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文化万象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6年03月13日 F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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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6年03月13日 第 07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湘0181民初4784号 曾海华:本院受理原告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业孝、曾海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郭业孝、曾海华偿还借款本金99999.99元及利息、罚息4564.34元(上述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24年7月12日,以后按照双方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郭业孝、曾海华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6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红:本院受理张喆与李思健、李思扬、李春梅、李红、苑广芝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花乡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辛崇娜、辛崇玲:本院受理原告辛俊贤诉被告辛崇岩、辛崇玉、辛崇娜、辛崇玲、辛崇芹遗赠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鲁0602民初62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登记在辛功惠名下、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七村东街71号房屋[乡村私有(全民集体)房产证编号:3706021207092]由原告辛俊贤继承7/12产权份额;二、限被告辛崇岩、辛崇玉、辛崇娜、辛崇玲、辛崇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辛俊贤支付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三、驳回原告辛俊贤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辛崇岩、辛崇玉、辛崇娜、辛崇玲、辛崇芹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被告辛崇岩、辛崇玉、辛崇娜、辛崇玲、辛崇芹共同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辛俊贤、被告辛崇岩、被告辛崇玉、被告辛崇芹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辛崇娜、辛崇玲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需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进行网上提交上诉立案)。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鲁0602民初20077号 方建安、郝培双:本院受理郝培令与方建安、郝培双、郝培达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徐玉春遗产93万元(暂计)。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6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告 LIEU THI THANH THUY:本院受理原告吴伟诉被告LIEU THI THANH THUY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024民初207号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吴伟的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16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鄂0104民初19284号 孔星星:本院受理原告宓丹丹诉被告孔星星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2025)鄂0104民初19284号民事裁定、原告举证材料一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仁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运茹:本院受理原告陈海燕、陈海英、谢淑琴与被告曹运茹、曹运强、曹运英、曹运凤,第三人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河北人民法庭河北大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武海蓝:本院受理原告武费加与被告王祝成、武海蓝遗嘱继承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7号楼407号房屋由原告武费加继承和接受遗赠;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北区三层第7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1091民初1744号 阿玛克电子公司(AMAC ELEKTRONIK):本院受理原告扬州宝玛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阿玛克电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岳美美、岳柳:本院受理(2025)京0106民初47125号原告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与被告岳美美、岳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们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家宁:本院受理的原告孙红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0602民初79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予原告孙红英与被告姚家宁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孙红英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剑: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0602民初108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黄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涛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利息41845.48元,并自2025年3月6日起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8%的标准继续支付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39元,由被告黄剑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湘0181民初402号 HANLOTXOMPHOU KESONE:本院受理彭其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园区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义谱:本院已受理原告李沛莲与被告吴义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603民初581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924民初5631号 张玲瑜:本院受理原告刘晓斌与被告盐城迈得纺织品有限公司,第三人张玲瑜、朱晓辉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924民初56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原告刘晓斌的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玲瑜:本院受理原告刘晓斌与被告盐城迈得纺织品有限公司,第三人张玲瑜、朱晓辉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晓斌对本院作出的(2025)苏0924民初5631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刘晓斌的上诉状副本,上诉人上诉请求:1.撤销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苏0924民初5631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LI HUANG:本院受理原告黄青与被告黄红、黄兰、LI HUANG继承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103民初16755号案件应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本案应诉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6月16日15时30分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慧英:本院受理原告李成日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404民初4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玉玲、杨雪:本院受理原告汤巍诉被告袁玉玲、杨雪、武汉百瑞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鄂0106民初2069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对房屋(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86号百瑞景二期东区2栋1单元2604室)阳台75mm排水管截断封堵导致漏水问题进行复原性修复,对阳台地面进行有效防水处理以达到不再向下渗水的永久性标准、排除对原告房屋的妨害;2.判令被告对原告房屋(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86号百瑞景二期东区2栋1单元2504室)阳台顶棚钢筋锈烂、涂料开裂及部分水泥脱落进行专业性修复(修复长期漏水导致的原告阳台顶棚钢筋锈烂、涂料开裂及部分水泥脱落等问题),其中阳台顶棚钢筋锈项须铲除水泥对钢筋除锈,然后重新浇筑水泥,费用预估为15000元,另涂料水泥修复费用预估为1500元;3.判令被告承担秋冬季水泥浇筑干透28天期间,原告租房居住费用3000元,晾衣架毁坏赔偿3000元,共计6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精神损失费3000元(因房屋漏水长达8年,经长期谋求协商解决未果而造成原告精神上的不可克服困扰);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6年2月11日刊登的原告陈伟诉陈氏艳诗(TRAN THI DIEM THI)离婚纠纷一案,其中“(护照号:PO3793535)”更正为“(护照号:P03793535)”,特此更正。