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毒土地”应让污染者埋单
12月3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表示,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五千万亩左右,这些地方不能再继续耕种。为解决土地污染问题,国家每年将拿出几百个亿,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严重超采综合治理的试点。(12月30日《新华网》)
有一位美国作家曾经说过:土壤污染的危害比核战争的危害更可怕。因为核战争毁坏的可能只是特定文明,土壤污染则可能会毁坏整个生态系统,进而毁灭人类。目前我国土地污染十分严重,有数据显示,全国重金属污染土地已超过3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6,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被重金属污染,经济损失达200亿元。此次,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中重度污染耕地数据,承诺将投入数百亿元进行修复,传递出党和政府治理“毒土地”的决心和信心。
“毒来如山倒,毒去如抽丝”,与大气、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最不易发现,且最难治理,修复工作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投入大量资金。政府下大力气治理毒土地,固然体现科学发展、民生为本的执政情怀,但这笔钱不应由政府代表的纳税人来出,而应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让污染者埋单。
近年来,许多代表委员、有识之士纷纷建议,对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污染保证金”。一方面可以警示有关企业,以更加谨慎的态度对待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注重科学生产,避免饮鸩止渴。同时,一旦发生污染后果时,可以用这笔基金启动修复工作,让“谁污染、谁治理”落到实处。当前,亟待以法律形式厘清土地污染权责,改变肇事主体“高收益、零风险”的悖论,从而树立人们对于土地生态的敬畏,遏制“毒土地”的蔓延。
——河南漯河 张枫逸
“拒绝权”,谁敢用?
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新《条例》明确赋予工人“拒绝权”,对于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同时,从业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至于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没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将会得到奖励。(1月1日《广州日报》报道)
从表面上看,有了“拒绝权”,工人就可以明确拒绝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但问题在于,这样的“拒绝权”,有谁敢用?
俗话说,“端人碗,服人管”,受雇于单位的工人,敢不听从单位的安排吗?一旦行使“拒绝权”,工人的遭遇可想而知:轻则被扣工资、扣奖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重则被彻底开除出门。如此沉重的代价,岂是一般工人能够支付的?至于所谓的“拒绝权”,不过是水月镜花,看着很美,但实际上毫无用处。
因此,要想真正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关键不在于设立“拒绝权”,而在于为工人创造真正安全的工作环境。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加大巡查力度外,安监部门还应当设立举报热线,24小时接听工人的举报。只要查明任何单位存在违章指挥与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事实,就对该单位严加处罚,让该单位再也不敢拿工人的生命去冒险。而这,才是解决安全问题的阳关大道;至于中看不中用的“拒绝权”,还是别指望了。
——江苏徐州 孙曙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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