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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怎么走

本刊记者 钱敏 《 人民周刊 》(

    “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组织第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019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次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融合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以及《意见》发布会。

    城乡融合发展尤为必要

    工业革命以来,许多国家都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作为施政重点。在我国,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城乡融合发展”首次写入党的文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农城乡关系由此步入崭新历史时期。

    “2018年,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到43.37%、59.58%。”“截至2018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13.5亿人、大病保险覆盖10.5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9.4亿人。”“截至2018年底,99.6%的乡镇、99.5%的建制村通了硬化路,99.1%的乡镇、96.5%的建制村通了客车,95%的建制村连接了4G网络。”“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823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8年底的1.7%,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取得历史性成就。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分享的几组数据就是明证。

    尽管已取得历史性成就,但陈亚军提醒,“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制度短板”。比如,城乡要素流动仍然存在障碍,城乡二元的户籍壁垒没有根本消除;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仍不合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历史欠账仍然较多、短板依旧突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尚不健全,农业的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组织体系还不完善,农业的产业链短、附加值低、竞争力弱;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农民持续增收面临比较大的挑战。

    针对以上种种不足,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就显得尤为必要。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在陈亚军看来意义重大。城乡融合发展不仅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还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强劲动力。

    “乡村振兴不能就乡村来谈乡村,必须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路子,要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去破解它的一些难题。”陈亚军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

    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强调,要促进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联通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居民收入均衡化。与之相应,陈亚军表示,推进城乡融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五个“有利于”,即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及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

    “其实整个城乡融合发展的五大体制机制改革都是有利于农民增收的”,陈亚军表示,要“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针对目前乡村产业比较薄弱,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产业发展不协同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副司长周南表示,未来的乡村经济应该是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及乡村文化旅游等为补充的多元化经济。“城乡之间要产业协同,核心是要用城市的科技,特别是跟农业相关的科学技术来改造乡村的传统农业,用城市的工业来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用城市的互联网产业等服务业丰富农村的产业业态。”

    城市里已经在发展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而农村仍在以传统农业为主。周南特别希望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建立一个城乡融合发展基金,用以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培育一批国家层面的城乡融合典型项目,让它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通过一段时间的培育,他希望这些空间载体能够更多承载人口、产业集聚,成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的先行区。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收入问题又是核心中的核心。如何使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表示,《意见》明确提出,将通过四个方面的渠道,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

    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减少从事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对未落户城镇的农民工,要从多方面入手,提高其工资性收入;要完善财政、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降低农业成本,要提高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成员,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要履行好政府的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强公共财力保障,实现城乡间收入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和优化。

    改革要分“三步走”

    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是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所在,就乡村振兴而言,农民生活富裕是根本。虽然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已从2007年的3.14下降到2018年的2.69,但相比大多数发达国家或现代化国家1.6的水平,差距仍不容小觑。

    毫无疑问,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将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明确目标任务的前提下,还需要进行整体谋划。

    按照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并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紧密衔接,陈亚军表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分“三步走”:第一步,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第二步,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

    第一步,是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期相一致,到2020年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第一个五年,迫切需要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根本的制度保障。到2022年这个时间节点,要努力做到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放开放宽,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经济发达地区、都市圈和城市郊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第二步,是与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节点相一致,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这个时间节点,要努力做到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第三步,是与中国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节点相一致,到本世纪中叶2050年左右,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成熟定型,这时要努力做到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改革强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陈亚军提醒,各个地方发展水平不一样,城乡融合发展的阶段不一样,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很大,因此不能搞成全国“一刀切”。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同时还要搞试点先行、久久为功,努力形成符合各地实际的、各具特色的改革路径和城乡融合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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