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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周刊 》(

    “农民进城”要从三方面入手

    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中国与全球化研究所研究员  储殷

    中国有巨大的城市化空间,释放城市化过程中的正向能量,这是调需求、促增长的关键。而最重要的正向能量是进城农民的市民化。这就需要从三个方面去解放农民。

    首先是改革户籍制度,要让农民真正落户。中国农民的城市化还处于半城市化状态。在城里打工,回老家盖楼的现状,不仅极大地恶化了城市农民工的生活状况,造成了留守儿童、老人乡的社会悲剧,而且严重地抑制了农民工阶层的消费。现实情况是,几十人挤一间工棚,看一台电视,用一台冰箱,而如果这些人成为市民,那就是几十套住宅、几十台电视和几十台冰箱的需求。

    其次是改革土地制度,要让农民有能力在城市落户。城市增容是需要成本的,教育、医疗、交通、治安等等方面都需要花钱。大多数城市不愿接纳农民落户的最大顾虑就是财政压力。解决这个困难,除了国家成立基金,进行专门的财政给付,可能还需要通过个人承担的方式。要让农民能够拿得出这笔落户的钱,就必须对土地制度进行改革。中国的农民不仅是面临着户籍地与工作居住地分离的“人的半城市化”,而且也面临着主要财产所在地与工作居住地分离的“物的半城市化”。土地就是农民最大的财产,如果不能让农民充分享受土地权益,农民就很难在城市长期居住与消费。

    最后是改革管理方式,建立起适应大规模城市生活的中国特色的城市管理方式。以小城镇化为侧重点的传统城市化思路,虽然避免了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带来的混乱,也妨碍了城市的规模效应,压抑了农民正当的需求。在大城市“人满为患”的现实背景下,如何走适合中国的城镇化道路,值得我们慎重思考。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两大战略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杨燕绥

    一是要改善劳动人口的人力资本和提高生产力,以科技推动经济发展。

    针对劳动人口的策略是“要少壮努力,不要老来悲伤”。1. 要深化教育理念和体制的改革,夯实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注重培育具有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形成国家科技竞争力,鼓励青年人创业、中年人就业、老人参与社会活动;2. 要尊重个人财务生命周期、完善薪酬结构,包括当期工资和延期福利,实现促进就业和改善福利的发展人力资本的政策目标;3. 要发动“50+”行动计划,改变中国“早退休有理”和“提前退休有好处”的公共政策负能量状态,以培训、减税、补贴等方式帮助大龄人员实现转移就业,解决传统产业冗员问题和新兴服务业招人难的问题,提高劳动人口年龄和就业参与率,增加社会保障税费资源和个人养老资产,为提高老龄人口的购买力奠定基础。

    二是改善老龄人口的资产结构和提高购买力,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针对老龄人口的策略是“要老当益壮,不要自卑自弃”。辛勤工作了一生的老人们,要学会打理自己的养老资产,包括权益资产(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劳动收入(尽力参与就业、社会活动和自我经营)和资本利得(储蓄和基金、房产等固定资产),为健康管理而理智消费,由此减少年轻人负担。

    为此,国家要积极构建医养服务体系和大力发展老龄医养产业:1. 要基于现代生活方式实现家庭养老;2. 要基于现代社会文化实现社会养老;3. 要基于有效需求构建医养服务体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关键点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罗岳平  黄河仙  黄钟霆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农村生活环境变得整洁,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如何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落到实处并长效运行?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饮用水水源地是户外不带盖的水缸,如果被污染了,室内水缸也不可能干净。讲清这个道理,划分保护区范围,种上绿化带或安装护栏等都会得到农户支持,而且是一劳永逸。

