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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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时度效 打好主动仗

——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案公开审理的舆论引导实践

● 王茂亮 《 新闻战线 》(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8月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一定要把握好时、度、效。要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这是做好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科学方法。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好 “时、度、效”三要素,对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都至关重要。

    2014年3月底以来,震惊全国的“1·10案”在湖北咸宁公开审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开审理的最大涉黑案,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直接领导查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组织犯罪案。

    此案纵贯20余年,横跨10余省市,涉及9条人命、20多项罪名,案情复杂敏感,大众广泛关注,社会众说纷纭,在宣传报道上如何把握好“时、度、效”,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设置议题,有效引导舆论,消除社会杂音,为庭审的顺利推进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从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和湖北省委的领导下,湖北省委宣传部组织湖北日报、湖北广电台、荆楚网等湖北主流媒体,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顺势而为,择机而行,踏准司法时点,按庭审进程和舆论态势推进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抢抓时效,以互联网思维先声夺人

    “时”,首先是讲求时效、速度。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在人手一部手机的情况下,信息传播的速度以秒来计算。新闻传播和舆论引导都要讲速度,该抢时效的,就务必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时间传播,力求先声夺人,掌握主动权。

    刘汉刘维案社会高度关注,舆论纷纷杂杂,快速充分释放权威信息,尤为重要。为了快速、准确、充分,我们组织了由中央、省直主流媒体和政法战线联合的写作专班,一体化作战,第一时间拟定微博发布稿、庭审情况通报稿和新闻通稿;采、编、审、改、发多线并联,协同推进,各环节无缝对接,迅速通过中央和湖北主流媒体、官方微博、多家主流网站第一时间发出审定稿件,确保主流媒体的声音始终跑在各类信息的最前面。

    移动互联网是先声夺人的前哨要地。由荆楚网指导运营的咸宁中院官方微博根据庭审进程,快速汇总各庭信息,及时更新庭审信息,以核裂变的速度迅速扩散。3月31日8时40分庭审开始,8时42分“咸宁中院”官微发出第一条庭审微博,仅1分钟,就有2名网友转发并发表评论,一个小时内吸引13.8万网民点击阅读,成为外界获取庭审信息的最快渠道。9时10分,第一张庭审现场图片通过微博发布,1小时的点击量就达到360多万,成为外界获取庭审信息最快、最权威的渠道。

    回应网民关切同样要抢时效。微博图片发出后,有细心的网民很快发出了“刘汉为什么戴耳机”的质疑,有的网友甚至无端猜测:“戴耳机是为了遥控指挥”。对此,微博工作人员在5分钟之内反馈给咸宁中院,法院通过官微迅速回复,告知网友“刘汉听力不好,佩戴的是助听器,这是一种人性化安排”。与此同时,荆楚网官方微博也立即发布一则微博,主动发声,消除疑惑。

    咸宁中院微博、荆楚网官方微博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庭审最新进展的首要窗口。通过网络新媒体发布,加上湖北广电台广播、电视连线直播等多种报道方式的综合应用,很好地实现了庭审信息传播以“快”对“快”、先声夺人的预期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猜测、好奇的机会,压缩了不怀好意者造谣、炒作的空间。

    ——把握时机,确保报道不超前、不滞后、不越位

    “时”,也指时机,即要把握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最佳时间点,信息何时报,评论何时发,都要尊重规律,做到不滞后,不超前。该报的却不报,该快报却慢报,或者不宜抢的却抢报,不该报的却报了,都会给人们获取有效信息、给良好的舆论环境、给社会的正常运行带来负面影响。

    在司法报道中,有时由于媒体的过度介入、超前披露和不当报道,使社会上形成过激、偏颇的舆论场,导致所谓的“舆论审判”,从而给法庭审、控、辩各方带来心理压力,甚至影响司法判决。

