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健康生活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年09月05日 F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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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年09月05日 第 09 版)

  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利明:本院受理原告赵喜燕与你婚姻无效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5)鲁0686民初17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确认原告赵喜燕与被告何利明的婚姻关系无效。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公告 深泽武司(英文名:FUKASAWA  TAKESHI,男,1950年10月17日出生,日本国公民):本院受理原告李英与被告深泽武司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2401民初515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项内容:准予原告李英与被告深泽武司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已预交300元),公告费(以实际产生的票据金额为准),由原告李英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张菀婷、吴立坤:本院已受理(2024)鄂01民初612号原告陈燕桥、陈志俊与被告何俊彭、程志林,第三人深圳市黑马王润滑油有限公司、张菀婷、吴立坤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上诉人何俊彭、程志林就(2024)鄂01民初61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鲁0602民初8377号 Dan Yunger:本院受理原告滕春宁诉被告Dan Yunger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2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善泰:本院受理原告王存莲诉被告金善泰(2025)吉2426民初1599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准许王存莲与金善泰离婚;2.全部诉讼费用由王存莲承担)、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三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云0581民初 5204号 NANG MOE MOE TUN(姚依柔,国籍:缅甸,护照号:MA576564):本院受理原告段少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段晓静由原告自行抚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猴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吴联模[身份证号:3303271972********57,香港居民身份证号:M545704(7)]: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因多次与你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前述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1-86109910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山东证监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5年9月5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HOU ZHI YONG(侯志勇,加拿大籍,护照号:P666164NG):

  因你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因多次与你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前述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1-86109910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山东证监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5年9月5日

  法院公告咨询电话:1861813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