    其次是畜禽养殖废水治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和工矿企业污染本质上一样,只是在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方式、范围等上有所差别,需要在新环保法的约束下,按照谁污染、谁治理或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承担治理主体责任。但养殖业污染治理又有其特殊性,主要是养殖业规模小,生产不稳定,尤其是养殖业主不熟悉污染治理技术,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要求畜牧水产部门加强规划控制,使养殖场远离敏感目标,同时指导养殖业主如何治理生产废水。环保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严格处罚超标排放行为。养殖业废水治理虽然也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但应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让养殖业主承担起社会责任。

    农村垃圾污染是困难最大的综合整治工程。农户每天都在产生生产、生活垃圾,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按日产日清的原则及时清运。笔者在调研时发现一种较好的模式,即由村委会根据片区划分情况聘请5~8名保洁员。每位保洁员卖废品所得全部归个人,村委会再配套奖励50%,从而鼓励保洁员最大程度回收可再生资源。类似的农村垃圾收集模式还有很多,虽然都不是最终解决方案,但在每个过渡阶段都可发挥相应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必要完善

    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  肖卫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七年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证研究偏少,而基于特定类型政府信息所开展的管中窥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证研究更少。调研上海市某区39个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志这一特定类型信息,结果发现,不同行政机关在理解加工汇总、补正和帮助义务等规定上存在分歧,未来,有必要通过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相关机制加以完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并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不断丰富平台数据并做到平台数据能够按需取用,为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是补正程序的启动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

    三是细化申请人信息提供形式的选择权规定。如在申请人要求以电子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或公开以电子形式存在过的政府信息时,行政机关有义务满足申请人的请求。

    四是去除基于人的因素(例如基于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限制公众知情权。

    五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和答复指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和说理性。

    六是扩大帮助义务的适用范围。降低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而导致的信息不存在或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以及因本机关非制作部门而导致的非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答复比例。

    七是改革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确立从源头收集第三方意见机制并且设定启用条件,即只有在决定公开属于第三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类信息时,才征求第三方意见。

    高校智库建设定位坚持学术导向还是问题导向 

    浙江师范大学  王珩

    近年来,关于高校智库建设应坚持学术导向还是问题导向,引发了一些讨论。对此,首先应看到,高校与智库在功能性质上并不矛盾,二者可以共同发展、相辅相成。高校承担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是有机统一的。智库是高校服务社会的一个方面,是在高校发展建设基础上生发出来的一种新型科研组织和功能,它可以反哺和推动高校发展。其次,在高校智库建设中应正确处理问题导向与学术导向的关系,不能将二者简单对立起来,问题导向的科研工作和学术导向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可以互相促进、良性互动。问题意识是学术创新的源泉,高校的改革发展、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都要直面现实,有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和解决问题的自觉。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也必须以学术发展为支撑、以培养人才为关键、以学术成果转化为目标。离开学术研究和发展,不可能提出科学的问题解决方案,也不可能有效服务社会。

    进一步地说,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应当齐头并举、互相促进。二者都应研究中国问题,讲好中国故事,形成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应用对策研究离不开基础理论研究,基础理论和现代科技发展为政策分析提供理论支撑和先进方法。没有深厚的学术理论支撑,应用对策研究不可能深入、持续和有效。应用研究做得好,也可以刺激基础理论研究和创新。另一方面,二者又各有侧重、分工合作。基础理论研究主要解决“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应用对策研究重点解决“怎么办”的问题。新型智库不仅要进行应用对策研究,而且要提供新思想、新知识、新战略,促使学术研究经世致用、为民造福。