    刘汉刘维危害极大,案件备受关注,陷入“舆论审判”的风险系数也高。因此,在报道中,必须审慎把握时机,当快则快,当慢则慢,时机不到绝不披露相关信息。

    对各媒体的宣传报道,我们严格要求:紧扣庭审进程,严守庭审纪律,庭审进行到哪一步,报道就披露到哪一步,绝不超越庭审进程。

    2014年2月份,我们即组织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日报、湖北广电台记者形成联合报道组,赴成都、广汉、绵阳多地采访,赴咸宁阅卷、座谈,为庭审报道做准备。2月20日,中央和湖北媒体播发通稿《刘汉刘维等36人在湖北咸宁被依法提起公诉》,从此拉开整个报道的序幕。

    3月31日起,庭审前六天,刘汉庭控辩双方一直围绕被告人刘汉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湖北日报、湖北卫视、荆楚网等媒体在这一时段的报道,均围绕黑罪相关内容展开。各媒体紧随举证质证的步伐,分别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依次推出报道,与庭审节奏完全合拍。

    法庭调查后期和辩论阶段,围绕法庭调查的人证物证、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每天推出一组生动鲜活的现场报道。《被告人刘维表示——“我愿意为我的行为负责”》、《公诉人指出——刘汉应对全部组织犯罪承担责任》等稿件,均是当天法庭场景的真实再现。

    全案报道紧随庭审进程,不越雷池,不踩红线,把握了最佳时机,实现了“精准投放”,既最大限度满足了公众对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没有影响公诉人、审判人员、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有效避免了“舆论审判”。

    把握大势,稳妥拿捏,通过立体传播、递进传播、多维传播,体现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广度、深度、准度

    舆论引导的艺术,重在把握好度。参与媒体的多少、报道规模的大小,是度;报道位次的先后、版面处理的轻重,是度;报道频率的急缓、话题节奏的快慢,也是度;持续时间的长短、覆盖范围的宽窄,还是度。而如此等等分寸、火候的适度拿捏,不只是技术性的设计,还必须置于大局之中来考量,着眼大势来把握。我们在刘汉刘维案的宣传中,主要从立体传播、递进传播、多维传播来把握度。

    ——立体传播体现广度:“五个层次”形成合力

    刘汉刘维案影响重大,社会各界对其信息高度关注,只有多媒体参与,全方位报道,立体化呈现,持续大规模传播,才能满足社会的信息需求,避免因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不充分、不准确,而导致猜测言论、虚假信息满天飞。

    我们采取了“五个层次”的立体传播方式,即法院官微、荆楚网、庭审情况通报会和省级媒体、中央媒体分层发声,各显其长;及时更新的法院官微、起初每半天一次的情况通报会,主打“快”和“权威”,代表法院第一时间发布庭审权威重要信息;荆楚网、湖北网络电视台迅速跟进,及时披露记者采写的更多新闻信息;省级主流媒体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每天报道庭审进展及相关组合报道;中央主流媒体则在庭审主要节点进行权威报道、深度报道。“五个层次”长时段、高频次、多角度报道,多种媒体立体发声,确保主动、及时、准确、充分地释放信息。

    ——递进传播体现深度:环环相扣推向高潮

    “五个层次”的立体传播,并非前后一个力度,一种节奏,一样规模,而是轻重有别、动态调整,该轻就轻、当重则重,环环相扣、张弛有度。

    以湖北省主流媒体为例。湖北日报、湖北卫视在一审期间,除了每天报道庭审进展新闻,在前、中、后三个阶段,分别推出了三组系列报道。前期是《解析刘汉刘维黑道》系列,包括《以“黑”起家》、《以“黑”护家》、《以商养“黑”》、《黑帮兄弟》、《黑霸一方》、《罪恶黑枪》、《赌黑一体》、《黑伞庇护》、《窝藏黑罪》九篇。进程中,当其余五庭休庭,余下刘汉刘维两庭攻坚之时,推出《庭审直击》专栏,聚焦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关键环节,生动呈现庭审精彩片段。庭审接近尾声时,推出《法学专家系列访谈》,分析专案特点,讲解法律依据,评点依法办理此案的意义。

