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读者桥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年08月30日 S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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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年08月30日 第 05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荣:本院受理原告吉林省吉洪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诉你、毕凤英、孙志民、蔡桂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204民初326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被告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当事人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万星(WAN XING):本院受理万立与万军、万彪、万星(WAN XING)继承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京0102民初412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莲:本院受理原告张仲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502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张仲刚与被告徐莲离婚;二、婚生子张云皓随原告张仲刚共同生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建剑(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211176194):本院受理原告王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贞:本院受理原告陈德基诉你与陈一峰、陈彤继承纠纷一案,因你现处境外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 0106 民初15587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独任制审理告知书。原告陈德基的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原告陈德基享有被继承人程颂贞在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2019)鄂 0116 刑初266号案刑事判决退赔权益62.5%的份额,被告陈一峰、被告陈彤、被告陈贞分别享有退赔权益12.5%的份额;二、判令原、被告按照第一项诉请确定的比例依法分割现有的刑事判决退赔发放款(具体发放金额以法院最终执行到位的退赔款项总额为准);三、请求判令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高家湾新一村第26栋3门401号的房产全部份额归陈德基所有,陈德基按照陈一峰、陈贞、陈彤应得份额支付折价补偿款;四、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华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辛娟: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诉被告武汉普林贝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辛娟、刘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106民初2079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向本院请求如下:一、被告武汉普林贝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350000元整;二、被告武汉普林贝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截至2025年2月10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合计85204.73元及自2025年2月11日起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计付);三、原告在最高本金限额9517700元内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41号现代·国际设计城三期6栋23层01—09号共9套房屋[不动产证明号: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56565号]折价款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辛娟、刘斌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8000元等原告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水果湖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义谱:本院已受理原告李沛莲与被告吴义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603民初581号开庭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灿荣、柳州市荣泰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原告陈柱汕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桂0204民初44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柳州市荣泰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向陈柱汕支付承揽加工款59580.24元及资金占用费;2.李灿荣对柳州市荣泰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本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290元、公告费6430元,合计7720元,由李灿荣、柳州市荣泰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1721民初3081号 杨氏雪然(DUONG THI TUYET NHIEN):本院受理原告朱世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沪0118民初3136号 张善俊、陈甜甜: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诉被告张善俊、陈甜甜、第三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沪0118民初3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555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更正公告 本院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的申请人李杰夫与被申请人王捷申请承认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和家庭法院作出的档案编号为(P)SYC415/2024的离婚判决中关于解除李杰夫与王捷婚姻关系部分的法律效力一案[案号:(2025)京04协外认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询问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3日下午14时本院第十四法庭进行询问”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并定于2025年11月4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进行询问”。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告 DANH HONG THUY:本院受理原告徐文璐与被告DANH HONG THUY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1127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辽0106民初2962号 辛阳:原告刘晓进诉被告辛阳离婚纠纷一案,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4楼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5)京04民初73号 宋世杰:本院受理原告褚庆祝(CHU,Qingzhu)、吴湘宁与被告宋世杰、余建华追偿权纠纷(2025)京04民初7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4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鲁0104民初7776号 李佩文、李晓雷:本院受理原告李家镇诉被告李佩文、李晓雷、李晓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依照法定继承依法分割被继承人李平名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七振兴小区1-04号1-05号的房产(不动产证号为槐011527),以及该房产自李平去世之日(2020年12月20日)至房产继承分配完毕之日期间对外出租产生的租金;2.请求依照法定继承依法分割被继承人李平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双龙庄777号自建房产,以及该房产自李平去世之日(2020年12月20日)至房产继承分配完毕之日期间对外出租产生的租金;3.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2025)鲁0104民初7776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告 PHUNG CAM PHIL (冯锦菲乐):本院受理原告王杰诉被告PHUNG CAM PHIL(冯锦菲乐)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莘:本院受理原告田牧诉被告田丹,第三人石英哲、田野、郑红、王英与你分家析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2民初27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现登记为原告田牧与被告田丹按份共有(每人各占二分之一份额)的、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八条19号1幢1层等[2]套房屋归原告田牧一人所有;二、被告田丹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配合原告田牧将上述房屋变更登记为原告田牧一人所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光银、张海燕:本院受理司先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181民初13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4)皖0181民初13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告 MAI THI MONG CAM:本院受理原告邱永珠与被告MAI THI MONG CAM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1127民初4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0211民初2756号YONG KEDVANHXAY:原告李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211民初27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Chung tze Chow:本院受理周忠勇、龚燕南与周兆亿,第三人龚燕川、龚燕江、龚燕长、查伟芬、周龙、周文、周静贞、周忠义、Chung tze Chow、HuizhenZhou(周慧珍)、Zhongqiang Zhou(周忠强)、周忠礼、周忠信、周忠凯、周莉莉、周德荣、张玉芝、周棣、周镇、班怀乡、周姿朴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周忠勇支付北京市西城区太仆寺街3号的售房款578666元,向原告龚燕南支付售房款723333元。2.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第三人龚燕川、龚燕江、龚燕长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龚燕川、龚燕江、龚燕长各723333元售房款。第三人查伟芬、周龙、周文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查伟芬、周龙、周文每人各160740元售房款。第三人周静贞、Huizhen Zhou(周慧珍)、Zhongqiang Zhou(周忠强)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向我方支付售房款各482222元。第三人周忠礼、周忠信、周忠凯、周莉莉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向我方支付售房款各578666元。第三人周德荣、张玉芝、周棣、周镇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向周德荣支付5786667元售房款,向张玉芝支付3857778元售房款,向周棣支付964444元售房款,向周镇支付964444元售房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京0108 民初25416号 崔燕宁:本院已受理原告崔燕光、崔燕明与被告崔燕宁、崔向宁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继承人崔继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外太平庄2号楼5门3号房产由原告崔燕光、崔燕明各继承50%,原告崔燕光、崔燕明向被告崔燕宁、崔向宁分别支付房产折价款;2.依法分割父母、崔克宁的存款、丧葬费、抚恤金;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鉴定报告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1-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辽0302民初890号 贺莉:本院受理李永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辽0302民初8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李永孝与贺莉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李永孝、贺莉各承担150元。公告费4000元(李永孝已预交),由贺莉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耔文:本院受理曹月与陈耔文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决曹月和陈耔文离婚;2.请求法院判令陈耔文返还彩礼人民币38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陈耔文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人民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法院公告咨询电话:1861813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