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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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媒体的舆论底线

● 彭 剑 《 新闻战线 》(

    社会化媒体也称社交媒体,是民间舆论的重要载体。社会化媒体渗透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空间,深刻改变着现实社会的舆论结构,促进了传播权的底层化、平民化。从远离传播权力到分享传播权力,大众正在改写现实的传播图景与社会关系。

    社会化媒体舆论表达失范现象分析

    污名化效应

    社会学家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在研究中发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污名化”现象,即一个群体将人性的低劣强加在另一个群体之上并加以维持。污名化反映了两个社会群体之间一种“单向命名”的权力关系。污名化呈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将群体的偏向负面的特征刻板印象化,并由此掩盖了其他特征。在这个过程中,处于强势且不具污名的一方最常采用的一种策略,被叫做“贴标签”。事实上,在社会化媒体舆论传播中,贴标签已经被反向化运用。例如在网络论坛、新闻跟帖或微博言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网民,反而运用强势的“贴标签”行为,将官员与富豪之子标签为“官二代”、“富二代”。这些强行给人定性的做法,呈现出网络匿名表达的暴力倾向。

    多数人暴力

    微博传播中的群体极化效应、以讹传讹、盲目跟风十分明显,形成多数人的暴力现象。根据多数统治理论,人越多智慧越高,多数人的决策相对而言会更加理性一些。然而事实并非完全如此,著名学者哈耶克指出,认为多数决策具有一种更高的超个人的智慧是没有理由的,多数人完全有可能导致多数暴政的出现。在社会化媒体的舆论传播中,这种现象极为普遍,如“虐猫事件”、“铜须事件”以及“药家鑫案件”中,多数网民的极端化表述并未完全达到理性的讨论的态度,却形成无处不在的暴力话语。

    去理性化表达

    社会化媒体既有社交工具的性质,也有传递信息的媒体功能,但社会化媒体的使用者,却并不具有新闻工作者的专业能力。专业的媒体工作者能够准确地认识和符号化其所观察到的客观事实,完整而深刻地呈现给社会大众;能够借助一些客观策略,如中立的观察、去感情化表达、事实与观点分离等来呈现事实和表达观点。①而社会化媒体的去理性化表达,在网络中表现为无来由地发泄情绪性、攻击性言论,以及无原则的批评、无底线的指责等行为。

    社会化媒体舆论失范的内在原因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社会化媒体编织出的虚拟社会,亦被称为“影子社会结构”。在互联网时代,政府通过各种社会组织自上而下地向公民传播信息,而公民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及时互动与博弈,反映社会的主流民意。这种建立在网络虚拟基础上的公民与政府的双向互动,可以称之为社会结构的“影子化”,或者称之为“影子社会结构”②。这样的结构中理想的结果是形成公共领域的建构,但在网络现实中,却可能导致各种舆论冲突与失序。

    网络蒙面行为

    网络与社会化媒体的表达行为之所以会出现种种乱象,与“身体缺场”的蒙面行为有很大关系。在网络中,身体的不在场,消除了由于外貌特征而带来的交流双方的某种先赋的不平等,以及随之而来的自卑或优越感,可以更为开放和更为大胆的姿态进入网络社区。这就是“蒙面”的交往,它固然带来人们在网络交流空间中的平等与沟通,消弭了人们交往中的社会因素与功利主义色彩,但同时,蒙面的身体及游戏身份也容易使人对自己的言论不负责任。

    多重自我与片面化

    每个网络背后都是鲜活的、现实的个人。但在网络空间中个人展现的却是多重的自我。这样的网络空间,可以鼓励那些受社会抑制的人们比日常生活中更自由地表达自己。但是,多重自我中“人性的黑暗面”也就会随时浮出水面。个体在网络空间中的理性,取决于其交往的动机、情绪及环境的制约力。有研究者指出“在一个身份不确定、交往者行踪飘浮、道德失效的环境中,极度的自由导致极度的非理性。”③另一方面,由于现实中高度的社会分工形成了知识隔离的严峻现实,专业化的过度泛滥对社会凝聚构成一定威胁,带来社会协作的匮乏和社会分解加强,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个体片面化的趋向和网络言论的偏激化倾向。 

    “公”与“私”的转化

    社会化媒体让人们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平等的表达权与传播权意味着公共领域建设的可能。我们看到两个明确的变化:一是普通群众大规模地进入公共传播领域,如汶川大地震、温州动车事故、什邡事件,普通网民利用社会化媒介积极介入,推动了这一系列公共事件的发展变化。二是人们的私人生活大量呈现在社会化媒体平台,琐碎化与媚俗化的 “夸耀展示”充满网络空间。这在某种程度上消解和稀释了公共领域中的讨论性质,公共空间私人话题增多,个体隐私的界限难以划定。由此还引发出各种生活方式之间、各类群体之间因为琐事爆发的口水战和莫名的冲突与对峙。如何运用社会化媒体便捷的表达渠道促进私人话题更好地进入公共领域,将决定着社会化媒体如何被纳入社会舆论运行的良性机制。

    舆论表达的道德与法律约束

    在人类历史的早期,“人即媒介”,人是一切信息交流活动的主宰。而当前,社会化媒体“与人的结合”使人类获得克服辽远时空限制的自由。社会化媒体为人们提供了更大的舆论表达空间,但这种表达如果不受控制和约束,就会走到它的反面。

    道德底线的维护。社会化媒体赋予公民表达权,促使个体成为言论的自由表达者与即时新闻的传播者。从目前国内使用社会化媒体的舆论表达来看,人们更多把社会化媒体作分享自我的感性平台,而非追求理性与公正的媒介,基本处于一种社会生活与工作方式交叉的地带。底线,存在于人类共同遵守的任何行为规范中,突破底线即意味着既有共识和规则的打破和失衡。应该特别建立网络道德谴责机制,让失德行为得到惩戒。

    规章制度的完善。社会化媒体的舆论表达,是整个互联网言论表达的一部分。需要进行管理制度完善,一是加强对新闻网络的制度管理,规范其各种论坛或创新技术的发布行为。二是加强对商业网站的运营管理,杜绝其成为失实与谣言的发源地。三是探索实名制。其主要作用不在于监控与监视发言,而在于破除 “法不责众”的幻想,从而达到规范化效果。

    法律法规的约束。对于互联网的信息发布和言论表达,国家先后出台多部法律条文来规制和保护,但这些法律法规表达过于简单,且不同程度地存在语焉不详、界限模糊的问题。其中对于谩骂诽谤、发泄私欲及人身攻击等网络现象存在法律监管空白。首先需要对表达自由进行准确界定,因为过于宽泛的表达是不利于表达自由的实施与保护的。其次要在维护公民合法表达的基础上,加大限制和惩治违法违规表达的行为。其三,互联网言论表达尤其是社会化媒体的管理,需要借鉴国外经验及做法,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制定出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互联网法律法规,从而真正实现对网络及其社会化媒体正常舆论表达的保护。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化媒体的舆论传播与引导》课题成果之一。项目批准号:12xxw006)

    (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新闻传播研究所副所长)

    责任编辑:武艳珍

    ①吴飞:《新媒体革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命?》,《新闻记者》2013年第3期。

    ②方曙光:《网络公共领域下我国社会结构的嬗变》,《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3期。

    ③刘津:《博客传播》,第84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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