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恶俗时代,这个时代的急先锋是“恶俗广告”:几乎任何一种商品都可冠以“顶级享受”“超凡体验”“绝世佳作”“倾情奉献”的吓人名头,有的售楼广告把公寓称作“宫殿”,把小区叫作“皇城”,把小区里一小片水坑称作“中央公园”,这样的楼房宣称只有“名流”和“成功人士”才配享受。有的汽车广告则宣称某款车只卖给“精英”和“贵族”人群;有的广告宣称只有穿某某牌内裤的才是“真男人”;有的广告宣称喝茶饮料滋润的不是你的喉咙,而是你的“心灵”……恶俗的制造者费尽心机想要拉大的,就是表象(广告形象)与事实之间的差距——他们并不想让你知道太多关于商品的本质真相,而是猛烈地、不由分说地向你宣称:追随及拥有恶俗就是时尚,就是舒适,就是有品位,否则你就太out了,你简直就是乡巴佬一枚,你的人生正在失去意义——总之你别无选择。
恶俗的语言在向全社会蔓延:不管多小的公司,“经理”要称“总经理”,部门经理要称“总监”,推销员要称“销售经理”,“大师”满天飞,路口给手机贴膜的都树个牌子,叫“屏保大师”!对单位领导要称“老板”,对一般工作人员则要称“领导”。一位朋友说:她有个在市政府开车的熟人,出去后人家都尊称他“市领导”…… 在各种公众场合的交流中,感谢要称“感恩”,发言要称“分享”,批评要称“炮轰”,讨论问题要称“脑力激荡”,一次普通会议要称“精神盛宴”。在各种学术会议上,你总能看到这样的“话痨”:他们的发言总会超时;他们喋喋不休地发表的都是与现实问题毫无联系的“宏论”,一本正经地做着伪学问,假分析,扮睿智,扮“先知”。
“灾难(事故)发生后,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请问啥是“第一时间”?5分钟?10分钟?50分钟?5个小时?这种抹杀事实真相的语言在我们的媒体报道中屡见不鲜。
17世纪欧洲的哲人们通过思想验证自己的存在(“我思故我在”),如今的人们通过消费证明自己的存在,凡举金钱可以买到的以及金钱不能买到的(如爱情、亲情、友情之类)一切东西都可以消费(“我消费故我在”),通过炫耀证明自己的存在(“我炫耀故我在”)。任何场景下的生活片断都可以变成一场“作秀”。人人都梦想成为相当特别和令人羡慕的一族,人们无法忍受真实的世界、真实的自己,而恶俗的险恶用心,就是千方百计引诱我们关注事物本质以外的东西,并为之着迷。制造恶俗和享受恶俗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游戏,犹如一场交谊舞,双方踩着共同的节拍,翩翩起舞,陶醉于其中。
恶俗的东西常常是那些吓人而自吹自擂的东西。最糟糕的商品经过广告的大力宣扬,便有可能赢得消费者的盲目追捧。一幅“贪官画”(买来用于给贪官行贿的画)、“官员书法”动辄卖到几十万、上百万、几百万。某海边“豪宅”一平方米卖到十几万元,一只浴缸就值几万元;屋顶能打开,晚上可以躺在床上看星星……恶俗是一种催眠术,让你不知不觉中落入圈套,成为商战中的猎物。
恶俗诱导着你对自己的社会地位的追求永不停歇。如果没有实在的社会地位,也要有虚幻的、感觉上的、由恶俗给你营造出来的地位,来自我炫耀一番。不然你的心里就会空落落的,惶惶不可终日。贫弱和乏味的大脑习惯于从众、随势,不加分析和鉴别地接受恶俗,只因为众皆如此,你不想落于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