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海娜(LAM HOI NA LINA):本院受理原告曹佳与被告林海娜(LAM HOI NA LINA)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2民初198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林海娜(LAM HOI NA LIN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曹佳自2022年10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借款利息[以(2024)京02民终282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林海娜(LAM HOI NA LINA)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由林海娜(LAM HOI NA LINA)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径行向曹佳支付)。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一纯:本院受理原告张宜安诉被告北京美通优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白一纯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5民初60073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两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来本院六层第二十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吕佳璇、洪信男: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支行诉吕佳璇、洪信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0194民初294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贾陈街与汉月路交叉口)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宋基善:本院受理的原告东港市大东区新海渔需商店诉被告姜常娥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辽0603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宋基善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东港市大东区新海渔需商店69492元及利息(以69492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东港市大东区新海渔需商店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氏茶媚(KIM THI TRA MI):本院受理(2025)皖0122民初10452号原告赵少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京0108民初19736号 孙义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大学与被告孙义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8民初197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孙义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配合中国农业大学办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31号楼C座1门402号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将上述房屋过户至中国农业大学名下。案件受理费70元,由孙义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公告费200元,由孙义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4)陕01民初210号 中国恒大集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诉你及西安天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西安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陕01民初210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中国恒大集团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恒大集团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零谷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简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霍海燕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京行11145号一案的当事人须知、廉政监督卡、答辩状、证据材料、传票等材料。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9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区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朴铁洙:本院受理原告王秀敏与被告朴铁洙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0612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京0114民初3033号王雅晴(身份证号:210602197706033020):本院受理的肖永波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肖永波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556361元,并以556361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北七家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国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明翰诉被告曹国军、赵玉柱、张岩民、金谷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0月14日13时10分在本院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鄂0102民初5557号 柯邓(KE DENG)、柯美镇:本院受理原告张武华诉你们和邓明秀、邓明和、邓凤兰、邓明洲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双修、林秀梅、王维德、陆志瑀、陆仪兰:本院受理陆宛君诉你们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205民初6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告 LISA A REINHOFER(丽莎):本院受理原告孙罡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次日上午9时整(如遇节假日将依法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届时你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芦伟、芦林:本院受理马玉瑛与芦伟、芦林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士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截至2025年2月5日,尚欠本金451916.06元;2.截至2025年2月5日,欠利息6838.08元、罚息(违约金)164.99元,计算方式以系统计算为准;3.提前还款(加速到期),解除合同;4.原告对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5.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1)京04民初989号 黄有龙(HUANG YOULONG):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被告赵薇、黄有龙(HUANG YOULONG)、史玉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昀、于一仁、北京创利神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闫海英诉被告张昀、于一仁、第三人北京创利神贸易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2025)京0108民初16625号,闫海英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张昀、于一仁2014年8月18日分别与闫海英所签订的两份《出资转让协议》不成立,均对闫海英不发生法律效力;2.本案诉讼费由张昀、于一仁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告 DANG HUYNH NHU(中文名:邓黄茹):本院受理原告郭焱光与被告DANG HUYNH NHU(中文名:邓黄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1127民初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小平、陈红霞:本院受理原告燕建军与被告朱小平、陈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1802民初265号民事判决书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通知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陈红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燕建军借款本金5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3年3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被告陈红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燕建军律师费22000元;三、被告朱小平对被告陈红霞前述第一、二项义务的履行在57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陈红霞、朱小平未按期履行前述给付义务,原告燕建军有权对被告陈红霞名下位于宣州区夏湾路碧桂园钻石郡17幢2室房屋行使抵押权并要求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实现顺位在先抵押担保债权后,原告燕建军可就剩余价值在550000元范围内主张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20元,公告费5930元,合计15950元,由被告陈红霞、朱小平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Dong Sheng Zhao(赵冬生):本院已受理你与原告Shan Shan Li (李珊珊)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车站西街13号院2号楼2门6楼601室(现北京市西城区车站西街13号院2号楼2门6楼601室)(不动产权证号:京房权证优宣私字第87928号)房屋,由原告、被告各享有50%的产权份额,被告配合原告办理上市交易及所有权变更登记;2.