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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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传播的制度思维与建构路径

逄 勃 张宏莹 《 新闻战线 》(

    当霸权、话语垄断和社会控制被贴上“知识”标签的时候,社会制度系统开始主张以“知识”或“专业”权力来影响人类事务。当人们只能通过想象作为社会认同或信仰的基础,并以此决定接受或拒绝话语时,世界俨然已经成为一个由话语建构的景观。知识只有通过内化到人类生活及社会制度系统才能与权力结合,并通过授权和限制组织制度权力的行使来影响人类行为。将专业主义的制度描述与国家政治话语相结合,从知识系统的不同视角来行使制度权力早已成为西方国家话语建构的逻辑起点,也为我国国际传播的专业化制度化建构提供了可借鉴的思维与实践模式。

    对外传播话语权的稳定性建构

    ——中国标准的新闻专业化知识体系

    新闻专业化权力模式是评价和判断新闻行为的重要参考。建构“中国标准”的新闻“专业主义”模式的概念框架,是建构国家形象、获得国际认同的知识基础,并且对完善新闻专业知识,改进生产模式以及加强新闻专业自律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专业化权力——知识的制度化对话语权的建构

    在话语建构过程中,作为制度实施而进行的专业化建构过程呈现出制度逻辑的特有性质,即专业化权力。专业化权力与组织结构和市场共同行使对社会劳动分工的管理(Freidson, 2001)。专业化新闻话语制度建构是以文化资本的总量累积为主导所进行的新闻话语建构模式,它是通过新闻专业化权力即新闻制度的知识系统来建构话语的过程。新闻的知识系统制度化包括新闻专业标准和规范、新闻的文化传统、职业声望以及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水平等内部职业权力。

    (1)新闻专业标准的建构机制、依据及其原则

    以新概念、新标准、新框架建构新闻专业知识系统,并通过制度化加工过程而建构的新闻专业权力是话语权建构的内在核心机制。这一机制的逻辑有效性体现为规则与策略选择的关系对社会的影响。新闻专业知识是将新闻制度概念化为专业规则和标准,为所有群体成员所共享,并且适用于所有参与互动的群体及群体间成员。新闻专业知识系统的建构是自我实施的制度化,主要通过专业自律来实现。

    新闻行为的规律性是新闻专业标准建构的核心依据。通过分析新闻制度化特征即新闻的制度权力关系模式的性质和特征来确立未来的行动指南,构成新的新闻实践方式。规律性是指以往的行为模式,它不一定产生普遍性的概念。正如不同国家新闻制度权力关系模式的形成是各国社会制度权力之间竞争博弈的结果,优先制度的形成则成为新闻制度权力模式的制度导向。行为规律性的测量是对以往行为模式的评估,并不代表该规律一定可以产生有效率的结果,但是对规律性的测量却可以得出标准和规范是否适用于新的框架模式的判断。专业标准的适用性是将标准假设为社会公共知识,意味着它是普遍共识的标准,成功的专业标准可以增加未来行为的可靠性,若标准解释未能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充分理解即产生了专业知识标准的歧义性,则该标准就不能可靠地预期行为人在制度建构中的未来行为。评估以往新闻制度行为模式的规律并做出适用性判断,是建构新的专业知识系统的前提条件。

    新闻专业标准的建构要遵循一般性或普遍性原则,即它是社会的共有知识,可以为社会成员或相关团体所应用和分享的标准和规则。在新闻专业标准的建构过程中,要评估限制性标准是否具有策略合理性。英美新闻标准的建立是基于将限制性规则偏好转化为让行为人可以确保自己分配优势的自我实施标准。例如“美国标准”中的“对政治权力行使控制或监督功能”就是基于这一建构原则来提高新闻从业者的分配优势预期,从而实施从业者的自我限制即专业自律;其次,新闻专业标准的建构合理性还要评估行为人是否具有遵守这类限制,并使其产生策略合理性的能力。对专业能力的评估要考察行为人的知识和可信度能力。职业公信力和专业主义是判断新闻专业标准自我实施功效的最重要因素。英美新闻专业标准就明确要求“事实报道” 要与评论和解释性报道新闻风格截然不同,标准概念的清晰度决定是否可以更好地获取互动双方的知识和可信度的能力,降低规范或标准的不确定性。

