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故事,很多时候,中西相通。
话说河南濮阳人吴猛,人称吴真人,身怀道术。有一次,他带着弟子要过江,江水很急,无法渡过。吴猛见状,朝江水挥动白羽扇,江水两分,中间出现一条路。吴猛带着大家从容走了过去。过江之后,江水才重新合并流了回来。
这个出自《搜神记》的故事,与《出埃及记》中摩西带领大家过红海的记载,何其相似。东西方智慧,在此灵犀相汇。
作为汉魏六朝志怪小说的代表作,《搜神记》流传千百年,对后世文学产生巨大影响。所谓“志怪”,就是专记那些神异灵怪之事。虽然“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架不住很多人就是爱听爱看这类故事,而且不光民间喜欢,还有很多知识精英,也颇好此道。比如《搜神记》的作者干宝,按照《晋书》的记载,东晋时期,曾领衔修撰国史,著有《晋纪》十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咸称良史”。
这么一位历史学家,却因有感于生死之事,“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翻开该书,触目所及,鬼神气息浓烈,灵异事件充斥。但内容并非只为了猎奇,不少故事很有现实意义。
比如曾进入中学语文课本的《宋定伯卖鬼》,讲述南阳少年宋定伯夜行逢鬼,经过一番机智较量,最终将鬼制服卖掉的故事。当鬼被宋定伯不断欺骗时,对读者来说,会获得一种愉悦的阅读快感。而宋定伯给自己贴的“新鬼”标签,则有一种“用魔法打败魔法”的趣味。
《巨灵劈华山》里,因为华山挡住了黄河河道,河神巨灵手劈山的上部,脚踢山的下部,将华山一分为二,成为太华山、少华山两座山,黄河这才顺利流过。这反映了古人囿于技术水平低,希望铲除障碍、战胜自然的美好愿望。
《杨伯雍种玉》讲洛阳人杨伯雍,因为山上缺水,就不辞辛苦地汲水,在山坡上摆摊,为过路人提供免费茶水。后来,有人送他一斗石子,让他种下。杨伯雍照做之后,在石田中长出了美玉。这赞美的是好人终究会得到幸福。
有学者统计过,《搜神记》464则故事中,直接涉及鬼神的约占一半左右。而这些鬼神异人,又可以分为6类。
第一类,始祖。如神农鞭百草、赤松子掌管雨水、陶安公铸冶、宁封子出五色烟等,这些华夏始祖,敢于为造福民众而与天斗、与地斗,创造出惠及万民的业绩。
第二类,仙人。如师门、冠先、琴高、刘根、彭祖、葛由、于吉、左慈、葛玄等,不仅成仙享受长生,而且还会各种法术,周济救急是他们的特点。
第三类,复活。冠先被宋景公所杀,数十年后复活;徐光被孙琳所杀,后复活作大风把孙琳的车吹倒;张璞二女投水后复活;李娥死后十四日复活……
第四类,鬼魂。颍川太守史祈的父母死而为鬼;丹阳丁氏女被虐待自杀而为鬼;颛顼氏有三子,死而为疫鬼:一居江水,为疟鬼;一居若水,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善惊人小儿,为小鬼。
第五类,神仙下凡。这类以仙女居多,有助园客养蚕的“神女”,有助孝子董永织缣的“天之织女”,有与弦超结为夫妻的“天上玉女”。
第六类,精怪。这是一些人或动植物获得某种超自然力而化为带有神秘色彩的灵异精怪。如“马化狐”“人产龙’”“马生人”“女子化男”“木生人状”“狗作人言”“女化蚕”等。
这些形形色色、光怪陆离的鬼神形象,大多被干宝塑造成或善或恶的伦理典型。而支配这些鬼神行为的根本原则是对道德的尊崇、对邪恶的鞭笞。《搜神记》讲鬼神的故事只是形式,阐发神道以警示人伦才是目的。
对此,鲁迅先生分析得在理:“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也就是说,在以干宝为代表的魏晋人士的头脑里,记录神怪,与描写人间,没什么差别,只要合乎当时主流的伦理规范就能获得认可。
《搜神记》的原书到宋代散失了一部分,今天我们看到的20卷本《搜神记》,是明代人从《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法苑珠林》等类书中辑补而成的。今天我们读这本书,更多应该关注它的叙事技巧。
魏晋人喜欢辑录异闻,并不是有意识地写小说,所以不仅对那些零星琐碎的东西,只用三言两语来记述,就是一般的故事,也不过粗陈梗概,仍属“丛残小语”的性质。但《搜神记》大多数篇章都是有头有尾情节完整的小故事,其中有不少篇章情节相当曲折生动,避免了平铺直叙,使故事波澜起伏,前后照应,收到了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如《三王墓》《韩凭夫妇》《千日酒》《李寄斩蛇》都写得较好。
尤其《三王墓》,《搜神记》中最悲壮的侠义故事,讲干将莫邪的故事。之前《列士传》《列异传》等书都写过,《搜神记》里的故事与这两者大体相同,但增加了许多细节和具体场面的描写,显得更加生动,故事也因之广为流传。
因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评论《搜神记》时才感慨道,与同时期的同类书相比,“其书叙事多古雅”“其文斐然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