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国际观察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年02月25日 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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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年02月25日 第 10 版)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告 梅氏梦琴(MAI THI MONG CAN):本院受理原告邱永珠诉被告梅氏梦琴(MAI THI MONG CAN)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艳辉:本院受理赵桂兰诉马春辉、马艳辉、马军辉、马冬辉、马奎关于继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令坐落于抚顺市新抚区千金路7-1号楼1单元201号房屋由原告赵桂兰继承。2.请求判令由被告返还原告存款10万元。3.请求继承被继承人丧葬费1/5份额约一万元(丧葬费约5万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立清:本院受理原告赵岩与被告赵立涛、赵立波、赵立清继承纠纷一案,要求判令:被继承人赵立湧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三区1号楼房屋由原告赵岩单独继承。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2日9时在本院北区三层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羽加:本院受理原告高鹏诉被告高庆平、高大有、高勇为、王羽加遗赠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时在房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A215)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天:本院受理原告白志强诉被告吴鸿丽、白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朴泰根:本院受理申请人于金花与你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协外认3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天:本院受理原告白志强诉被告吴鸿丽、白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余晓璐:本院受理申请人马志强与你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协外认2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公告 TONG THI NGOC HUYEN:本院受理的(2024)鄂9006民初3286号原告汪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16日15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娟:本院受理原告周红诉你、王亚丽等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确认周智勇2008年2月23日的两份代书遗嘱无效;2.依法继承北京市西城区兴盛街2号地下一层147号车位中属于被继承人周智勇的部分;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2025年6月19日9时在本院北区第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新胜: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春京与被告王新胜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金150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以1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标准计算,自2019年10月15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诉讼费、保全费及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京0113民初3857号 WANGKIRI PIRAYA:郑萌与你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13民初38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程承大:本院受理申请人寇美南与你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协外认2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KURECHI MARIKO:原告刘译蔓与被告KURECHI MARIKO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令: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04号院2号楼2310室房屋在强制执行后的剩余款项2053094.58元由原告刘译蔓继承。案件受理费23225元及公告费,由原告刘译蔓负担(已交纳)。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京0102民初143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卞洪国:本院受理申请人常海艳与你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协外认1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告 霍斯尼里亚德费德里科(HOSNY RYAD FEDERICO,证件号:YB3559914,税号:HSNFRC87C26F205L):本院受理原告刘菁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次日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届时你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石林:本院受理原告CHENG SONG与被告北京通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林债权人撤销权纠纷(2024)京04民初12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4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陕0113民初10179号 JASON YJ CHENG:本院受理原告吕明月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公告 景彦彬:原告上海鄄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李凤艳、景彦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鲁1724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小平、陈红霞:本院受理原告燕建军与被告朱小平、陈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1802民初265号起诉状副本及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小平、陈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宣城万里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小平、陈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802民初7598号起诉状副本及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丽娜诉被告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3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302民初12295号 胡理国(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5409175614):本院受理原告章锦周诉被告胡理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审判组织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3日14时30分在本院东郊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4)陕民终338号 孙少杰: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东锦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孙少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Chaleun Sekong Energy Co.Ltd(CS能源公司):本院受理(2022)鄂01民初406号原告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Chaleun Sekong Energy Co.Ltd(CS能源公司)、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独立保函欺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01民初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俊皇:本院受理的(2024)京0107民初5955号姜承豫与郑俊皇、多奇(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十法庭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08民初51314号 LI THOMAS(中文名:李伟):本院受理原告LI JONATHAN KAI HUA(中文名:李凯华)与被告LI THOMAS(中文名:李伟)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如下:驳回LI JONATHAN KAI HUA(李凯华)的全部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8民初51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朝华:本院受理原告杨军与被告王东伟等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3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29日14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吕颂诉被告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3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京0106民初37219号 彭静儿:本院受理张颖与张鹿、彭静儿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方庄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685民初6967号 林进圣:本院受理原告曹小琴与被告林进圣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685民初69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原告曹小琴要求与被告林进圣离婚,本院准许。二、婚生女林文卿、林子馨随原告曹小琴共同生活,并由其负责抚育。