    (2)新闻专业知识标准与价值观

    在新闻专业知识建构中,中西方最大的不同是意识形态的介入程度。意识形态是信仰和价值观,是社会行为人对其所生活世界的定义和评价。对于意识形态与知识系统的关系判断大致分为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意识形态与正式知识有所不同,将意识形态视为扭曲现实的“知识”系统的传统社会学观点①;第二种是将意识形态定义为人们解释世界的认知图式(Geertz,1964),这种观点已经将意识形态纳入实践价值进行分析,但仍然没有将意识形态纳入“知识系统”;第三种观点是将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之间建立联系的制度主义观点(Knight,1992),认为意识形态是信仰和价值观,是一种社会认知图式,社会行为人据此对世界进行解释并赋予意义②。社会制度规则建构社会行为人的预期,同时社会制度安排也部分建构了意识形态。从这一观点来说,信仰是知识系统的一部分,与知识系统一样具有建构和分享的特征。新闻专业知识中的的价值观标准同样是通过制度与信仰将社会成员联系在一起,并通过专业知识标准来解释制度的合理性。因此,在新闻专业知识标准建构中加入认知图式知识无可厚非,需要注意的是要认清这种认知图式的知识性质是“社会分享”这一事实即可。

    文化传统权力对新闻制度的稳定性建构

    新闻专业标准和规范是建构新的新闻知识系统的重要内容,而新闻文化传统是解构外来知识系统统治的主要力量。

    (1)制度变迁中文化传统的稳定性力量

    文化传统是超越所有制结构或工作关系模式的一种“积淀”,提供有关社会预期行为的共享信息,稳定社会制度并建构社会生活。文化制度权力区别于社会结构权力因素,其规则产生于自发形成过程,并通过自我实施来实现,因此又称为非正式制度权力。它的有效性取决于社会行为人在多大程度上遵守文化传统规则,并相信这些规则会符合他们自身利益。当外界知识系统入侵社会生活,而固有的传统文化知识系统不够强大时,社会行为人会受自身利益驱使而直接违背传统或者改变规则,这时非正式制度权力的稳定性就会受到威胁。

    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文化传统知识权力的稳定性作用机制在于:外界知识系统的信息总量必须足够相当于现有文化知识或超过现有知识系统所提供的可供分享信息的总量,否则,新知识系统的不确定性或者歧义性新规则会使人们不愿改变现有规则;当传统文化知识已经内化为人们的认知图式和行为标准时,人们对长时期存在的知识系统会产生制度依赖,当社会行为人还未收获来自不遵守传统文化规则所带来的明显激励时,传统文化知识系统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仍然会是逐利原则的社会行为人的最佳选择。因此,传统文化知识系统可以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制度功能,并且成为社会行为人长期理性选择的策略路径则是协调内部知识系统的分配机制达到一种新的平衡,这样文化传统规则仍然可能实现自我实施的功效。

    (2)善用传统文化知识系统中知识分子的力量

    “知识分子”(intellegence),又被称为intelligentsia(知识界),这一术语是用来界定国家或共同体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最早于19世纪末在法国被广泛应用。学界通常会使用两种标准来界定或识别“知识分子”,一种是通过知识导向来界定,另一种是通过知识分子与社会的距离来判断③。

    在传统文化知识的建构以及对外部知识系统的解构过程中,知识分子的力量是不容小觑的。在法国,媒体记者被认为是知识分子,而非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严肃媒体对有关大众、党派和其他媒体上的报道无可争辩地拥有极大的话语权,甚至否决权。法国的严肃媒体,如《费加罗报》和《世界报》等,严格限制报纸新闻的生产等级,将新闻场域控制在专业知识生产场域。法国媒体对学术传统保持着持续介入,与知识界关系极为密切,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知识分子,如左拉、萨特、鲍德里亚甚至布尔迪厄等都会为媒体撰稿,这是法国媒体独特的文化特征。这种深厚的传统文化知识系统在应对美国新闻专业知识系统入侵中,发挥了重要的反建构作用,使法国传统媒体在商业化冲击下,仍然保持着其无可争辩的话语权。

