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
我们是甬江科创区内一家筹建中的学校,计划引进多位高层次人才来我校教学授课,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携带的自用物品及科研物品该如何申报,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某学校筹建办 李老师
李老师: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对高层次人才进出境物品的通关作出相关要求,具体为您解答如下:
■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海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回国定居或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高层次人才,进境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除机动车辆(限小轿车、越野车、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和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品种外,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免税验放。
■ 进境物品如何申报
根据进境物品的种类分别有以下申报模式:
(一)进境自用物品
1、申报方法: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并提交人事部(现为人社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海关报送电子数据。
海关不限制次数,每次进境按照规定办理征免税审批、验放手续。
2、具体物品:
(1)首次进境的个人生活、工作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便携式计算机每种1件;
(2)日常生活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厨房用品等);
(3)其它自用物品。
(二)高层次人才进境自用科研、教学物品
1、申报方法:
凭人事部(现为人社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高层次人才填写的《旅客申报单》,可当场放行。
2、具体物品:
(1)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用的少量小型检测、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如属无线电管制物品,请提前准备国家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明)、仪表及其附件;
(2)为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必要条件的少量的小型实验设备;
(3)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计算机软件;
(4)标本、模型;
(5)教学用幻灯片;
(6)实验用材料。
(三)回国、来华后因工作需要进境物品
申报方法:
1、因工作需要从境外运进少量消耗性的试剂、原料、配件等,由其所在单位按照《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因工作需要从境外临时运进少量非消耗性科研、教学物品的,由其所在单位向海关出具保函,海关按照暂时进境物品办理有关手续,并监管其按期复运出境。
■ 出境物品如何申报
(一)高层次人才因出境参加各种学术交流等活动需要,以随身携带、分离运输、邮递、快递等方式出境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除国家禁止出境的物品外,口岸海关按照暂时出境物品办理有关手续。
(二)高层次人才在华工作完毕返回境外,出境原进境物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并提交原进口货物申报单、装箱单等,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境地海关凭主管地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他相关单证对上述物品予以验放。
(宁波海关所属镇海海关综合业务一科三级主办马为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