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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患者极端案例频发,谁来救助

一个全方位、立体、多层次的大病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困难群众抵御大病来袭时的最大企盼。但破解大病困难群体救助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制度、衔接三重困境,仍然任重道远。

王大千 《 人民文摘 》(

    “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住上一次院,三年活白干”……这是我国许多中低收入人群面临大病来袭时的真实写照。“看病难,看病贵”是老百姓不愿面对而又不得不面对的沉重话题。

    不时发生的大病患者极端案例向我国医疗保障水平发出考问。新医改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保、民政医疗救助、慈善大病救助等制度互补,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一个全方位、立体、多层次的大病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困难群众抵御大病来袭时的最大企盼。但在深化医改过程中,破解大病困难群体救助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制度和衔接三重困境,仍然任重道远。

    徘徊在希望与绝望边缘

    “一人得病,几代受穷”“辛辛苦苦奔小康,得场大病全泡汤”等农村俗语都真实地反映了基层群众面对疾病的恐惧和无奈。

    “越是贫困的地区,越是贫困户,他们在病发初期、身体稍有不适的时候,一般不会选择去正规渠道就诊,一旦病重,便会花费更高的医药费。”山西省儿童医院心外科主任陈瑞说,“越穷越病,越病越不敢看,基层老百姓这种心态,反映在临床上就是:因延误治疗导致轻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不能治的绝症的案例比比皆是。”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基本医保特别是新农合保障力度不断增强,许多基层百姓对治疗大病有了盼头,他们积极寻求更好的治疗,但是优质医疗资源紧缺、医疗费用高昂、基本医保和救助力量有限,都让他们在希望与绝望的边缘徘徊。

    基层群众反映,生活在贫困地区那些遭受大病冲击的农户,为了支付大病治疗带来的高额费用,不得已从多个方面、通过多种方法来筹集资金:动用现金和储蓄、出售家中生活用品、出售生产资料、向亲戚朋友借款或者得到亲戚朋友的馈赠、减少生活支出、子女辍学、向高利贷借款……投入高额医药费后,一旦治疗无效,患者家庭就将面临人财两失的局面,家庭生计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山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李淑芬对此深有体会,“我们的救助政策也就能给个两三万,这对于大病家庭来说杯水车薪。但是,民政和社会救助至少可以给大病患者及其亲属一个信号:那就是政府和社会没有抛弃他们,支撑他们在绝望中找希望。”

    困难群体救助面临多重困境

    近年来,我国困难群体大病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在之前已建立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会救助基础上,2002年又启动了大病救助制度,2003年启动了新农合,此外,国务院医改办还要求今年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社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以及慈善组织、社会力量和商业保险也汇聚合力,建起道道屏障,努力把困难群体从生活的悬崖边拉回来。

    据中国公益研究院数据显示,我国自2003年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起,到目前已建立了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机制。2012年,新农合、城居保、医疗救助三项支出总额达3287亿元。

    目前,医疗救助的“兜底”作用日益凸显,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等共同构成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河南、山西、青海一些救助工作者、医疗工作者说,他们工作中接触的都是最穷的人,有些群众生了大病,穷到借钱也借不来。近年中央不断加大投入,特别是对困难群众大病救助的投入,体现了中央对基层群众、对困难群体大病保障工作的重视,帮助他们获得了基本医疗服务,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推动了基层执政方式的转变。

    然而,现实情况是困难群体大病救助资金需求量增大,现有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资金落实不到位,这是各地方普遍面临的问题。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有关资料显示,由于救助资金不足,2013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超过当年筹集的就有21个省,中央财政近年的社会救助资金拨付年均增长只有0.8%,而测算救助对象(保守)为8000万,还没有把因病致贫的人算进去,财政压力很大。

    与此同时,困难群体大病保障各层面衔接也存在障碍——

    一是起付线高。大病保险设立的起付线一般都在万元以上,贫困群体个人自付达到起付线才能报销,这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压力。起付就困难,获得大病保险更难。一些地方为了让贫困群体获得大病保险,规定让医疗救助先上,医疗救助与医保救助前后倒置。

    二是计费标准难衔接。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累计付费,而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往往是按次结算,两者很难衔接。

    三是结算衔接难。大病保险属商业保险,目前未与医院实现系统对接,全部是事后结算,贫困群体大病就医需要垫付费用,很多人因为垫不起而放弃治疗。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项目管理部部长朱爱晶认为,信息不衔接、不共享,使贫困群体大病报销增加了流程、拉长了时间。如果借助共同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慈善组织和医保两方都能看到一个救助对象得到了哪些救助。

    此外,很多困难家庭患大病后,对我国现有的多途径救助平台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导致失去获得救助的机会。山西省儿童医院血液科主任郝国平认为,对符合标准的大病救助贫困家庭,应从入院前就有专门机构审核,入院后实行“绿色通道”,减少此类现象发生。

    亟需构筑多元化救助体系

    不断健全由政府力量主导的大病救助机制,既是一种必然的公共选择,也渐渐成为基层救治力量的共识。目前仍为“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保只是让大病家庭“有勇气迈进医院的门”,基本医保作为第一道保护网,为减少大病悲剧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但夯实第一道保护网,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的筹资和保障水平。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建议,应从制度上完善筹资机制。他认为,基本医保政府和个人筹资比为320:70,政府投入压力大、比例失衡,不利于资金可持续发展。

    其次,政府在不断增加基本医保投入的同时,新增财力要重点向大病保障倾斜。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刘国恩以湖北省为例研究发现,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人均筹资将增加30元,各级政府财政投入需要增加2.65亿元。相应地,如果大病医保高费用段(如3万元以上)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人均筹资仅增加14元,各级财政补助也只需增加1.2亿元。对于个人和政府而言,大病医保的增量投入均不到基本医保投入的一半,而报销比例却可以提高两倍,效果显著。他建议,通过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筹资方式,重点提高大病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适度上调大病医保的封顶线。

    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是帮助困难群体抵御大病来袭的最后一道防线。民政医疗救助制度在农村、城市已相继建立,随着新一轮医改的推进,医疗救助和医保制度相结合,除直接进行资金救助外,还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使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大病保障中的“兜底”作用更加凸显。

    与此同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和民间自发组建的草根慈善日益壮大,它们相比官方救助更为灵活。与来自政府力量的救治并行不悖,在政府救治的薄弱环节,慈善组织接过“接力棒”,这是完善多层次、立体的大病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力量。

    不过,一些慈善组织负责人却表示,慈善组织在大病救治方面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与社会保障之间缺乏较好的信息衔接平台和有效的沟通机制已经成为当前慈善组织实施救助的最主要制约瓶颈。

大病患者极端案例频发,谁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