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徐佩玉)记者18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
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于2021年率先在北京、深圳开展,旨在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2022年,该政策试点拓展到了上海、广东、陕西、浙江、青岛、宁波等多地,并优化了有关试点内容。
今年10月,在北京举办的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明确表示,要迭代式、集成化升级外汇便利化政策体系,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国公司资金池等政策要提质增效。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政策再优化,将进一步降低跨国公司融资成本,提升企业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和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