三、驳回原告曹小琴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元,公告费6960元,合计7200元,由原告曹小琴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按照本院提供的上诉案件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思金斯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公司与塞芬尼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已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2024)京行终8656、8657、8658号行政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京行终8656、8657、8658号行政判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一纯:本院受理原告张宜安诉被告北京美通优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白一纯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京0108民初19736号 孙义刚:原告中国农业大学与孙义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杨静担任审判长,与两位随机选择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2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公开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孙义刚协助中国农业大学办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31号楼C座1门40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由孙义刚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鄂0102民初16619号 薛珺:本院受理原告曹法英诉被告江毅、薛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鄂0107民初4098号 李盈、刘天立:本院受理原告LIUNAN与被告李盈、刘天立、刘天华、刘启明、刘启英、刘洪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鄂0107民初4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鄂0102民初671号 华渝生、华夏:本院受理原告黄志远诉被告华蓓、华军、华楚璜、华楚琳、华伟、华旭、华渝生、华夏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鄂0102民初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颖:本院受理桂林市居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302民初4751号案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滋、梁恒、梁受标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告梁寿南与被告梁慧明、梁寿山、梁杰等继承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桂0103民初945号的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本案应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12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鲁0602民初381号 SAMER ABDALHADY KALAJI:本院受理原告李雪梅诉被告SAMER ABDALHADY KALAJI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9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新2301民初3804号 李晓春:本院受理的原告彭伍军、肖建春、杨坤肃诉被告杨晓燕、李晓春、樊思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本院经审理作出(2024)新2301民初3804号民事判决书,杨晓燕、樊思哲对该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状内容如下:1.请求撤销(2024)新2301民初380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邮寄送达费等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未经《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送达方式和程序进行司法文书的送达,也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穷尽所有送达方式而直接采取公告送达的情形,应属于程序违法,送达不能生效。二、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转让款7400000元及利息属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三、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樊思哲在继承樊祥瑞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属于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ENNY HONGDALA(护照号:PA0286442):本院受理原告潘兴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闫露:本院受理(2024)鄂01民初565号原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逻开发区支行诉被告闫露、武汉重冶阳逻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4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辽0302民初957号 丹尼斯(Singh Dennis):本院受理原告张一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辽0302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张一梵与丹尼斯(Singh Dennis)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张一梵承担。公告费4500元,由丹尼斯(Singh Dennis)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告 ATH CHANNAK:本院受理原告郑腾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024民初82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郑腾飞与被告ATH CHANNAK离婚;二、婚生子女郑雅君、郑奇伟由原告郑腾飞直接抚养,被告ATH CHANNAK无需支付抚养费;三、案件受理费200元及公告费由原告郑腾飞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公告 大野弘(OHNO HIROSHI):本院受理原告杨秀霞诉被告大野弘离婚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2401民初142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诉请:原告与被告离婚)、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6月4日13时30分在本院朝阳川法庭201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如未出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上诉人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丹东锦江房屋实业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袁光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变更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5月7日14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淑娟:本院受理原告李哲诉被告杨淑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211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斌:本院受理原告王雪静诉被告安斌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法庭(吉林大街101号)不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珈伟太阳能(中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珈伟太阳能(武汉)有限公司,第三人江中平、武力、珈伟太阳能(中国)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鄂0192民初4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4)陕民终153号 庄辉: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金砖与被上诉人贾良与原审被告庄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民事判决书,请你速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曲辉:本院受理上诉人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原审被告丹东市缘聚建材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万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袁光玲、曲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1721民初597号 阮氏春草(NGUYEN THI XUAN THAO):本院受理原告金鸿基与被告阮氏春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鲁0104民初16222号 中創雲智(香港)技術有限公司、毛晓东:本院受理原告张安诉被告中創雲智(香港)技術有限公司、毛晓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鲁0104民初16222号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397025.47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损失1000元(暂定,以397025.47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13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二对上述两项诉讼请求在9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3日9时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张化冰:本院受理(2024)鄂民终427号上诉人桂哲峰、徐俊华与被上诉人西藏林芝福源投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湖北珩生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冰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冰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冰晶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化冰、韦莺、景云、张晶、万安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届满即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7月25日9时在本院东区202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告 DANG HUYNH NHU:本院受理原告郭焱光诉被告DANG HUYNH NHU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个月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法院公告咨询电话:010-64849575、1861813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