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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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养浩然正气 纯洁媒体灵魂

——在创新中探索加强新闻道德建设之路

● 鲍洪俊 《 新闻战线 》(

    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新闻人的时代使命。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央媒体到地方媒体,绝大多数新闻人牢记党性原则,恪守职业责任,坚持正确导向,壮大主流舆论,成为“爱国、敬业、诚实、奉献”的示范者、宣传者,为党的新闻事业的繁荣发展书写了精彩华章。但是,我们也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不良广告和低俗之风等失德失范行为,像幽灵一样一直在新闻界不同程度地存在。“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自己不正,难以正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中国新闻人滋养浩然正气,纯洁道德灵魂,营造强大正面舆论,激发全民族团结奋斗的正能量。与全国一样,强化新闻道德建设,成为浙江新闻宣传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我们以2013年初成为中宣部、中国记协全国新闻道德委员会五个试点省市为契机,大胆尝试,积极探索,边实践边总结,逐步细化举报查处、案例评议、调查研究等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不断推进新闻道德委员会的机制创新,新闻队伍的道德建设和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面向社会,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

    强化新闻道德建设从何处入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让群众监督媒体从业行为。早在2011年,浙江省就成立虚假新闻投诉中心,在各类媒体定期公示举报电话,查处各界群众针对媒体“四大公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信访投诉。去年5月,我们将举报中心划归新成立的省新闻道德委员会领导,继续强化社会监督工作。常态化公开的举报投诉热线成为接受社会各界对新闻界投诉的有效渠道,也成为广大群众反映社会问题的舆情窗口。自2013年5月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至今年5月底,共受理各类投诉电话、来信、短信1700多件,主要涉及以下几类问题:一是反映新闻失实,共52件,办结37件。其余未办结的,有的是缺乏完整内容或证据,有的还在查处中。二是反映其他传播业务问题的38件,比如投诉媒体网络语言太多、语言不规范、使用英文不伦不类、广播主持人措辞不当等,我们都已转告相关媒体,监督改进。三是不良广告29件,已向工商部门反映,同时向媒体通报协查,大部分得到处理。四是记者职业身份问题8件。五是新闻敲诈3件,两件属于冒名记者敲诈,一件缺乏证据。六是发行等方面问题20件,大多数已经办结。

    新闻道德委对这些投诉举报通过调查核实、交办督办、处理反馈等方式,投诉件的办结率达到了90%。去年10月21日,新华社在《加强新闻行业自律 调动社会力量监督》的通稿中,以浙江省新闻道德委查处不良广告的案例为主,充分肯定了省新闻道德委的工作,认为成效初显。

    严把导向,组织分层评议,建立常态监督机制

    浙江省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省新闻道德委员会、部新闻宣传阅评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视听评议处等专家骨干资源,对各类媒体进行定向评议、动态评议,从政治政策导向、文化价值导向、社会效果导向等纬度,对媒体包括刊物传播宣传质量严格监督。比如, 新闻从业人员在采写稿件过程中,常常会碰到与国家方针政策有关的题材,这个时候,采编人员对国家方针政策是否熟悉,熟悉到何种程度,往往事关舆论导向,影响稿件质量。如果政策解读不到位,表述不正确,会误导社会和公众,甚至“帮倒忙”。今年初,国家卫计委推出“单独”政策后,《宁波晚报》2月16日用两个整版篇幅推出稿件《“单独二胎”政策落地  有了条件生不生?》,报道 “单独两孩”政策时,都使用了“单独二胎”政策或“可生第二胎”等表述,反复出现近30次。这明显是对国家新的计划生育政策的错误表述。经查,“单独两孩”政策春节前在宁波落地后,2月7日,该报派出三名记者分头到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宁波江东区福明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单位采访,被采访单位工作人员同时使用了“单独二胎”、“单独两孩”两种表述,记者没有注意到其中“单独二胎”说法是错误的。早在去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在解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明确表示,我国即将实施的是“单独两孩”政策,不是“单独二胎”。“单独二胎”是民间以讹传讹的说法,它与“单独两孩”的意义完全不同。浙江省和宁波市实施的也是“单独两孩”政策。可是,记者在采写稿件过程中,未将两者统一为规范准确表述;编辑在编稿过程中,未对两种不同的说法进行求证,而是凭自己的理解把两者统一改为“单独二胎”,造成了政策解读错误,也给有关部门工作带来被动。对此差错,我们立即刊发阅评警示《“单独两孩”变成“单独二胎” 采编人员不熟悉政策易出差错》。该报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一是在2月27日的报纸上刊登了更正启事;二是根据该报《关于编校(排版)质量管理及差错处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记者、编辑扣发岗位工资;三是在中层以上干部例会上通报批评。以此为鉴,完善了采编流程把关制度。