    而一审庭审结束之际,则集中火力,掀起报道高潮。湖北日报连续推出三篇万字大稿:《雷霆捣黑——公安机关侦破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纪实》、《正义指控——公诉纪实》、《庄严审判——庭审纪实》;湖北卫视在黄金时间《大揭密》栏目推出五集各25分钟的专题节目《中国打黑第一案》——之一《刘汉黑道》、之二《血腥之路》、之三《大黑伪善》、之四《雷霆出击》、之五《正义审判》,对公开审理期间不宜披露的案情和视频,以及侦破、起诉、庭审环节的生动故事进行精彩呈现。

    一审宣判之际,中央媒体、湖北主流媒体联手,掀起又一轮报道高潮。新华社、人民日报播发长篇通讯和评论,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调查》、《法治在线》等栏目播出消息和专题。湖北日报连续推出多个整版报道,包括《罚当其罪 伸张正义——刘汉、刘维等人一审获刑一览》、《众志成城办铁案——咸宁中院审理的台前幕后》、《克难攻坚 不辱使命——政法干警办理刘汉刘维案侧记》等。湖北卫视《湖北新闻》、《长江新闻号》节目连续播出《湖北政法战线依法亮剑》三篇综述:《公安侦破 雷霆出击》、《检察公诉 铁证如山》、《正义审判 荡涤黑恶》。

    这一系列递进式的组合报道,恰到好处地把握了报道数量、规模、轻重、节奏的分寸与火候,张弛有度,步步深入。

    ——多维传播体现准度:真实客观令人信服  

    庭审报道如果只有法官和公诉人的声音,而完全“屏蔽”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声音,既有违充分保护控辩双方合法权益的司法原则,也不能令人信服,甚至给人留下猜测、造谣的空间。而披露不当,比如被告人对司法人员的无端攻击,为逃脱罪责而编造的假话等,如果报道出来,则会引起舆论混乱,甚至干扰审判进程。所以,在对审、控、辩及当事人各方信息和观点的“多维传播”中,务必精心选择、审慎拿捏,既客观地呈现法庭各方的观点,展示司法公正,又必须做到有理有利有节,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营造依法打击犯罪的舆论环境。

    我们的每一篇庭审动态稿中,均有控辩双方及被告人的身影和话语,尤其是在后期法庭辩论环节,对控辩交锋的呈现更是淋漓尽致。4月17日湖北日报《刘维等7名被告人当庭悔罪,刘维表示——“接受法律对我的任何审判结果”》通讯稿中,小标题分两行,将控方、辩方观点一一对称“陈列”。比如第一个小标题,一行列出被告人辩护人观点:“涉黑组织不存在、属拼凑”,另一行列出公诉人观点:“构成要件清楚,内在联系紧密”,文中既写出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辩解,更呈现了公诉人以大量确凿证据的有力驳斥,刘维也只能无奈地当庭认罪,相信受众读了这样真实客观的报道,对庭审会是信服的。

    “多维传播”还体现在庭内报道与庭外报道配合,既满足大众信息需求,也回应小众的疑惑与关切等等。通过“多维传播”,提高报道的客观度、真实度、准确度、可信度。

    致力占领法律、道德、情感、传播四个制高点,争取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优化

    ——聚焦人性人情,触动灵魂深处,占领情感制高点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深入挖掘,敏锐捕捉,生动呈现情感细节,最能打动人心,赢得共鸣。

    湖北卫视《湖北新闻》的三篇电视报道,真切地记录了四川广汉市民周厚蓉的情感历程。第一篇《亡亲之痛钻心 申诉等得太苦》,报道记者2月底走访四川绵阳、广汉等地,采访周厚蓉的弟弟周政十多年前被刘汉集团杀害的凶杀案。由于沉冤无处申诉,加上害怕刘汉刘维的势力,周厚蓉一家不敢提刘家,只敢说“那一家”。每逢周政忌日,周厚蓉只能在坟前伤心寄语:“那家势力大,我们惹不起,多烧一些纸钱,你在阴间买枪买刀,去找他们报仇!”,其情何堪!第二篇《周厚蓉出庭作证讨公道》,报道4月7日周厚蓉勇敢地走上咸宁法院的证人席。当她作证完毕退庭,与刘维擦身而过时,周厚蓉当庭爆发出凄惨的哭声,刘维不敢面对,闭上了双眼。其情撼心!第三篇《正义宣判 驱散16年沉冤》,报道5月23日记者再访四川,看到周厚蓉一家放起鞭炮庆祝这一时刻,周厚蓉终于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其情可慰!这一哭一笑之间,情感波澜起伏,胜过千言万语。

