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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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客观性在新媒体语境下的范式转移

● 于凌波 《 新闻战线 》(

    从钱云会之死,到药家鑫案,由于网友的参与,网络上对事件的描述都出现了各种相互矛盾的“罗生门”叙事。事情的真相变得扑朔迷离,传统媒体的介入也不能抹去人们的怀疑,人们在不同讲述中穿插着个人的立场和态度,或者是根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对不同的叙述进行选择。

    新媒体环境下催生的参与式新闻对传统媒体所秉持的新闻客观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不过,对于参与式新闻究竟能将我们带向何处,仍需保持审慎的态度。

    新闻客观性的概念迷雾引发讨论

    新闻客观性是一个舶来品,它在西方新闻界被称作“不死之神”,其重要性和影响力之大可见一斑。詹姆斯·凯瑞认为,“它与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长期扭结在一起,甚至可能是互为标志。” ①

    新闻客观性的基本理念是在新闻报道中坚持对事实的准确报道和中立立场,其背后透露的是对“事实”的信任和对“价值观”的不信任, 以及二者必须分离的承诺。从报业历史来看,它最早表现为报纸的“有闻必录”,竭力排斥新闻报道中的主观性和选择性。伴随着历史发展,客观性的内涵得以深化和扩展,认为新闻工作者必须避免偏见和歪曲, 尽可能按照事情的本来面目如实进行报道。②

    这样的理念在新闻报道实践中,延伸出了一整套操作规范,诸如全面地呈现事实本身、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分离、对新闻报道对象给予平等的展示、在新闻报道中避免记者个人的偏见、注明新闻消息来源、采用倒金字塔的写作结构等等。

    新闻客观性自诞生之始,就不断遭遇各种质疑。对客观性的讨伐和反驳,主要体现为三种:新闻不客观、新闻不可能客观和新闻不必客观。这些抨击一方面从新闻实践出发指出客观报道实践的困难,另一方面直指客观性要求本身的虚妄。更有甚者指出客观性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实是掩盖权力关系和捍卫等级制度的工具之一。

    事实上,在新闻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判断什么事件具有或者不具有新闻价值的初始阶段就已是价值判断。新闻文本中的价值判断也无处不在,它的表征并不是单一的,既可能是直接鲜明的观点表达,也有可能是间接隐晦的态度渗透,通过语言措辞、文章结构安排、报道角度的选取、新闻主题的凸显与遮蔽等等途径得以实现。前者具有很高的识别性,也是新闻客观性致力于摒除的价值判断,而后者则由于不动声色地隐含在字里行间,很难被发觉或指认,甚至是记者自己都无法意识到的。

    客观性从理念落实到操作层面时,很容易变成一种形式主义,通过打造所谓的“人造的清白”,遮掩其与社会权力和等级的合谋关系。塔奇曼抨击这种脱离原本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新闻专业理念的僵化的新闻客观性是一种“策略性仪式”。

    此外,新闻机构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不可能脱离于它所属的社会环境和政治体制。作为意识形态机器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新闻机构是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的有力支持者和宣扬者。

    新闻机构本质上是一个商业机构。它自身的利益诉求影响着客观性实现与否和实现程度。新闻成本的控制使得直接的新闻报道更受媒体欢迎,这也是新闻机构依赖权威消息来源的另一重要原因。为了维持和扩大自身的受众市场,大众媒体必须迎合最大多数人的喜好,这也带来新闻内容的同质化。对于广告收入的依赖,使得新闻机构更倾向于保守的客观性版本,而不愿意得罪它的广告主。而广告商会通过强求剔除或修改会对自己构成损害的新闻,或是通过公关或利用自己作为权威消息来源的地位让新闻成为其喉舌。

    客观性必须在新闻机构与社会各方互动的一整套运行机制之中才能得以实现,而这些来自新闻机构、政治环境、商业力量和受众市场的种种压力的撕扯却从不同角度阻滞新闻客观性最终毫发无损的呈现。