    另一个典型例子是今年5月底,温州读者尤先生反映,《温州日报》4月28日报道的新闻《鹿城建立问题办理负责制》有失实之处。该文写道:“95路公交车将在‘五一’之前顺利通车”,结果一个月过去了,都没有看到95路车的踪影。经调查,今年4月下旬,该报记者接到鹿城区委宣传部提供的新闻线索,对该区领导建立问题办理负责制进行采访,稿件经区委宣传部审核后发表。事实上,95路公交车后来确实没有开通,主要原因是该线路永嘉段周边部分群众意见不统一,导致协调时间超过预期。该报认为,见报稿件将公交线路开通时间表述为“将在‘五一’之前顺利通车”,意为计划和预期。这个表述引起读者误读和误解,为此深表歉意,并引以为戒,进一步改进工作,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认为,读者投诉的虽是个案,却暴露了我们的新闻报道中一直存在的问题,那就是为了凸显有关政府部门的政绩,往往喜欢报道一些还写在纸上的规划、计划,导致报道失真失实。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强调,“报纸要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能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规划、计划说到底还写在一张叫做“希望”的纸上,而不是已经发生的事实。而在这篇报道以后,记者也未对相关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推出最新报道,以至“一个月过去了还没看到95路踪影”的投诉出现,记者自己还不知道95路到底有没有开通。同时,在报道的方式方法上也要讲究技巧,话忌说得太满,类似的报道,如用“计划”、“有望”代替“将”字,就更符合实际,也为自己留下余地。为此,省记协在6月份的“新闻行业社会监督简报”上刊发《“五一” 不通车虽是意外  群众意见仍让媒体反思》,下发全省,引以为鉴。

    抓住典型,开展委员会审,建立“负面案例清单”

    从新闻道德委成立之日起,我们就把违反新闻道德的典型案例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建立新闻道德“负面案例清单”,严肃查处,通报惩戒。试点以来,我们已对6个典型案例进行了评议,涉及价值导向失当、涉台报道出现政治差错、报道细节失实、评论失据、不良广告等情况。委员对典型案例逐一进行了评议,一致通过处理意见,由涉事媒体或其主管部门对当事人或媒体进行处理,并向道德委反馈处理结果。

    评议案例一:去年12月25日,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接到金华一小区居民徐先生等人投诉,称金华市一家媒体刊登的《绿化带上居民抢地盘种菜》一稿内容失实,要求报社纠错道歉并视认错态度来决定索赔数额。接到投诉后,道德委即进行调查。经了解,小区2002年落成,围墙外有一块泥地,一直没有绿化,部分居民种菜的地方就是这块泥地,小区内外的居民为种菜有些口角,认为种菜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该报记者到现场,对投诉人进行了采访,又采访了街道的相关负责人,但没有采访事件的主要涉事居民,就写出了《绿化带上居民抢地盘种菜》一稿。省道德委员会调查后认为,在该新闻中,种菜的居民作为批评对象,是新闻主要当事人,记者应该采访双方当事人以了解事件全貌。投诉人作为信息源,又是利益相关方,记者单听投诉人(信息源)一面说法,使新闻呈现时出现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另外,该新闻的标题制作也不够准确,居民种菜的地方原来是块泥地,在区外居民投诉之前,水泥路面刚建好,路面与围墙之间的一米宽泥地(就是居民种菜的地方)并没有进行绿化,不能严格地称为绿化带,至多是规划中的绿化带。最后,省道德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一是报社与举报人进行坦诚沟通,就采访作风不实给举报人带来的伤害表示诚恳道歉,取得了举报人的谅解。二是刊发后续报道以正视听。三是责令两位记者做出反省检查,并扣罚采编考核记录分。报社也在编辑部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教育培训,强化采编流程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评议案例二:舟山一位读者来信投诉当地媒体一篇报道事实失真。投诉人称,2012年下半年,他向当地某报投诉镇里的养殖场暗箱操作、低价发包。栏目派记者前往了解情况,并走访了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刊发了《养殖场缘何不公开招投标》的报道。投诉人认为这篇报道关键部分与事实不符:报道中说投诉人承包养殖塘未能获批准的原因,是因为他承包部分养殖塘20年的年限申请与现行规划有冲突,故不予批准。投诉人说,他的申请中没有提及20年的承包年限,记者听信镇领导一面之词,故意混淆了事实,可能是有偿新闻。经过调查,记者采访过程中,没有谋私行为。文中报道的承包20年一事,是记者采访不细致所致,误把前几年发生的事与本次承包养殖塘混在了一起。省道德委员会监督报社派人向投诉人表示真诚道歉,得到了投诉人的谅解。