    即便对于犯罪嫌疑人,我们也在揭露其累累罪行之余,注意捕捉一些能触动人心的情感细节。比如,湖北日报、湖北卫视的图片和电视报道《曾经的夫妻法庭相见——法不容情 催人警醒》中,刘汉“夫妻”的对话过程,通过一张张富有张力的照片,通过一个个真实记录的画面,在媒体上得以呈现,刘汉失声痛哭的场景让人印象深刻,其中的痛楚令人扼腕、警醒世人。法不容情,任何人触犯了法律,其结果必然是妻离子散,悔之晚矣。这种融情于法的报道,通过柔软的情感方式,传达着法治的钢铁般力量。

    ——揭开伪善面具,澄清大是大非,占领道德制高点

    刘汉大黑似白,大恶伪善,通过各种手段“漂白”、“染红”,把自己塑造成“企业家”,装扮成“慈善家”,戴上“红帽子”,企图掩盖罪恶本质。

    在《非法参赌非法经营 刘汉避重就轻承认违法》的报道中,刘汉先是当庭狡辩:“为了一个沙场几百万,我去串通投标,我有那么可怜吗?”但法庭出示充足的证据,证明其不仅串通投标、欺行霸市,还开设赌场、非法牟利,甚至还经常出入世界各地赌场豪赌。仅在澳门赌场,就输掉了10亿左右港币。在铁的事实面前,刘汉不得不当庭悔罪:我为什么那样糟蹋金钱,为什么不知道珍惜?我要为我的行为道歉。

    在开庭之前,网上就有人传播在汶川大地震中“震不垮的刘汉希望小学”照片,当记者深入采访司法人员,揭穿了他在慈善的刻意包装下,背地里攫取巨额非法金钱的真实面目。

    至于刘汉一直声称自己“讲义气”、“对兄弟好”,这恰恰是他培育的公司暴力文化:公司员工要为公司的事敢打敢杀,出了事由公司出面搞定。他为组织中的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逃跑经费、发放生活费、提供物质奖励,这恰恰证明了他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

    这些报道,摧毁了刘汉刘维等人刻意包装的伪善形象,占领了道德的制高点。

    ——突出法治理念,彰显司法文明,占领法律制高点

    从我们的报道中可以看到:湖北公安机关抽调4名业务骨干,与办案专班平行独立工作,以法学家的严谨态度,以律师的挑剔眼光,审视办案细节,发现证据缺陷,并及时予以纠正。

    从我们的报道中可以看到:检察机关不仅提前实施了“公诉引导侦查”机制,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是异常严谨、严格地排除每一个有瑕疵的证据,排除每一个可能引起被告人和辩护人有非法性、真实性质疑的证据。

    从我们的报道中可以看到:在整个庭审中,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证据服人、以程序服人。比如4月2日的庭审报道,当刘汉反复地以一句“与自己无关、与汉龙集团无关”,企图否认黑罪指控时,公诉人出示了涉案的枪支子弹等物证,刘汉辩护人却声称:没有看到这些物证和本案有什么关联。这一天的报道,以《罪恶黑枪 震惊法庭》为题,既播出了辩护人的否认指证意见,也播出了同案被告人缪军当庭指证的同期声。缪军说:刘汉在重庆做期货,当时押款回来,我见过枪,是滑膛枪。还播出了公诉人掷地有声的论点:从客观事实来看,在相关的命案当中,向法庭出示的三支枪支当中,就有“1·10”作案的枪支。可见这些枪支,可以随时被刘汉刘维用于违法犯罪。

