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读者桥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4年08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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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作+宾语”,怎样才妥当(杜老师语文信箱)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4年08月24日   第 05 版)

杜老师:

  我在读书看报时看到过“工人们在荒漠化区域划线,为制作草方格做准备”,又看到过“尽管我和团队为迎接朱鹮作了充分准备,接下来的困难仍超出预期”。有写“做准备”,也有写“作……准备”。再比如,看到过“3个月取一次视频素材,再用3个月做分析”,还看到过“他查数据、作分析、画图表,历经数月写出论文”。有写“做分析”,也有写“作分析”。

  这种“做/作+宾语”的说法前后不一的现象时常出现。请问怎样使用才妥当?谢谢。

  内蒙古读者  兰先生  

 

兰先生:

  现在比较多见的做法是——

  第一,“做/作”后面带的宾语是动词时,用“作”。例如:

  (1)作分析、作准备、作牺牲、作点拨、作提示。(见《现代汉语大词典》“做”字条)

  (2)作调查、作处理。(见《现代汉语应用规范词典》“作”字条)

  (3)作贡献、作报告、作调查、作动员。(见《新编学生词典》“作”字条)

  与此相一致,这一做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较多见。例如:

  (1)“作……决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2)“作……承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第二,“做/作”后面带的宾语是名词时,用“做”。例如:

  (1)做老师、做工程、做纸花、做记号、做姿态。(见《现代汉语大词典》“做”字条)

  (2)做桌子、做药材、做饭、做买卖、做活儿、做梦。(见《现代汉语应用规范词典》“作”字条)

  (3)做买卖、做生意、做作业、做衣服、做家具。(见《新编学生词典》“作”字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七条中说:“并对在海岛保护以及有关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其中“做出显著成绩”中用“做”,这跟上述说法相同。

  《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杜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