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互联网媒介生态变革与人民网生态位的拓展

● 李黎丹 《 新闻战线 》(

    摘要:对于公有制媒体来说,社会公共事务与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与评论可能是最具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资源轴”,是用户刚性需求所在,做好这些领域的报道和评论,是突围而出、甚至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采编团队的实力、资源整合的能力在这个竞技场都会得到进一步的凸显和放大。

    关键词:互联网     媒介生态     生态位     人民网

    5月2日,中央网信办公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规定》,对于新闻信息的内容、主体、“把关人”等方面都重新做了界定,可以预期,媒介生态将会随之发生深刻的变化。而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网如果能够把握时机,有望拓展并深植在媒介生态中的生态位。

    《规定》是对互联网媒体生态系统的必要调节

    从生态学中生态位规律的观点来看,每一种媒体都有着自己特有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生态位,也就是说每一种媒体想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要有与其相适应的环境和条件。媒体生态系统作为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如果只是依赖自然调节难免会产生信息污染、信息入侵、媒介暴力等一系列媒介生态问题,要想使媒介生态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应规范媒体行为,确保媒体在时间与空间上都有其特殊的生态位,引导媒介生态环境向良性方向发展。

    在遵循媒体生态规律的基础上,媒体行为也需要受到政策的规范,避免低俗化、庸俗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剧,防止种种传播乱象扰乱媒介生态。新媒体作为异军突起的文化产业生力军,同样需要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取得平衡,和谐有序,健康发展,良性循环。公共政策对媒体行为加以规范,会使媒体逐渐将公共政策的作用纳入到媒体生态的环境作用因素中,推动新媒体在日常活动中自觉地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校正,主动将自身的媒体行为与政策对接和沟通。《规定》的出台及落实,有望逐渐使受损的互联网媒体系统重新获得平衡,并促使媒体生态环境在更高的平台上加以重建。

    《规定》是对互联网媒体生态构成因子的全面规范

    互联网媒体生态是在网络技术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双重影响以及网络新闻信息传播规则约束下,网络新闻信息功能主体围绕着新闻信息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形成的组织系统。它和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一样,内部诸要素之间、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之间一直处于稳定的“物质流”与“能量流”的交换之中,相互影响、协同演化。与此同时,互联网媒体生态又是一种人造系统,受到人类社会运行的规则与秩序的制约和影响。因此,互联网媒体生态系统的构成既包括环境因子、主体因子,又包括新闻信息生产传播规则各大部分。《规定》的颁布,对互联网新闻信息主体、新闻信息的生产源与传播流都进行了规范。

    从新闻信息功能主体来说,《规定》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对其行为进行了规范。为适应信息技术应用发展的实际,《规定》对通过互联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进行统一的规范和管理。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互联网平台和用户个体的规范,从中体现了对互联网时代主体因子独特性的观照。

    互联网平台促进了信息的大规模流动,促进了大规模社会网络协作,未来,可能会成为主要的资源配置和组织的方式。《规定》督促平台健全相应制度,加强信息的巡查,从而确保平台上的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表面来看,《规定》对于网民的最大影响是,看新闻、发信息需要实名了,但从互联网信息传播来看,用户个体早已不再仅仅是新闻信息的接收者,而是成为互联网传播网络的节点,甚至作为社会传播的基本单位活跃起来,不但是信息的转发者,也是信息的生产者,新闻信息使用实名的规定,提高了主体行为选择的法律成本,推动其回归为自身言行负责的本位,从而有望规避网络传播技术的交互性、匿名性所带来的负面问题。

    从新闻信息的传播流来看,《规定》要求转载新闻信息,应当是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转载名单之内),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搜索结果、发布平台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有效减少新闻信息在传播过程发生的扭曲和噪音。