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北区三层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小平、陈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宣城万里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小平、陈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802民初7598号民事判决书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通知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陈红霞、朱小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宣城万里纸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1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101元,公告费4780元,合计17881元,由被告陈红霞、朱小平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公告 YOUY THAVIKHOUN:本院受理原告徐茂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冀0921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告 霍斯尼里亚德费德里科(HOSNY RYAD FEDERICO,证件号:YB3559914,税号:HSNFC87C26F205L):本院受理原告刘菁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令:准予原告刘菁竹与被告霍斯尼里亚德费德里科(HOSNY RYAD FEDERICO)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及公告费,由原告刘菁竹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402民初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蕾:本院受理原告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省融展骧远供应链有限公司、吉林省融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绥化盛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张学君、赵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吉林省融展骧远供应链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7300000.00元,按照《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至2025年3月4日的利息6434462.79元,罚息人民币1414538.67元,复利人民币1975249.18元(以上债务本息合计人民币27124250.64元)以及自2025年3月5日起至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的罚息和复利;2.判令本案律师费人民币158798.00元及其他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费等)由被告吉林省融展骧远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3.判令被告吉林省融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学君、赵蕾对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原告对于被告绥化盛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用于贷款抵押担保抵押物,黑(2018)绥化市不动产权第0007744号、黑(2018)绥化市不动产权第0007743号、黑(2018)绥化市不动产权第0010874号房屋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由五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融展骧远供应链有限公司、吉林省融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学君、赵蕾名下银行存款27283048.64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蕾:本院受理原告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省融展骧远供应链有限公司、吉林省融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学君、赵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吉林省融展骧远供应链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按照《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至2025年3月4日的利息4858375.34元,罚息人民币11577530.11元,复利人民币4115668.85元(以上债务本息合计人民币50551574.3元)以及自2025年3月5日起至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的罚息和复利;2.判令本案律师费人民币242829.00元及其他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费等)由被告吉林省融展骧远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3.判令被告吉林省融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学君、赵蕾对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原告对于被告吉林省融展骧远供应链有限公司用于贷款抵押担保抵押物,长国用(2016)第101000049号、长国用(2016)第101000050号土地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由四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普通程序审判组织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融展骧远供应链有限公司、吉林省融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学君、赵蕾名下银行存款50794403.3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蕾:本院受理原告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春市博海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融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辽源融展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张学君、赵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长春市博海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至2025年3月5日的利息1968375.00元,罚息人民币6524999.00元,复利人民币1055275.88元(以上债务本息合计人民币34548649.88元)以及自2025年3月6日起至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的罚息和复利;2.判令本案律师费人民币184459元及其他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费等)由被告长春市博海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承担;3.判令被告吉林省融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学君、赵蕾对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原告对于被告辽源融展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用于贷款抵押担保抵押物,坐落于工农乡苇塘村三组-000的吉(2018)辽源市不动产权第22400047251号房屋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由五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普通程序审判组织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长春市博海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融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学君、赵蕾名下银行存款34733108.88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阮氏翠娟(NGUYEN THI THUY QUYEN):本院受理章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721民初9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章俊与被告阮氏翠娟(NGUYEN THI THUY QUYEN)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由原告章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羽加:本院受理的高鹏与高庆平、高大有、高勇为、王羽加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京0111民初26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高庆平、高大有、高勇为、王羽加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协助高鹏办理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康泽路10号院22号楼9层902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京(2017)房不动产权第0032424号,不动产单元号:110111105001GB00288F00150090]的转移登记手续,将前述房屋过户登记至高鹏名下;二、驳回高鹏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1282民初2398号 陈阳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市支行诉被告陈阳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9时在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鄂1127民初10号 阮氏波(NGUYEN THI BO):本院受理原告柳汪洋与被告阮氏波(NGUYEN THI BO)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2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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