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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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角色错位现象反思

● 程曼丽 《 新闻战线 》(

    9月4日,21世纪网总裁刘冬、副总编周斌等人因涉嫌新闻敲诈被警方立案侦查。时隔不久,9月25日,21世纪报系总编沈颢、总经理陈东阳又因“涉嫌敲诈犯罪”被警方带走。此事在新闻界引起的反响不啻一场地震。  

    根据被侵害公司的指证和涉案人员的供述,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等利用其在财经界的广泛影响,与一些公关公司勾结在一起,指使下属媒体记者通过各种途径主动挖掘、采编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等的负面信息,并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迫使200多家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收取高额“广告费”。沈颢本人也承认,作为21世纪传媒公司的管理者,他“利用考核指标这一工具,鼓励甚至逼着他们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方式拉合作客户”。

    虽然曾经圣徒般地怀揣新闻理想,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坚持得很好,但沈颢等人的行为涉嫌经济犯罪已是不争的事实。这着实令人唏嘘。问题在于,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而是中国媒体圈、尤其是财经媒体圈的普遍现象,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案发,到央视财经频道郭振玺、芮成钢等多人被带走调查,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在记者职业道德缺失、传媒业风气不正的原因之外,是否存在着更深层次的问题呢?

    在我们国家,媒体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同时也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所谓“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虽然对于“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含义工商行政管理局早有界定(1998年),但是众所周知,与一般的事业单位相比,新闻媒体具有特殊性。其特殊性就在于,作为党和政府的代言机构,作为传播面甚广的信息平台,它被赋予了相当大的权力——可以对新闻信息进行选择、编辑、制作和传递;决定传播的内容、形式和新闻报道的位置;对传播过程进行监控和制约。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将行使这种权力的群体称为“把关人”。媒体的赋权本应被视为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却被一些人用于灰色地带,作为寻租的资本和非法牟利的工具。这种角色错位所带来的社会负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支付“广告费”的企业“有偿不闻”,对于拒交“广告费”的企业“无偿必闻”,这是选择性的权力滥用,对企业显失公平;以有偿、无偿作为报道依据,有偿可以删除负面新闻,无偿则千方百计地挖掘和制造负面新闻,这对公众也是一种愚弄。

    美国新闻史上就曾经出现过一个“公众受愚弄”时期。19世纪30年代,当以社会大众为读者对象的廉价报纸出现时,一些企业和财团竞相雇佣代理人为自己炮制新闻,做夸大性的宣传甚至虚假宣传。为了吸引读者,报纸也乐于刊用。两相配合之下,就出现了名噪一时的报刊宣传代理活动。其中最有名的报刊宣传代理人是菲尔斯?巴纳姆(Phineas Taylor Barnum),他通过报纸为自己所代言的马戏团制造了不少神话,诸如马戏团里的一位黑人女奴100年前曾经养育过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等等。此事虽不足信,大众却以猎奇心理去马戏团一探究竟,结果使马戏团票房收入猛增。当这种骗局被揭穿以后,报刊宣传代理活动受到了人们的谴责与鄙视。

    19世纪末期,在“扒粪运动”蓬勃兴起之时,一些企业和财团公开雇请新闻记者创办报刊,编造各种于己有利的“新闻”和神话,以掩盖被揭出的丑闻,使得19世纪30年代的报刊宣传代理活动的闹剧再度重演。为了改变这种畸变了的舆论环境,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新闻记者出身的艾维?李(Ivy Ledbetter Lee)提出“说真话”的宣传理念,认为企业要想获得良好的声誉,不能靠欺骗手段愚弄众人,而应将真实情况公之于世,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当艾维?李决定以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公众关系为己任时,他退出新闻界,开办了美国历史上第一家宣传咨询事务所(1903年),成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职业公关人。

    由此可见,美国的公共关系职业就是在抵制巴纳姆式报刊宣传代理活动的基础上诞生的;反过来说,巴纳姆式报刊宣传代理活动的“恶之花”,直接催生了美国的职业公关。作为“公共关系之父”,艾维?李的贡献在于,他将公共关系从新闻界的模糊地带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行业)。这说明,即便是在自诩新闻高度自由的美国,巴纳姆式的报刊宣传代理活动也是不能被接受的。令人遗憾的是,10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的一些媒体却仍然走着巴纳姆的老路,且一身兼二任,在报道新闻的同时做着类似宣传代理的事情,以此攫取高额利润,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倒退。

    媒体角色错位是权力异化的结果,权力异化则来自多重因素:权力本身的腐蚀性,监督机制的缺失或“漏监”,“空监”地带的存在以及监督规范的滞后等等。凡此种种,均有可能生成所谓的灰色地带,使身在其中的媒体人和管理者从丧失警觉、模糊身份、淡化法制观念开始,到浑水摸鱼、滥用权力,及至以身试法,欲罢不能。沈颢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他在自己的陈述中特别提到:“在我的工作职责发生变化的时候,我不仅是一个媒体人,同时也是一个媒体的经营管理者”……“所以,我觉得这种变化让我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尽管如此,在主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他仍然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最终由21世纪报系掌舵人变为犯罪嫌疑人。这是他的悲剧所在。

    从历史的经验看,防止权力异化、权力滥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权力监督和法制建设。20世纪初期,当艾维?李开办了正式的宣传咨询事务所,向社会公开发表阐明其行为宗旨的《原则宣言》,并成为这一新的职业普遍遵循的信条之后,巴纳姆式的报刊宣传代理活动便就此销声匿迹。由此可见,权力监督需要落实和细化。首先应当明确监督主体,并对其职责范围、权限、对象、工作程序等做出清晰的界定,使之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具体化,而不是流于形式;权力监督还应当加强协同性,通过建立协调机制,整合权力监督各部分的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在法制建设方面,除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外,还要重点进行补缺、补漏的工作,在保护新闻工作者正当权益的同时,对滥用新闻自由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约束,以清除媒体产业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使中国的媒体行业更加健康地发展。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邓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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