    新媒体时代,很多人处于信息过载状态,每天接触的新闻报道五花八门,加之碎片化、浅表化阅读越来越普遍,标题成为众多用户阅读行为选择的基础,这就让“以标题取胜”显得尤为重要,但不能因此违背客观、全面、真实的新闻报道原则。歪曲事实的“标题党”已经成为扰乱传播秩序的重要因素,必须对此加以严惩。按照《规定》,“标题党”将面临警告、暂停新闻信息更新、3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话,还将受到刑事制裁。只有严格执行《规定》并加大监管力度,才能让“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党”得不偿失,让人们从健康的网络新闻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规定》的颁布凸显对互联网媒体生态的正面价值导向

    传统媒体发布信息,受其载体的限制,信息量是有限的;信息在进入传播时,要经过严格把关和筛选,因此传统媒体提供的信息是有质量标准的。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步入海量信息时代,对新媒体而言,不存在载体容量的问题,由于新媒体基本上取消了信息传播的“守门人”,任何人都可以进入新媒体进行信息传播,民众参与不受限制,形式上简单、快捷,质量上基本没有约束和要求,加上参与信息生产者多以业余为主,绝大多数信息缺乏深度和完整性,质量比较粗糙,导致互联网新闻中“娱乐化”“低俗化”“恶搞化”倾向比较突出,同样,由于“把关”作用的减弱、监督环节的缺失等方面的原因,信息的真实性也很难保证,助长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和价值观取向。

    虽然美国学者李普曼是在传统媒体信息传播时期提出“拟态环境”这一概念的。但在互联网时代,这一概念仍能很好阐释信息传播的影响,人们在认识、感知现实社会的时候,并不是单纯依靠个人经验,而是更多受到信息传播环境的影响,也就是说,人并不是站在传播媒介之外,而是处于其符号结构之中,受其“意义世界”的浸染从而形成对世界万物的认知和态度。

    《规定》在总则中提出互联网新闻信息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对舆论导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日益复杂的互联网传播环境下,网络传播“把关人”对于信息筛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新的《规定》对互联网信息需要对什么“把关”、由谁“把关”以及如何“把关”等一系列问题都做了详细表述。《规定》提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设立总编辑,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伴随网络直播等新传播业态的出现,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可以保证出现问题后及时有效地处置。《规定》对新闻信息的内涵也做了新的界定,其定义凸显了新闻信息服务的社会公共属性,也提示个人与机构在从事新闻信息服务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意味着,互联网媒体生态一直以来存在的乱象将会被有效遏制,低俗化、娱乐化以及社会沉渣泛起的趋势将会被具有正面价值导向的主流取代,而主流媒体将会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人民网如果能不断提升新闻信息生产的时、效、度、质,无疑会增强自己的重要地位,拓展深植在互联网生态中的生态位。

    《规定》对媒介生态的影响

    从宏观维度间来看,原来重叠的生态位将会发生分离。宏观维度间是考察某种资源轴是否被利用,是否存在生态位差异或重叠现象。《规定》将管理的范围扩大到新媒体、自媒体、社交网站等,还对“新闻信息”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定义进行了明确: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这样就可以在新闻源头上使用公有制资本来控制信息,使得原来公有制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媒体都可以加以报道的重叠区域加以分离,特别是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和评论,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突发事件,都比较容易引发人们的共同关注,在网络空间形成传播热点,《规定》颁布前,各类主体都可以成为突发事件的信息源,在事件发展过程中也往往会出现多种声音的相互交织,甚至伴随着谣言的流布,给人们的认识和社会稳定都带来较大困扰。《规定》的颁布明确了突发事件的报道源,同时为保障相关报道在不同平台不同渠道的传播不发生扭曲提供了依据。