    参与式新闻对客观性的突围

    无论是客观性的基本目标还是操作方法乃至实践过程都存在诸多瑕疵和障碍,而这些是我们在挪借新闻客观性概念到中国当下语境时必须意识到的。一方面,中国新闻体制有着极为特殊的语境。陈力丹将其概括为“一元体制,二元运作”,“一元是指媒介为国家所有制,二元是指传媒用国家所有制赋予的政治优势在市场上获取经济收入,又用这种收入完成意识形态领域需要完成的政治任务”③。

    但新媒体环境下催生的参与式新闻对新闻界自上而下的新闻生产和传播机制所造成的根本性的动摇,使新闻客观性在被国内新闻媒体挪借和采纳的过程中,尚未完全建立就已然深受冲击。以下,笔者将借助西方既有的对新闻客观性的批判,结合对中国当下参与式新闻的表现,来为其饱受诟病的“不客观”正名,同时也指向新闻客观性范式转移的新的可能性。笔者将参与式新闻对传统媒体的新闻客观性的突围概括为三个疑问。

    谁的客观性?

    参与式新闻打破了传统媒体对新闻报道的垄断地位,冲击了由新闻从业者和社会各方政治、商业、文化主导力量协调和平衡过程中所定义的社会现实。传统媒体的受众开始进入新闻场域之中,一反过去消极被动的倾听者角色,成为了新闻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从受众变成了“授众”④。参与式新闻无论从报道主体、内容还是方式上都不同于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是非专业性的、个性化的和富有人情味的。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使得每个人都可以是新闻的消息来源和信息组织者,每个人在新媒体平台上都拥有对新闻事件讲述和评论的权力,且这种话语是可见的。如若按照传统新闻客观性的定义,这些非权威消息来源充满个人主观判断,且信息未经证实,毫无客观性可言。是否未遵循客观性专业规范的新闻就一定不如传统新闻对现实的反映更全面真实?谁真正拥有对新闻事件的命名权和解释权?参与式新闻是对声称代表公众实则远离公众的传统媒体的一次有力的嘲讽和质疑。

    在哪里的客观性?

    在中国当下特殊的新闻生产体制之下,新闻客观性本身尚未得以深入扎根新闻实践的土壤,而当下环境的制约使传统媒体在诸如社会群体性事件、农民土地非法征用、强制拆迁等等敏感话题上保持沉默,参与式新闻实则很好地弥补了传统媒体新闻生产的缺陷,当传统媒体普遍噤声的情形下,人们通过新媒体平台将“异端”新闻事件得以公之于众,并很可能形成强烈的舆论压力,参与式新闻由此成为社会现实的重要建构者和新闻事件的推动者。而对于舆论一律的新闻事件,参与式新闻提供着与传统媒体的官方叙事截然不同的叙述版本,撕开貌似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的面目,重构着新闻话语格局,为社会现实的再现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什么版本的客观性?

    新闻从业者不仅仅是专业人士,也同时带着普通人的身份在对新闻进行选择和讲述,但却因为披上了客观性外衣,将自身的一套叙述权威化和神圣化,而排斥和挤压了其他版本的叙述可能。

    加之中国自身特殊的媒介生产环境,一边是意识形态的强力笼罩,另一边是市场化和产业化过程中商业利益对媒介公共性的侵蚀,政府、企业、公关公司等外部力量的介入都会影响到新闻机构对于新闻事件的呈现,新闻机构自身也更愿意迎合社会中上阶层的信息需求和文化趣味,从而选择性地忽视和遮蔽了社会其他群体的信息诉求和社会现实。这种话语霸权遭受到了来自不同立场的社会群体的抗议。例如女性主义者认为,新闻客观性是一种男性气质的构建,它其实反映的是中产阶级男性记者的工作倾向和思维方式,一厢情愿地对真相给予权威定义,实则将这种压迫机制合法化;少数族裔则抗议新闻媒体在构建和复制种族主义意识形态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所谓的客观报道往往在报道种族问题时将社会上的种族主义偏见自然化,因为客观性报道的原则排斥了作为社会少数群体的少数族裔的视角⑤。类似的批评还包括新闻报道对农民工、同性恋、女大学生等等社会群体的呈现。