    从我们的报道中可以看到:一审中,刘汉、刘维等所有被告人均未戴手铐、未穿囚服、未剃光头;刘汉身患痔疮不能久坐,法庭为他准备了坐垫;刘汉患有耳疾,法庭允许他戴助听器出庭;被告人当庭落泪,法警及时递上纸巾;被告人要记录,随时递上纸笔。

    当湖北日报推出图片组合聚焦《文明司法》,庭审中法警给被告人递水;医护人员值守庭审现场;休庭时,看守所民警对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均成为定格的瞬间广为流传。湖北卫视推出的《各方评价:17天依法审理 体现司法文明》、独家专访《刘汉辩护律师张青松:这是一次平和理性的审判》,在报道中,刘汉当庭说:感谢党和政府给了我在法庭上能够说话,能够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刘汉的辩护律师张青松在接受湖北卫视记者采访时说:在开庭前,我担心这样一个案件,不会被公开审理,是一个审判的仪式;庭审开始之后,我们感觉到,有些担忧是多余的。

    这些报道,在海内外引起广泛好评,让受众对中国的司法文明有了更直观、更丰富的认知,增强了人们对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

    ——推进信息公开,科学设置话题,创新报道方式,占领传播制高点

    法律、道德、情感的制高点,既要靠司法人员的创造性实践,也要靠传播来实现,而传播的制高点,则要靠依法推进司法信息公开透明,按照新闻传播规律设置话题,创新表达,有效引导舆论。

    刘汉刘维案的庭审,通过“五个层次”的持续传播,实现了充分的信息公开。仅一审期间,湖北日报共刊出报道126篇(幅),近12万字。湖北广电台播发各类报道320多条,在湖北卫视《湖北新闻》、《长江新闻号》等主要栏目和各个频道播出总时长超过1000分钟。咸宁中院官方微博账号共发布微博84条,总点击量过1700万次。荆楚网官方微博账号累计发布近100条微博。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也发表了大批新闻、评论和专题节目,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

    舆论引导既要重视报道的量,更要重视话题的设置、观点的引领,尤其要重视引领网上舆情。我们列出了9个方向的议程和观点,组织一批社会网评员,通过荆楚网发布评论,并通过BBS论坛全天置顶互动,通过采用荆楚网官方微博、咸宁中院官方微博双账号运营模式,集纳微博内容,组织话题网页,并通过新浪向全国网友进行热门话题推荐,全方位引导舆论。其中,荆楚网原创评论《刘汉为啥说出“我也觉得自己该死”这话》被新浪、搜狐、凤凰等多家网站转载。BBS论坛中关于旗帜鲜明地支持依法公开宣判,称赞国家打黑决心和力度的观点讨论,网民回帖占比超过50%,而网友发布的话题微博达3万多条。

    占领传播制高点必须创新传播方式、表达方式,我们根据各种媒体的不同特点,设计了各具特色的创新方式,比如在网络上,我们着力实施碎片化传播、视觉化传播、可视化传播、动漫化传播,让受众愿意看、看得懂、记得住。在传统媒体上,报道也多有创新。比如湖北日报制作了“刘汉的发迹史”、“刘汉涉黑记录”、“刘汉如何寻求保护伞”等3篇图解新闻,湖北卫视通过制作“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人物关系图”等多幅动画包装,把信息、数字、照片、图表等元素直观结合,一目了然,通俗易懂。湖北日报“黑道”系列报道,还制作了9个主题的多幅漫画作品,以恰如其分的形象勾勒、基调严谨的故事描绘、入木三分的说法论理让受众眼前一亮,印象深刻。全媒体综合阅读量超过80万人次,最高单篇点击超过8.1万次。

    刘汉刘维案的舆论引导,通过中央和湖北主流媒体对“时、度、效”的审慎把握和积极探索,向全世界有力有效地传播了党中央打黑除恶,保护人民,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坚定决心,生动形象地展示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文明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为我们在新闻宣传中把握时度效,打好主动仗积累了初步经验。

    (作者系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北广播电视台台长)

把握时度效 打好主动仗
微博登上领奖台 开启融合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