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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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新闻法制建设

——新媒体信息传播与法制建设高峰论坛综述

● 王 洋 韩 璐 《 新闻战线 》(

    11月21至22日,“新媒体信息传播与法制建设高峰论坛” 在西北政法大学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新闻战线》杂志社、《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共同主办。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传媒法律制度建设、新媒体侵权、政府信息安全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社交媒体媒介规范及媒介自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论坛旨在共同探讨新媒体信息传播与法治建设的相关问题和发展路径,为建立更为科学健全的新媒体传播管理制度与法治体系建言献策。

    跨学科交流:信息传播与法制建设的良性互动

    网络与新媒体的崛起,颠覆了媒介格局,改变了传媒生态,给新闻传播学和传媒法领域带来了诸多值得探索和研究的课题,也给适应新媒体环境的媒介法规与制度的调整和制定带了颇多难题。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宋觉认为,此次论坛将对未来的信息传播和法制建设研究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将为新型媒体人才培养带来新理念,打开新思路,注入新动力。

    《新闻战线》总编辑万仕同说,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发表了重要讲话;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制度框架和法治保障。一年后的今天,我们研讨“新媒体信息传播与法制建设”,具有特别的意义。他提出了三个议题,即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新闻法制建设问题,新媒介格局和新传媒生态下的媒体权益保护问题以及传媒经济效益下滑态势下媒体和媒体人如何依法经营发展问题。

    《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社长鲍静在讲话中提出,构建新媒体信息传播新秩序,我们的挑战不仅来自境内,还来自境外、来自整个互联网世界,不仅来自人类创造的文明世界,还来自人类正在创造的虚拟世界。新媒体信息传播的特点,不可避免地涉及国家的法制建设,涉及政府管理和公共政策等诸多学科和领域,跨学科、跨组织、跨地域的融合和合作日益凸显重要性。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孙江表示,“互联网+”的战略已被列入国家战略,网络渗透性更加明显,新媒体也依托网络崛起,但其管理与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盲点。希望本次论坛能够聚集各种学术资源,为新媒体法制建设提供思路,推动相关实践的发展。

    新闻法制建设:理论要坚定,实践要渐进

    香港树仁大学魏永征教授以《打击网络造谣犯罪点评》为题做论坛的开幕演讲,结合网络上的造谣、诽谤等言论失范行为,对现行的法律适用规范进行了解读分析,并指出现行的法律适用规范存在着易被网络舆论误导、立法缺失以及司法解释扩权等问题,导致司法适用存在疑难。新媒体不是法外地带,应该受到法律体系的规范。魏永征教授认为,应该严格按照宪法进一步区分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法律权限,通过增加相关条款、严格适用司法规则来完善网络失范言论法律规制。

    “理论要坚定,实践要渐进”,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原所长孙旭培介绍了建国以来我国新闻立法的进程,并指出应当加强对各国新闻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新闻法的比较研究,进而总结经验,加强中国的新闻法制建设,坚持信息的公开性,维护人民的知情权。

    新媒体信息传播不可挑战法律伦理底线

    “在新闻领域里,伦理问题与法律问题是相辅相生的概念”,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周勇认为,如今,图像承载更多文化、道德与想象的重负,探索图像世界中各种力量的博弈需要以影像文本为核心,从三个环节考量视觉传播对于真实性的影响:文本与生产者;文本与观看者;文本与使用者。在视觉文化转向时代,在中国文化处于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交叠的特殊时期,从视觉传播的角度探讨新闻伦理问题,探讨图像对于新闻真实性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从2008年陈冠希“艳照门”到今年的优衣库“视频门”,形形色色的“门”事件已成为网络文化的独特景观,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慕明春认为,“门”事件在反映社会现实、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如过度介入私人空间、纵容网络暴力、宣扬低俗文化、甚至践踏公民人格尊严的隐忧。此外,“门”事件已经成为新闻侵权的一个多发地,涉及如“偷拍违反当事人拥有的民事权利自治原则、“门”事件中的一些照片和视频有可能演变为法律严禁传播的淫秽色情作品等法律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刘斌就《图片的十个法律问题》为题,从新闻图片可能涉及的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微观的侵权问题入手,结合图片案例,提出了“使用新闻图片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不是就不构成侵权;刊载偷拍的不道德不文明或轻微违法行为照片是否也会侵权;集体照片中是否存在个人肖像侵权的问题;新闻图片使用了马赛克是不是就不构成侵权;在照片上注上图文无关是不是就真的与侵权无关了;正面的摄影报道是不是也会发生侵权;犯罪嫌疑人的肖像是不是就可以随便刊播;新闻照片里面的插图和配图照片是不是也可能造成侵权;随意使用公众人物的照片是不是也可能会构成侵权;使用著名的景物和摄影作品是不是也会构成侵权”等十个法律问题,希望学者们能够深入探讨。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徐迅认为,《电影产业促进法》作为文化领域的首部人大立法,将深刻影响其他传播法定标准的设立。在主题为《网络视频传播法律底线的若干问题——兼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中的电影审查标准》的讲座中,她首先确立了探讨此问题需坚守的三个基本原则,即“法治对表达自由持最小限制原则,是底线标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网络没有第二套标准;政府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的管理不可能无处不在”。

