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2月1日电(记者徐驭尧)记者从西藏自治区获悉,2025年西藏新增营造林148万亩,其中南北山绿化工程43万亩,修理、修复、治理退化草原51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3万亩。
2025年,西藏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办法,构建美丽西藏建设制度体系,评定了自治区首批4A级“无废城市”,并开展人工造林碳汇本底调查和交易试点。目前,全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十四五”时期,西藏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7地市全部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2026年,西藏将继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实施雅鲁藏布江流域等关键区域的生态修复工程,预计完成营造林40万亩以上,其中南北山绿化工程20万亩,修复治理退化草原2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5万亩,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10亿亩。西藏还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建设林芝国家植物园,创建西藏柏木自然保护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