴起在使世界更加丰富多彩的同时,也为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欺诈等不良现象以及泄露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等不法行为提供了温床,随着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世界的深度融合,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切实维护国家信息主权和信息安全,已经成为网络空间治理中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互联网安全已成为新形势下国家安全的重要环节,事关国家发展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
近年来,美国追逐网络霸权的脚步从未停歇,2011年2月美国国防部出台《国防网络安全战略》明确提出五大策略以全面推升美军网络战能力;同年5月,美国白宫公布首份全球《网络空间国际战略》;2015年,美国又发布了新版的网络战略。②这一系列涉及互联网战略的出台标志着美国将网络安全建设提升至全球战略的高度,美国未来将综合运用外交、军事、经济、情报等手段在互联网空间维护其国家利益以及通过控制因特网来实现控制世界的战略目标,如通过社交媒体等网络传播干预他国社会政治进程、在国际上主导网络行为规范和网络国际法的讨论及制订等。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等已逐渐在全球普及,全球网络生态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也产生了新问题。数据规模的爆炸式增长推动人类正式迈入大数据时代,越来越多的价值将从海量数据中产生。可以预测,未来的大国竞争,将不只在硝烟弥漫的战场,而是在于对整个世界局势的影响力和主导权,在当前网络生态环境下,这种影响力和主导权体现在对数据的掌控上。在涉及全球网络信息安全的美国国家安全局“棱镜”(PRIZM)项目被其员工斯诺登(Snowden)披露后,美国一直以来开展全球数据监控、追逐全球网络霸权的目的已经显露无遗。从现实技术层面考量,美国的确控制着全球互联网络中的大部分核心技术如互联网的域名登记系统。据有关方面报道,目前全球共有13台根服务器,而主机只有1台,放置在美国的弗吉尼亚州,12台辅根服务器中有9台都在美国(其余2台在欧洲,1台在日本)。由于西方少数几个国家实际上掌控着目前全球互联网正在使用的所有核心服务器,拥有全球互联网的核心管理权,一旦这些服务器出现意外,我国的互联网络将面临崩溃和瘫痪的巨大风险,尤其美国实际上具备“封杀”他国网络的条件和能力③。
在新的全球网络生态环境中,我们将长期面对美国的网络霸权、数据霸权,我国在网络安全方面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为此,我国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数据主权、数据保护、数据安全等基本原则,提高数据掌控和分析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构建自己的大数据战略体系。互联网和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关涉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竞争力,只有在正确认识当前全球网络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才能科学地为构建网络强国建言献策。
切实维护互联网国家主权是网络强国建设的保障
新的网络生态环境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互联网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每一个主权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的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互联网空间。自16 世纪马基雅维利( N. Machiavelli) 提出“国家”的概念以来,各界对国家主权及权力的讨论就没有停止。社会学家迈克尔·曼在《社会权力的来源》中区分了两个层面的国家权力,国家的专制权力(despotic power)与国家的基础性权力 (infrastructural power)。其中,国家的基础性权力反映了国家在其统治的领域内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的能力(capacity)以及影响社会基层组织的能力。在互联网时代,国家对信息基础设施的掌控能力以及在意识形态上的文化领导权实际上属于国家的基础性权力的范畴。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舆论安全是网络安全的核心。一国若不能维护其互联网国家主权,就谈不上互联网安全治理,更谈不上建设网络强国。
随着大数据和云处理等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家安全的概念早已超越了原先以国土疆界为基础的划分;已有的国家媒介主权、信息主权也无法适应我国对海量数据传送和集聚的现象和行为的管理,数据主权便应运而生。目前学界对数据主权的界定尚未有统一的认识,一般而言,“数据主权”指一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地域范围内个人、企业和相关组织所产生的数据拥有的最高权力,可以分为对内控制权和对外独立性两个层次,也即国家对域内数据和与数据相关的技术、设备、服务商等的管辖权和控制权,以及对外的独立自主权、参与国际事务的合作权④。大数据不仅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更有着非常重要的军事价值和政治价值,美国政府异常强调对美国信息科技公司的管辖权,9·11 之后出台的《爱国者法案》可以要求所有在美国具有实体公司的云端服务供应商,包括亚马逊、英特尔、苹果与谷歌等商业巨头把经过美国网络的数据交给美国联邦当局,即使海外数据也被美国政府严格管控,如美国执法机构以美国国内法为依据要求微软公司直接提供该公司存储在位于爱尔兰的服务器上的数据⑤。