    从微观维度内来看,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微观维度内是指某一微观维度的资源总量中所占份额进行横向和纵向的量化和比较。从宏观维度间来看,《规定》将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生态位分离,但从微观维度内来看,对于社会公共事务和社会突发事件报道与评论的竞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相对于大的互联网平台来说,公有制媒体在技术、数据、用户等方面都不存在优势,社会公共事务与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与评论对于公有制媒体来说,可能是由主管部门划分出的最具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资源轴”,是用户刚性需求的所在,如何做好这几个领域的报道和评论对于公有制媒体来说是突围而出、甚至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源头与信息流的肃清使彼此间的竞争更加清晰,采编团队的实力、资源整合的能力在这个竞技场都会得到进一步的凸显和放大。

    人民网的生态位拓展

    下大力气做好社会事务与突发事件的报道和评论

    作为向公众展现信息的中间桥梁,新闻采编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众接受的信息的质量。应该注重提高采编人员的专业素质,了解新闻事件的背景和重要性,这样写出的报道才具有权威性。同时注重增加专业技能,避免由于从业人员自身知识的局限而出现偏差。更重要的是,要尽最大可能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

    建立重大主题报道和突发事件机制。在重大主题报道中要建立相应机制,同时充分利用人民网国内外分公司形成的报道网络,凭借其对当地情况的了解,在选题策划、采访对象的联系,甚至后援保障、采访翻译等方面提供支持。由于重大主题宣传多是预设性的主题,可以提前做好策划,创新报道内容和形式,全力打造精品。还应尽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报道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舆情搜集、分析和预测机制,将受众的舆论、期望和要求准确、充分地加以反映,以便在突发事件报道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议程设置,从而有效引导舆论;建立领导机制,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确保对事件的准确判断和快速反应,并在报道中统一组织,整体协调,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使管理有序、有力、高效;建立人员机制,抽调精兵强将,组成重点报道力量,并打破科层化界限,将编辑、记者等各个环节人员进行横向联合,组成任务小分队,实行团队协同作战;制定详细而明确的采编规程,简化发稿程序等,以及时、高效、充分、全面的报道成为突发事件报道的权威媒体。

    完善分析评论机制。建立由网内、社内、社外专家等组成的评论员队伍,培养、汇聚一批有能力、有个性的分析评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评论生产团队,既做到专业权威,又能接地气,树立人民网评论的独特气质,留下人民网的独特印痕。除了培养、引进自己的评论员,人民网长期以来组织的各类访谈形成的专家群体以及互动平台积累的有思想、有特点的活跃用户等,都是可以重点联系和依靠的力量。

    依托刚性需求建构和拓展用户使用场景

    场景,不止意味着位置相关,它是移动传播时空度量的新维度。场景的意义可以上升到“入口级”,场景可以成为信息流、关系流与服务流的新入口,因而也是移动空间的新入口。对于共性化场景的理解与运用,是移动服务的标配。对个性化场景的定位与利用能力,则是未来移动媒体竞争的方向。生态位也为公有制媒体打造“入口”提供了可能性。

    传播学之父威尔伯·施拉姆曾经提出,传播总是流向社会需要的地方,研究传播就是研究人的行为。调查研究表明,新闻是人们使用媒介的刚性需求之一,如果人民网能够不断确立报道与评论的品牌,在版权受到保护的情况下,用户想要了解关于社会公共事务和突发事件的深度报道与评论,获得对事件的均衡认知、深刻理解,只能通过人民网的传播渠道,反过来,内容的“稀缺”会逐渐累积用户的使用量,增强用户的使用黏度,从而帮助人民网沉淀用户数据。对用户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不但能够掌握用户的喜好,可实现个性化的内容及服务推送,进一步吸引和黏住更多的用户,还能够以此为起点,拓展用户的使用场景,满足用户多种垂直化的需求,并接入更多的第三方应用,有望向生态级平台发展。 

    (作者单位:人民网研究院)

    责任编辑:冷  梅

站在风口,更要把好关口
传统媒体 衍生媒体 新兴媒体
找准定位,严肃内容可以大放异彩
新媒体矩阵传播之道
互联网媒介生态变革与人民网生态位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