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健康中国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年01月06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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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年01月06日 第 11 版)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尹兵:本院对原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尹兵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立案审理。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吉01民初273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30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9日9时在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THI TUYET(中文名:阮氏雪):本院受理原告张藤与被告NGUYEN THI TUYET(中文名:阮氏雪)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725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公告 矫金龙、朱彩红:本院受理原告杨明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吉0722民初323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3238号3238号之一)。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50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越丰商事株式会社:本院对原告王洪伟与被告长春市日增轨道客车配件厂、长春泰恒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越丰商事株式会社、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亚支行、大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吉01民初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钟坚:本院受理原告钟强、钟安玉、被告钟敏与你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2民初214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潘芙蓉名下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6号院7幢1单元201号房屋归钟强所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钟强给付钟安玉、钟敏、钟坚房屋折价款每人各870070元;二、钟祥雯名下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院新6楼2门11号房屋由钟强、钟安玉、钟敏、钟坚继承,按份共有,各占四分之一份额;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钟敏给付钟强、钟安玉、钟坚每人各277174.52元;四、驳回钟强、钟安玉、钟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037.19元,由钟强负担57937.39元(已交纳7389.14元,余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由钟安玉负担19366.60元(已交纳),由钟敏、钟坚各负担19366.60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评估费41500元(钟安玉已垫付),由钟强负担25610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径行给付给钟安玉),由钟安玉负担11030元,由钟敏、钟坚各负担2430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径行给付给钟安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瑞宏:本院受理原告张娜与被告孙瑞宏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张娜的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阮氏玉青(NGUYEN THI NGOC THANH):本院受理原告邵文文与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赣1126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JAY ALAN LIGHT(杰·艾伦·莱特):本院受理申请人王莹与被申请人JAY ALAN LIGHT(杰·艾伦·莱特)申请承认美利坚合众国得克萨斯州约翰逊县地区法院D201500550号离婚民事判决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4协外认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中秀美:本院受理原告商金华诉你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请求分割林永均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阜成路南12号楼1层45门地下室103号房屋,由林建华继承十四分之一份额;2.请求被告承担法律服务费1万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第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公告 华凌:本院受理(2023)京0109民初262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与被告华凌、冯乃篪、北京金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一、华凌、冯乃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贷款本金4978374.02元,积欠利息、罚息、复利(其中截至2023年10月21日的利息合计300197.92元,积欠的罚息、复利合计21082.95元;自2023年10月22日起至全部本息还清之日止的罚息、复利,以300197.92元为基数,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二、北京金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华凌、冯乃篪上述第一项债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北京金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华凌、冯乃篪追偿。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上诉人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等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6民终953号、1049号、1233号、1235号、1236号、1746号、1747号、1748号、174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曲辉:本院受理上诉人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袁光玲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6民终123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上诉人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市缘聚建材有限公司、丹东市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袁光玲等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6民终1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