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 张志勇:本院受理原告韩亮、陶莲花与被告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张志勇、时忆东、陈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京74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原告陶莲花就本院(2025)京74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家财、孙亚卿、孙亚丽、孙秀婷、王成宗、孙良生的合法继承人:本院受理原告何宗桦、何天富与被告孙建明、孙家财,第三人邹骏成、邹闽华、邹燕华、孙宝玉、孙亚卿、孙亚丽、孙秀婷、王成宗、孙良生的合法继承人共有纠纷一案[(2024)闽0206民初1506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补充证据及调取材料、孙建明提交证据及邹骏成、邹闽华、邹燕华提交的第三人诉讼请求及证据、法院依职权调取材料。孙家财、孙亚卿、孙亚丽、孙秀婷、王成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孙良生的合法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孙家财、孙亚卿、孙亚丽、孙秀婷、王成宗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孙良生的合法继承人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孙良生的合法继承人的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五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ROGELIO JR.LAURETA CARINO:本院受理(2026)苏0404民初978号原告张莉与被告ROGELIO JR.LAURETA CARINO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张莉起诉要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2.请求判令婚生子张宇森由原告抚养;3.本案产生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二区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05民初25号 高慧敏(Huimin Gao):本院受理的原告蒋玲与被告马鞍山宏力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高强,第三人蒋孝慈、高慧敏等17人股权确认纠纷一案,因当事人争议较大,于第一次开庭后休庭,现需要复庭,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旭:本院受理原告任凤江诉被告张金旭、宋仙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吉0722民初40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区50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深圳市佳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丰年置业有限公司、深圳佳泰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名安达投资有限公司、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姚建辉、黄绍嘉、周厚娟:本院受理原告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深全能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佳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丰年置业有限公司、深圳佳泰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名安达投资有限公司、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姚建辉、黄绍嘉、周厚娟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作出(2023)甘01民初539号民事判决。被告深圳市深全能实业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闽0206民初13091号 X公司(X-COMPANY INC.)、富豪马克(英国)有限公司[REGAL RICHMARK (UK)LTD]:原告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POINTER INVESTMENT(HONG KONG)LIMITED]与被告X公司(X-COMPANY INC.)、第三人富豪马克(英国)有限公司[REGAL RICHMARK(UK) LTD]、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206民初130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X公司(X-COMPANY INC.)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80088.3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人民币380088.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自2025年6月1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X公司(X-COMPANY INC.)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支付公告费人民币3300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050.82元,由X公司(X-COMPANY INC.)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综上,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LOH NEE PENG、北京中宝卓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卓越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宝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与被告北京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LOH NEE PENG、北京中宝卓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卓越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宝汽车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诉请:1.北京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偿还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截至2024年12月3日的利息、罚息、复利255837.24元,并支付自2024年12月4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2.北京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律师费563853.16元;3.LOH NEE PENG、北京中宝卓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卓越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宝汽车有限公司对北京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负的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北京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LOH NEE PENG、北京中宝卓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卓越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宝汽车有限公司负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现本院依法向北京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LOH NEE PENG、北京中宝卓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卓越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宝汽车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3-4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13民初18641号 KANNIKA RANGKRUN:孙仁龙与你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13民初18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牛娜:本院受理的原告牛建民与被告牛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京0108民初569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牛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协助牛建民办理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5号今日家园6幢2307房屋过户手续,将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5号今日家园6幢2307房屋过户至牛建民名下。公告费2420元,由牛建民负担,已交纳。案件受理费46168元,由牛建民负担,已交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告 孟繁涛:本院受理(2026)吉0581民初602号原告丛晶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协助原告将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街(幢号)2/8-80房屋(梅房权证梅河口市第28953)不动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吉2021梅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5813000148号)更名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二、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第四公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UNITED PETROLEUM &NATURAL GAS HOLDINGS LIMITED):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被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UNITED PETROLEUM&NATURAL GAS HOLDINGS LIMITED)信用证纠纷一案[案号:(2025)京74民初624号],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参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6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四层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TRAN THU