    而新媒体环境下的参与式新闻则是将新闻书写和传播的权力下放到每个人的手中,而基于不同阶层背景和生活环境的“授众”便提供了传统媒体所无法实现的新闻多元化呈现。这种自下而上的视角,提供了传统新闻客观性所不能提供的全新视角,使更加 “公平、详尽、准确、公开”的新闻成为可能。参与式新闻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少数民族、同性恋、女大学生或任何在过去被动地接受媒介审视的社会群体都可以从自身的视角和立场出发,用自己的话语重新建构一幅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社会图景。

    当然,参与式新闻有主观、情绪化和信息难以核实等诸多问题,但当现实本身就身处水深火热之中,刻意的客观冷静其实才是真正的“不客观”,而且对于普通人而言,或许只有采用激烈的言语方式才能让自己的言论在网络上“被看见”。主观性往往是一个策略性选择。当人们通过新闻跟帖、BBS、SNS、微博等多种话语平台不断地即时进行新闻信息的更新、观点的增添和彼此的互动,新闻成为了一个现在进行时的过程,而非由传统媒体的版面和时效性等因素造成盖棺定论式的静态的新闻报道。在这样高度开放和互动的环境下,事实真相可以在博弈中慢慢呈现,新闻的客观性可以是流动的,多元的,参差百态的。

    新闻客观性的范式转移

    参与式新闻带来的新闻多元化,是对新闻客观性的再一次颠覆。新闻归根结底是与民主血脉相通的,但由于它内里的精英主义,使得客观性自身存在诸多的局限。参与式新闻的崛起,则将传统新闻的受众从单一被动的信息消费者身份转变为信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这对于复兴民主的公共领域无疑带来了新的希望。参与性、平等性、代表性、有效性、可选性这些可供选择的民主原则摆到了人们面前,普通人通过参与到新闻的生产和传播的过程实现了自身的传播权、知晓权与对媒体接近和使用权。参与式新闻对新闻客观性的冲击,从根本上看,是一次社会话语权的争夺和社会现实可能性的再现。

    不能说参与式新闻所带来的新闻多元化就必然优于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它自身有很多难以克服的问题,比如新闻生产传播主体缺乏可信度、新闻内容由于缺少把关环境而存在证实困难和过于主观、新闻言论过于情绪化和激烈化带来的网络媒介审判等等。作为对新闻客观性的一次突围,参与式新闻对传统新闻生产的格局不仅仅是颠覆,更多的是有益的补充和反驳。它其实更有助于我们认清传统媒体所标榜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自身的问题,通过重新审视传统新闻生产方式,对此进行根本性反思,来呼唤更为合理的公共传播哲学原则。

    在哈克特和赵月枝看来:“我们需要更多的来自客观性范式以外的新闻,更加公开地承认新闻业的内在价值和利益。”⑥ 参与式新闻存在的种种缺陷,正是传统媒体新闻报道擅长之处,借由对参与式新闻的批评,呼唤一种更完善的新闻客观性的理念和实践是可能的。

    (作者系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

    注释:

    ①转引自黄旦:《传者图像: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8页。

    ②郭镇之:《“客观新闻学”》,《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年第4期。

    ③陈力丹:《关于媒介经济的若干问题》,中华传媒网,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4644。

    ④胡泳:《参与式新闻》,《新闻战线》2007年第12期。

    ⑤[英]斯图亚特·艾伦:《新闻文化》,方浩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1~204页。

    ⑥[加]罗伯特·哈克特、赵月枝:《维系民主?西方政治与新闻客观性》,沈荟、周雨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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