2013年,在北约主导下,全球第一部从现行国际法出发讨论网络战争及网络主权问题的指导手册——《塔林手册(Tallinn Manual)》(全称《塔林网络战国际法手册》)正式出版,该手册虽然是一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网络战争法典,却具有非常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当中不仅有国际法的阐释,还隐含有西方国家的政治意图,成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争夺“网络战争规则”制订权、进行全球网络空间战略布局的重要法律工具。新版的《塔林手册》正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主导下进行修订,近期将再版,虽然新成立的由二十名国际专家组成的编写组中加入了一名我国的专家,但整体上仍由西方国家掌控。当下,我们要高度警惕西方国家利用该手册主导制订“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规则”“网络战争规则”等的意图,借助联合国等多边国际机制,主动参与制订全球互联网新秩序及网络战规则的过程,掌握或分享制订权,从而切实捍卫我国网络主权和网络安全,维护国家战略利益。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中指出,“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2015年7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网络空间主权”被正式写入法律,将维护互联网主权真正上升到国家意志层面。该法案还明确“建设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也意味着我国并未像诸多全球化倡议者或技术乌托邦主义者设想的那样会削弱或放弃网络主权,反而将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进一步增强维护互联网国家主权的能力。
有效掌握网络舆论引导权是网络强国建设的基础
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技术人才培养等都是建设网络大国的必备要素,但网络强国建设从内在上还要求党和政府能够有效掌握网络的舆论引导权,这既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基础,也是难点。从国际上看,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动的“世界信息传播新秩序”运动失败后,全球传播业逐渐完成了以商业化和私有化等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转型,而美国国家安全机构也与美国的互联网公司相互协作,意图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由美国国家的单边主义管控的网络传播秩序。在互联网高度全球化的时代,个别西方国家可以利用Twitter、Facebook等社交媒体在中亚、北非等地区煽动颜色革命和政治暴乱,由于本国执政党没有真正掌握舆论引导权,一旦丧失了新闻传播的议程设置能力,就会处于一种劣势,一种失声的危险状态,它的权威性和信任度就会受到挑战,政权就会被资本强势集团的媒体设置的议程、制造的新闻和媒体塑造的意见领袖推翻,继而引发社会动荡。
我国的媒体管理权和舆论引导权在党的手中,但具体到媒体和网络的议程管理中,领导权有旁落危险。必须正视的是,在近年来有关党和政府重大决议的网络舆论中,时常伴有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对立的声音,甚至包括一些官方媒体。社会主义国家的官方媒体,应当体现出“社会至上”的原则和表达最大多数劳动者的立场⑥。但实际上,广大的中下层社会在资本控制的强大新主流媒体上没有话语权,没有能力设置本阶层的改革议程。他们或是被资本集团媒体和微博中的“大V”们虚假地代表着,或是只能在被网管严密监控的第二屏中艰难地发出自己的政治诉求,在一些关乎国计民生及社会发展的关键议题讨论中,中下层的社会民众成为了互联网空间中沉默的大多数。在网络舆论中涉及一些重大问题或突发公共事件上,虚假信息通过网络大肆传播,甚至成为部分媒体的基本观点;有的党政部门不主动设置议程,失去了议程设置和主导新闻话语的能力,媒体常常迷失方向。在重大敏感的政治问题上,人民群众亟须党的发言人的解答,但信息发布制度未能及时跟进,敢公开出面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代言人稀缺。
在全球新的网络生态环境中,个人信息、国家信息等被互联网巨头掌控,如百度、谷歌等通过搜索引擎监控,试图获取用户习惯和交互数据等个人信息,从而塑造向用户呈现信息的方式,这些商业公司进行的监控和搜集比美国国家安全局更多更细。掌握全球网络核心资源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率先开展了国家乃至全球层面的网络舆论引导与网络安全战略部署,如美国在2010年5月正式启动了美国网络司令部,通过整合美国国家安全局及各大网络科技公司、新闻媒体公司等的资源来保障美国的网络安全和情报搜集⑦。此外,美国网络司令部从全球范围内大量招募信息工程师、语言学家、数据流专家等,以增强其网络舆论引导和安全防护的能力⑧。我国拥有较为强大的宣传工作者队伍和新闻媒体平台,但在网络空间中却没有凝结成与之相匹配的舆论领导力量。
我们应当正视网络强国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尽快掌握网络舆论战场的主动权,不能被边缘化,确保能够在网络舆论环境里、在重大事件和问题上主导舆论的走向,从而赢得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议题权、叙事权和议程设置权,这是当前我国争取良好内外发展环境、争取与经济地位相称的国际话语权,真正走向网络强国之路所必须应对和解决的重大挑战。
(作者单位分别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传播战略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武艳珍
注释:
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net.cn。
②朱莉欣:《聚焦〈塔林手册〉透视网络战规则》,《中国信息安全》2015年第10期。
③张敏钰:《网络战与美国网络司令部》,《保密科学技术》2011年第1期。
④孙南翔、张晓君:《论数据主权——基于虚拟空间博弈与合作的考察》,《太平洋学报》2015年第2期。
⑤沈逸:《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理论与实践》,《21世纪经济报道》2016年1月11日。
⑥赵月枝:《什么是中国故事的力量之源——全球传播格局与文化领导权之争》,《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年第24期。
⑦吴清丽、王君学:《世界网络战部队的发展现状》,《红旗文稿》2010年第21期。
⑧中国日报:《美将大规模扩编网络安全部队》,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3-01-29/content_8154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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