NGAN(中文名:陈秋银):本院受理的原告简文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赣0502民初18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简文敏与被告TRAN THU NGAN解除婚姻关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泉澄:本院受理原告付琳琳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河畔阳光16号楼1单元住房归付琳琳个人所有,暂计28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限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6年7月2日9时在本院第十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5)京04协外认72号 狄克鲁伯特(Decru Bert):本院受理申请人单美华与被申请人狄克鲁伯特(Decru Bert)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2025)京04协外认7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沪0118民初28763号 兆怡有限公司(JOY  BILLION LIMITED)、东明国际有限公司(EAS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东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多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晶泰贸易有限公司、兆怡有限公司(JOY BILLION LIMITED)、东明国际有限公司(EAS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沪0118民初2876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虹桥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沪0118民初28763号 兆怡有限公司(JOY BILLION LIMITED)、东明国际有限公司(EAS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东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多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晶泰贸易有限公司、兆怡有限公司(JOY BILLION LIMITED)、东明国际有限公司(EAS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上诉人上海东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就(2025)沪0118民初28763号裁定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VIENGKHONE:本院受理的(2024)皖0208民初2154号原告张涛与被告VIENGKHONE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双方离婚;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THI TRUC LY:本院受理的(2025)皖0208民初585号原告谢瑞俊与被告NGUYEN THI TRUC LY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许世坛、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郑州丰益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一审被告许世坛、一审被告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鄂民终338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宪亭、崔杨:本院受理(2025)京0105民初147329号原告赵舒望与被告陈宪亭、崔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七层46法庭(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DUONG NHUC PHUNG(中文名:杨玉芳):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721民初39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李文慧与被告DUONG NHUC PHUNG(中文名:杨玉芳)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李文慧负担。你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杉、周松:本院受理原告周广鹏与被告周广琦、周锐利、周柏、刘杰、刘炳骁、周杉、周松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京0102民初400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登记在刘淑芳名下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牛街西里二区7号楼1层109房屋由周广琦、周广鹏、周锐利、刘杰、刘炳骁、周柏、周松、周杉继承,按份共有,其中周广鹏占20%份额,周广琦占20%份额,周锐利占20%份额,刘杰占15%份额,刘炳骁占5%份额,周柏占10%份额,周松占5%份额,周杉占5%份额;二、登记在刘淑芳名下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春风胡同6号楼2层⑤-2-202房屋由周广琦、周广鹏、周锐利、刘杰、刘炳骁、周柏、周松、周杉继承,按份共有,其中周广鹏占20%份额,周广琦占20%份额,周锐利占20%份额,刘杰占15%份额,刘炳骁占5%份额,周柏占10%份额,周松占5%份额,周杉占5%份额;三、刘淑芳名下中国工商银行0200201301003558654账号/卡号账户余额、中国银行320767282022账号/卡号余额、中国银行325951218946账号/卡号余额由周柏继承,周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周广琦、周广鹏支付人民币284950元;四、周锐利手中持有的属于刘淑芳遗产的6万元人民币现金由周锐利继承;五、驳回周广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210元,由周广鹏负担14242元(已交纳),由周广琦负担14242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周广鹏),由周锐利负担14242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周广鹏),由刘杰负担10681.5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周广鹏),由刘炳骁负担3560.5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周广鹏),由周柏负担7121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周广鹏),由周松负担3560.5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周广鹏),由周杉负担3560.5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周广鹏)。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周松、周杉负担(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周广鹏)。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Supersonic Imagine.sa(中文名:声科影像有限公司)、世纪金柏(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豪洛捷(上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5)京0105民初68448号原告广州硬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Supersonic Imagine.sa(中文名:声科影像有限公司)、世纪金柏(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豪洛捷(上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16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4层11法庭(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ANASTIA DWI WARDHANI:本院受理原告范自刚与被告ANASTIA DWI WARDHANI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802民初7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范自刚与被告ANASTIA DWI WARDHANI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德切斯传媒(多伦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怪物能量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你公司因商标行政纠纷上诉一案,你公司作为原审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6)京行终1169号当事人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

黄泽平(身份证号:4452811992******55):

  因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依法对你进行立案调查。

  因多次与你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5034号)。限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配合调查,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20—37859380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5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026年3月13日

  

  行政监管措施送达公告

鲁鹏兴(身份证号:3306231972******14):

  经查,你在从业期间,未树立风险底线意识,未勤勉尽责,擅自脱离岗位,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严重违反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未识别、控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认定你为不适当人选,自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对鲁鹏兴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浙证监措施〔2026〕044号)。请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关于对鲁鹏兴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71—88223924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18楼浙江证监局

  浙江证监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