    对外传播话语权制度的发展性建构

    ——话语建构模式的制度化路径

    对话语权建构的研究,不仅仅是对新闻话语的生产和建构过程进行详尽的动态分析,最重要的是对新闻制度本身的权力进行评估。话语建构模式的制度化过程是指话语建构的外部实施制度,主要是指正式规则的制度化,是通过第三方的介入来约束他人行为、改变社会建构结果的过程。制度化过程包括新规则的建立和社会确认。在新规则的建立和实施中,国家权力的介入会强化新机制的运行效率和影响力。

    话语权建构模式的制度化过程

    话语建构的制度化路径选择受新闻制度关系模式的影响,大多会呈现制度偏好,新闻制度权力关系中的主导制度权力决定了新闻话语图式和新闻基调的采用,并最终决定话语建构的结果。制度化过程的结构取决于国家或者组织的决策过程。在国家或政府主导的新闻制度关系模式中,国家权力介入建立话语传播新机制,而在经济或文化主导的新闻制度关系模式中,话语传播的制度化过程大多由新闻组织或利益集团来进行决策。

    在新闻制度自主性程度较高的国家,正式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各利益集团竞争决策过程中的控制权,并且以追求组织制度效率最大化为根本原则建立和实施的。在这个过程中,国家行为人作为国家的管理职能起到额外的但往往也是相当重要的协调作用。例如,在美国的新闻制度中,对“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的“客观性原则”就要求避免新闻独立性受制于其他社会制度和专业领域,目的是保障其自身制度效率和利益的最大化。但美国政府仍然会在特定时期加强政府对新闻的管理以保证国家利益。

    正式的话语传播制度的确认过程是一个有序的制度化过程,外部实施规则的确认机制是从上至下通过标准化程序制定规则并保证新机制为社会所认可。在正式规则的实施过程中要考虑非正式制度,如原有的新闻文化传统和组织惯习对正式制度实施的限制性阻碍。总体来说,正式的话语传播制度是新闻制度权力关系的产物。新闻制度权力关系模式会影响话语制度的建立和确认过程。因此正式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有赖于通过新闻体制改革提高新闻制度的自主性来实现。

    国家权力介入的话语权建构机制

    在国家权力介入的情况下,国家通过颁布或者制定法令来建立话语传播制度,国家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的最大特点就是降低制度化确认过程的成本。国家会对政策实施的直接利益(即实施过程中的行政费用)以及制度分配结果对国家长远利益的影响,即政策实施所产生的间接利益作出明确规定。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明确规定的大多是更为重要的间接国家利益。

    新机制建构中,国家介入的总体影响力通常会加速制度化进程,在降低社会确认成本的同时提高制度的社会效率。国家建立新的对外传播机制通常基于两种利益考量,一是新机制的运行结果会使国家直接受益,例如对外传播媒体或机构的经济效益会给国家增加税收等;二是对外传播机制会间接影响国家的政权掌控能力,例如话语权的强弱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水平等,而建立新机制则会使国家获取更多政治利益,如话语权建构机制有助于提升国家形象,提高政府管理的合法程度等。此外,当国家寻求更多的政治支持以巩固其执政的合法性时,社会成员的集体利益则会成为新机制建立时的利益考量,而这种制度分配偏好的考量将使新机制的实质发生重大变化。在国家介入的制度化过程中选择社会效率更高、国家和社会集体利益兼顾的话语权建构机制将是我国对外传播话语建构的制度化发展路径。

    (作者逄勃系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张宏莹系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新闻与大众传播学院国际研究学者,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武艳珍

    注释:

    ①A.布洛克等编:《枫丹娜现代思潮辞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76~277页。

    ②杰克?奈特著,周伟林译:《制度与社会冲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2页。

    ③Eliot Freidson,professional Powers,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6,p11。通过知识分子的知识研究范畴、传播和方向来判断,知识分子的研究领域通常是超越具体实践知识,而关注知识的意义和价值;他们并不关注日常生活具体问题,那些被认为是“技术人员”该做的事,他们关注思想胜过关注知识本体和具体学科知识。通常艺术家、哲学家和政治家等被归为知识分子行列。另一种是根据知识分子与社会的距离来判断何为“知识分子”,那种超然于社会或者边缘化于社会并且对社会持批评声音和态度的知识界人士被称为“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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