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融媒时代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4年05月13日 星期一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下一篇

多维联动,让老年人安享数字生活(新媒视点)

郑 宁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4年05月13日   第 08 版)

  当前,“银发族”已成为网民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满足了老年人获取信息、表达自我、情感陪伴、休闲娱乐需求,使他们享受到数字红利。然而,许多老年人不谙网络世界存在的种种“套路”,频被网络诈骗、虚假宣传等乱象所扰。

  内外因素共同造成了这种困境。一方面,不少数字产品和服务在设计时未考虑老年人群体实际需求,操作复杂,适老化功能供给不足。另一方面,老年人信息甄别能力相对较弱,数字素养普遍不足,加之心理孤独、社交圈子窄,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养生、养老、中奖、投资、陪伴等幌子骗取钱财。

  近年来,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智慧助老的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普及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也用专章对“无障碍信息交流”作了规定。营造老年人友好型数字社会,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保障老年人数字权益,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大家普遍意识到,保障老年人安享数字生活,需要坚持系统观念,政府、企业、社会、家庭多方协同,多维联动,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财产权、隐私权、发展权等数字权益。

  应当加大对老年人友好型数字社会的支持和保障力度。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通过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推进公共互联网应用的适老化改造,采取资助、表彰、奖励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展适老化产品设计和研发,加大适老化智能产品的供给。同时,要给不愿或不能上网的老年人提供非数字化替代方案。执法和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对侵犯老年人网络权益行为的源头治理和全流程监管,开展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通过日常巡查、专项行动等方式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联合执法、“信用+风险”监管、科技创新等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企业应当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从技术和制度层面加大对适老化产品的投入。在技术层面,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信息无障碍服务,在产品研发设计中融入老龄视角,为老年人提供简单、安全、便利的服务,并持续开展适老化产品的改造升级。在制度层面,建立健全适老化评估合规制度,及时纠正产品和服务中对老年人不友好或者可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行业协会应当尽快出台适老化产品标准,统一名称、入口、界面、交互、功能等,为全行业适老化产品规范化提供指引。

  此外,应当切实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引导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数字教育,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机构应针对老年人学习特点,通过情景式教学、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方式引导老年人掌握数字技术,帮助老年人提高信息检索能力、甄别能力、消费能力。

  家庭也要发挥好代际互动的“数字反哺”作用,年轻人应该意识到,关怀老人,不仅限于经济帮扶和生活照顾,还应包括情感支持和共同学习。面对不会使用数字产品的长辈,晚辈要第一时间为他们提供帮助,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耐心和细心,消除老年人的“数字排斥”,努力让老年人安享数字生活。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