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已就海沧沧江路快速通道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周九葱(又名“周水葱”,已故)名下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后井村衙里社20、22号房屋(澄字第27153号《福建省海澄县土地房产所有证》项下)补偿事宜,于2026年4月24日作出厦海政征〔2026〕32号《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
现公告通知周明印、周明杰及产权人周九葱、温清好夫妇的其他合法继承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公证等合法权属证明材料,前往项目征收工作点领取《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并办理补偿款领取及相关手续。逾期未前来主张权利、领取决定及办理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临港新城一里99号(沧江新城指挥部)
联系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先生,13860496196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