    史学应关注人类生存环境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张广智

    “人类将会杀害大地母亲,抑或将使她得到拯救?如果滥用日益增长的技术力量,人类将置大地母亲于死地;如果克服了那导致自我毁灭的放肆的贪欲,人类则能够使她重返青春……”汤因比的这一“惊世之言”,今天听来仍振聋发聩。面对人与生存环境(即大地母亲)之间的矛盾,面对气候变化、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人类生存环境恶化的现状,历史学家不能坐视不理,“躲进小楼成一统”,而是要有担当、有作为,自觉与社会同呼吸。事实上,人与生存环境之关联深刻影响着人类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对人类史的研究最终或多或少都会反映自然史。了解人类生存环境的变化,应对类似雾霾这样的环境问题,历史研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历史学家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应有担当、有作为,除了搞好研究,还应大力传播历史知识。这也是历史学家义不容辞的责任。须知,历史与国民素质教育息息相关,一个遗忘或冷漠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法国历史学家米什莱早就有“历史是民族的史诗”的名言。当下,我们要高度重视让克丽奥(历史女神)走向坊间、走进普通民众的问题。史学之经世,中外皆然。历史学家运用历史知识,为历史运动的实践提供历史智慧和历史经验,让人们重温过去、面对现实、展望未来。“历史是人类最好的老师。”历史学家应把自己的学术成果以深入浅出的形式传播给公众,向人们普及历史知识。比如,为了促进人与生存环境的和谐,我们就应让公众更多了解历史上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了解古今治理城市的历史经验等。从考古发掘的罗马庞贝古城,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城市市政管理与公共空间建设规划的智慧。类似的历史智慧,不胜枚举。

    如何有效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薛健

    我国历来重视青少年道德教育,但存在忽视法治教育的倾向,这直接导致一些青少年法治意识淡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不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国民教育体系开设相应课程,家长要为青少年树立良好榜样,通过身边小事教会他们明辨是非善恶,用自身懂法、守法的思想和行动潜移默化地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学校要把法治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师资力量,针对青少年特点开设课程,充分利用课内、课外平台,创新形式、寓教于乐,营造树立法治意识的良好氛围。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氛围。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应充分发挥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在方式方法上,充分考虑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

    一是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在深化课堂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加深对法治的体认。充分发挥课外、校外、户外教育的作用,依托红领巾学校、少年先锋团校、少年先锋岗、社会大课堂等平台,通过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青少年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上升为法治精神。

    二是灌输培养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大力推进法治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又充分调动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帮助他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坚守法治信念、善用法治方法。发挥好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及社团等青少年组织的作用,通过举办升国旗仪式、宪法日活动、成人仪式等,引导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培养法治精神。

    影视剧作呼唤原创精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第三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张俊伟

    影视行业为什么会出现如此规模的抄袭现象?这和艺术创作乃至整个社会的浮躁心态不无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追求经济发展和物质利益的同时,容易忽略对精神家园的建设与守望。渴望一夜暴富、一夜成名的浮躁心态充斥着许多人的大脑。尤其在影视这个充满名利诱惑的行业里,很多人想要快速实现名利双收,又不愿付出相应的努力,于是剽窃他人作品成了捷径。还有些制片公司纯粹把艺术当作生意,想尽快把创作兑换成人民币,因此偷工减料、仿造克隆。而长期以来,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很多人明知被侵权却难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特别是影视艺术领域的概念比较模糊,判定侵权的标准往往难以界定,更增加了法律诉讼技术层面的维权难度。对于一些抄袭行为,观众和原作者只能进行舆论谴责,反而为其宣传炒作提供了话题。

    全媒体时代,粉丝经济对影视创作思潮产生深远影响。似乎无论什么人,有怎样的品行,只要有足够的粉丝群和关注度,就可以在影视行业立足甚至飞黄腾达。有的粉丝甚至善恶不辨,只要是心仪的偶像,无论其行事对错都照单全收。

    十余年前,法院曾判某作家抄袭他人作品,该作家做出赔偿却拒不道歉。令人错愕的是,该作家的很多粉丝认为此事无伤大雅,这在一定程度上“坚定”了抄袭者的“信念”,即有粉丝支持就敢抄袭。一些抄袭者深谙粉丝经济之道,持续用自我陶醉、虚妄的视听符号对粉丝实施精神控制,赚取巨额经济利益,搅乱了影视市场的正常秩序。

尽快建构“一带一路”文化战略智库
政治导向与艺术表达的平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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