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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二手房交易六大陷阱

文/本刊记者 王晶 《 新安全 》(

    安居才能乐业,房子永远是倍受关注的头等大事。结婚购买婚房,孩子上学购买学区房、富余资金投资房产……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置业升级的需求越来越大,二手房交易也愈加频繁。

    由于房产交易本身程序比较复杂,挑选一套满意的房子并完成交易是十分困难的过程。房产经纪公司即通常所称的“中介”,通过提供信息及其他服务促成交易达成,在为买卖双方节省时间精力、增大选择范围的同时赚取佣金,可谓“双赢”。但当中介大拍胸脯,保证交给他们一切放心时,千万不要马上满心欢喜地在合同上签字,先了解一下二手房的购房陷阱是十分必要的。

    陷阱之一:职业炒家出售劣质“精装房”

    案例:北京市民苏女士买了一套没有人住过的精装二手房,看房时觉得装修很精致,买完以后,住进去才发现质量根本不过关,很多家居建材都有问题。后来朋友告诉她,她是遇到了二手房经纪市场中的职业炒家,他们从别人手里买来毛坯房,经过简单装修后进行囤积,再伺机销售。这些房子装修时通常都是选用价格便宜,但面相好看的材料,一般的买家仅凭肉眼难以分辨好坏,而一旦住进去之后才会发现上当。

    见招拆招:有些看起来装修效果不错的房子,事实上存在很多漏洞。有时候买无人住过的二手房要比有人住过的二手房面临更大风险。所以,在看房时,要注意仔细检查天花板、地板、卫生间和厨房管道等材质,有条件可以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认室内家居建材对人体无害再入住。

    陷阱之二:偷梁换柱的“家电全配”

    案例:北京的何女士经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称此房产内连同装修、家具、家电共计200万元。何小姐到该物业看了两次,对房子的布局、周边环境都比较满意,尤其是全屋的家具家电有八成新,她觉得很划算。经过考虑之后,她和业主在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了三万元定金。此时何小姐提出要立即前往该物业清点家具、家电,业主开始时支支吾吾说不方便,后在何小姐的坚持下勉强答应。到达物业后,何小姐吃了一惊:原来房子里的32寸松下牌彩电跟电视柜已不翼而飞,格力空调柜机也不见了,明摆着就是业主搬走了。而业主坚持说原来就不存在电视、电视柜和空调机。

    见招拆招:二手房买卖中家电“偷梁换柱”的情况很常见,有时房东宣称家电全配,看房时展示的是高档、齐全的家具,但实际成交时却偷换成次等旧货。为了避免此类风险,最好在签合同时附上家私家电清单,详细列出数量、种类、型号规格,备注家具家电的型号、款式以及名目,用合同约束最有效。如果碰到有比较贵重的东西,影相为证就更保险了。

    陷阱之三:广告中的房源“莫须有”

    案例:上海的李先生在网上看到一个中介公司发布的房源,认为非常理想,就与该中介公司联系并进行了咨询,对方称房子还在,并极力邀李先生面谈。李先生到店里后中介人员一面与他签订委托协议,一面为他大力推荐其他房源,李先生一再催问才被告知网上那套房子已售出。李先生在网上看到另一处据称离地铁口仅10分钟路程的房子,后在中介带领下倒公车花了30分钟才看到房子,而中介称10分钟路程是按开车算的。

    见招拆招:一些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条件好、价格低廉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购房人上钩。待购房人表示购房意向时,就以该房已售为由,向其推荐其他房源。消费者要对中介的广告宣传加以识别,并且中介公司的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要看这家中介公司是否有合法的中介资格,二要看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如果有条件可以到工商局网站查询该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一般具有合法资格的中介公司都是正规的中介公司,出现问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陷阱之四:中介在买卖双方吃差价

    案例:北京的任女士通过中介介绍,选中了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子,中介告知此房源没有议价空间,任女士想通过中介联系房主见面谈,中介一直以房主在外地不方便为由不安排见面,并称房主坚持这个价格,任女士只能接受。直到过户时见到房主,任女士才得知,房主报价145万,中介建议其签订了委托卖房包销协议,中介预付现金将房子收购,转手150万卖给任女士,中间吃了5万元差价。

    见招拆招:有些中介公司见买主能接受较高的购房价格,就会阻止双方见面,先以较低的价格与卖主签订委托卖房包销协议,然后再以较高价格卖给买主,这样中间可以赚到一笔差价。在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跟房主见面,坐下来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再表达购买意向,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切不要单方面向中介表达购买意向,最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

    陷阱之五:承诺的贷款额度不准确

    案例:天津的彭先生在一中介公司登记,欲根据自己承受能力购买一套90万左右的房子,在中介公司的推荐下选中了一套100万的房子,中介承诺代办更高额度的按揭贷款,彭先生一次性的付款刚好够两成首付及中介费。随即彭先生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中介费和定金,而接下来的变故令彭先生措手不及,银行告知根据彭先生的情况最高只能提供七成贷款,购房款不足的彭先生不得已取消了合同,并被迫按合同约定被中介扣除了中介费作为违约金。

    见招拆招:为促成客户成交,中介公司往往淡化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对贷款等专业性相对较强的内容泛泛承诺,而消费者未将诸多细节落实到合同中,致使最后蒙受损失。所以购房者不能单听中介的一面之词,在购房之前应该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贷款银行等相关部门,确定自己的贷款额度,再进行购买,并将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写入合同中,这样才比较保险。

    陷阱之六:“实购价”比“标价”高很多

    案例:冯先生选中了一套标价80万元的二手房,然而他在支付费用时,最终却实际支出了近90万元,因为这套房产房本未满五年,要交7.6%的税,再加上中介费、贷款评估费和担保费等,实购价竟比标价多出好几万元。由于在购房前没有约定好交易费用由谁承担,冯先生着急过户,只能自掏腰包。

    见招拆招:二手房交易过程和新房存在区别,其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标价不等于实际购买价。目前的二手房市场上,卖家开出的价码都是“净价”,若没有约定好,在交易过程中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中介费都会落到买家身上。因此,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弄清楚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看是否符合自己的预期,并在合同中约定好由谁承担,这样购买价格才不至于超出预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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