    新媒体时代网络强国战略的中国式路径

    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5大发展理念中,“创新”被置于首位。在创新发展的表述之下,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两大战略或将成为重要支撑。“中国已成为全球赛博空间最大的租赁客,但从移动领域来看,三大操作系统平台都来自美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副总编辑伍刚认为,中国仍然面临文化软实力与世界发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巨大赤字,中国数字化鸿沟、网络普及率同经济地位不相匹配,数字化文化软实力是未来需要重点提升的领域。此外,中国网络安全立法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尚未构成信息安全法律体系。他认为,新媒体时代需要有万物相联促进全球分享的领导力,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日趋紧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与世界开放融合,需要拥抱世界孕育巨大机遇和无限动力。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电子政务研究室副处长张勇进博士以突发事件报道和工作部署为例,提出政务新媒体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让数据转起来。他认为,可以将数据分析应用在调整信息采集发布方向、科学安排编排位置和发布时间、调整专栏专题和内容聚焦点、判断已有信息的发布实效、打通用户信息获取断头路、知晓潜在活跃用户群体等方面,以解决订户用户流失、用户黏度剧降、经营收入递减、信息采集无所适从、内容编排缺乏信息、发行效果难以预判等问题。通过让数据转起来,进而让传播力壮起来。

    在各种新技术和新应用百花齐放的同时,无论就实践还是理论而言,国家治理和公共政策的选择都面临挑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黄璜认为,“互联网+”的实质是实体世界与互联网世界如何接轨、融合和进化,并由此产生新的“互联网文明”。公共政策的目的是实现联网的有效治理,包括对互联网+的治理、基于互联网+的治理、互联网+下的治理这三个层面,而国家数据战略应成为其中的核心任务,在数据效益、数据安全和数据公平的动态平衡中寻求价值定位。

    新媒体未来发展趋势:从众媒到泛媒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申玲玲认为,在网络媒介时代,普通个体不再与媒介技术呈现疏离关系,而是可以掌控、利用媒介技术为生活带来便利,媒介的服务性、工具性越来越强。而技术触发的机器人写作、无人机新闻、大数据新闻、传感器新闻、VR新闻等新形态正在改变内容生产的模式。申玲玲表示,复制难度降低、传递速度加快、信息密度增加、数据来源多元、用户连接便捷等一系列变化促使互联网与人类的关系更加紧密,但还有问题需要各个领域的学者进行探索。

    “媒体是不断进化的”,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新媒体研究所所长彭兰指出,当下我们所处的众媒时代,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表现形态丰富,不再受传统表现形式的限制,文化更加多样;二是生产者众多,人人皆可为媒体;三是传播结构众多,与以前相比传播结构更为复杂;四是平台众多;五是终端多样化。而对于未来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彭兰认为将是一个“万物皆媒”的泛媒时代,虚拟现实、传感器、增强现实等技术,以及定制化生产、个人云、平台、人和物的协同,都会成为未来新媒体的发展方向。新媒体在发展的进程中,会不可避免地触及一些法律问题,彭兰指出,采用法律规范的手段来治理新媒体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

    (作者单位分别是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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