    评议案例三:去年浙江某地发生一起惨剧,在一辆停放在车库里的小汽车中,一男一女不幸死亡。省广电集团一地面频道以“车震”为话题进行了报道。死者家属投诉报道纯属记者道听途说、推测想象,死者双方衣衫完整,警方也没有这方面的结论。省道德委员会调查发现,这是一则社会新闻,死者家属投诉属实。涉事频道记者、主持人为了抓“眼球”,博“出位”,没有扎实采访,把道听途说当新闻,媒体负责人没有把好关,报道细节失实,存在低俗倾向,价值导向失当。道德委员会对这一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评议,作出了通报批评涉事媒体、把关责任人扣发奖金、处分相关记者的处理意见。

    在前期6大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我们又重新筛选出9个新闻宣传失德失范典型案例,作为“负面”案例清单,警示倒逼媒体记者增强道德自觉,提升职业素养,做有情怀、勇担当、走基层、写精品的优秀新闻人。

    直面热点,坚持问题导向,规范舆论监督行为

    去年四五月间,一家省外媒体连续对农夫山泉水质标准问题进行批评报道,28天共刊发67个版面的稿件。此事件在新闻界和企业界引起强烈关注,浙江省新闻道德委两次召开研讨会,倾听媒体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大家普遍认为,这家媒体对农夫山泉的批评存在媒体角色错位、回避主要事实、情绪化过度监督等问题,有实施新闻暴力的嫌疑。通过调研,新闻道德委撰写了调研报告,明确要求省内媒体实施舆论监督严守三条规则:一是明确批评目的,保障舆论监督的建设性。批评的出发点是与人为善,落脚点是推动问题的解决。二是遵守新闻规律,保障舆论监督的客观性。舆论监督要秉持公正、客观的新闻原则,摆正媒体位置,平衡各方观点。三是坚守道德法律底线。舆论监督报道要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进行,自我约束,留有余地。

    我们要求全省新闻界强化道德自律,牢记社会责任。去年庆祝第14个中国记者节时,浙江省新闻道德委从进一步强化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出发,与省记协共同起草制订了《浙江媒体新闻道德自律公约》。《自律公约》在记者节庆祝表彰大会上正式公布,得到了全省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积极响应,151家新闻单位签署公约,共同向全社会作出庄严承诺:坚持正确导向,忠实履行使命;坚持服务人民,大力改进作风;维护新闻真实,杜绝虚假报道;恪守职业伦理,打击新闻敲诈;注重传播效果,抵制低俗之风;加强媒体自律,重视社会监督。

    抓常抓实,完善机制配套,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在没有经验借鉴的情况下,深入基层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制订了《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工作办法》,建立评议制度、协调制度、通报制度、追究制度、警示制度、评估制度和监督制度等七项工作制度,确保举报查处和典型案例评议落到实处。如协调制度规定,新闻道德委与新闻宣传管理部门、新闻机构主管主办单位协调解决举报查办投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调查和处理的协作配合问题。警示制度规定,对典型案例的评议结果以及查处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总结,形成课题,通过一定途径和场合,在省内媒体进行宣讲,扩大查处案例的警示效果。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使道德委员会的工作实现了规范运作。

    我们借力高校阵地,打造新闻宣传道德建设高地。从今年1月中旬起,浙江省新闻道德委用半年时间,与浙江传媒学院联合举办“媒体道德和社会责任”大型调研活动,由新闻道德委提供一批新闻道德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典型案例样本,以浙江传媒学院教师为主,吸收浙江大学以及省内外其他高校、研究机构的专业人员组成典型案例剖析团队,完成典型案例剖析的论文撰写及审核工作。经过研讨交流后,组成“媒体道德和社会责任”巡回宣讲团,赴全省相关媒体开展巡回宣讲。

    康德曾说:“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实践证明,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是加强新闻道德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创新之举,是解决新闻界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新闻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我们将结合浙江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畅通投诉渠道,做到举报电话一个不漏、投诉案件件件回复,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提出评议和处理意见。

    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办事规则。目前制定的《工作办法》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不断充实和完善。做好典型案例的查处、处理反馈、通报警示等制度的细化强化工作,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使举报案件的查处处理更加得力有效。

    做好典型案例评议成果运用,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警戒作用,使之成为新闻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面镜子,让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从中照出自身存在的不足,促改进促提高。对投诉举报中暴露出来的新闻界存在的问题,结合“走转改”和“我是建设者”活动,将采编队伍的作风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新闻队伍的整体素质。

    进一步加强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抓住典型案例,针对新闻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并与相关大专院校开展合作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形成调研报告,供省委宣传部和上级领导部门参阅。

    注重发现和推荐浙江省新闻道德方面的先进典型,以典型的力量推动新闻道德建设工作走向深入。

    抓好《自律公约》的落实。浙江省151家媒体主要负责人签订《浙江媒体新闻道德自律公约》后,浙江省委宣传部部长葛慧君批示要狠抓落实。今年我们将把《自律公约》的落实作为新闻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

    (作者系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滋养浩然正气 纯洁媒体灵魂
新闻职业道德的社会价值
秉持新闻职业道德 坚守媒体社会责任
应时而动 顺势而为
内外兼修 以德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