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神州速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06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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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持续扩围——

农业保险为农民撑起防护网

本报记者 汪文正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2年06月21日   第 11 版)

  今年以来,山东省加快推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在省内落地,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图为6月14日,在聊城市茌平区贾寨镇鑫浩园家庭农场,农民驾驶拖拉机进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作业。
  赵玉国摄(人民视觉)

  浙江省温岭市大力实施订单良种奖励、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等粮油生产补贴政策,稳定早稻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图为6月11日,在温岭市东浦农场,农民抢抓农时施肥壮秧,助力水稻丰产增收。
  徐伟杰摄(人民图片)

  5月初,财政部等部门宣布将广西糖料蔗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5月底,财政部明确自2022年至2024年在内蒙古、黑龙江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容提速,帮助农民抵御自然灾害,也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田的积极性。

  

  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国家

  “去年年中一场大暴雨过后,我种的124亩早稻严重倒伏,加上因稻瘟病受损的106亩,当年种稻谷蒙受的天灾损失不小。”回忆起2021年7月15日的暴雨,江西省遂川县雩田镇种粮大户郭唐生印象深刻。

  幸好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郭唐生拿到了41400元理赔款。“每亩保费20元,我自己只需掏1/4,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如果稻谷遇天灾造成损失,每亩最高可理赔400元。”郭唐生说。

  如今,农业保险“安全网”织得越来越牢,农民面对风险有了底气。遂川县水稻种植保险承保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1年,全县范围内有2.16万亩受损水稻获保险赔付229.6万元,相关投保农户得到了及时赔付,充分体现出农业保险灾后损失补偿作用。

  什么是农业保险?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农业风险有哪些。农业生产的收益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其中,收入主要由价格、产量两大因素决定,成本则包括物化成本、土地成本、人工成本和灾害事故等造成的损失。上述因素的波动都属于农业风险。农业保险,即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为什么要发展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据介绍,这是考虑到农业易受大面积自然灾害影响,农业保险出险概率较大,农户参保意愿较低,承保机构组织经营效益不高,纯商业性质的农业保险难以持续,需要财政对农业保险给予支持。此外,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代替直接补贴,也能在世贸组织规则的框架下,对农业生产实施合理保护。

  近年来,中国农业保险体制机制日益完善。2007年起,中央财政为农业保险投保农户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拉开了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序幕。2021年,中央财政拨付保费补贴333.45亿元,带动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965.18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4.78万亿元。目前,中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

  同时,财政部等部门采取多种举措,不断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今年初,财政部修订出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优化大宗农产品保费补贴比例体系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促进承保机构降本增效,确保农业保险政策精准滴灌。《办法》提出,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应当公平、合理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保险费率应当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这一“红线”,将促进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降本增效。

  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农业保险“保”哪些领域和品种?

  据了解,目前中国农业保险已基本形成了以成本保障型产品为主,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指数保险等各类创新性产品共同发展的农业保险产品供给体系。从粮食作物、特色农产品到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网覆盖面越来越广,各地也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实践。

  今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走低,许多养殖户一度很发愁。在浙江宁波,政策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给生猪养殖户吃下定心丸。该险种以保险生猪在约定周期内国家发改委监测发布的“预期盈利”为参照,当“预期盈利”的平均值低于0时启动理赔,单头生猪最高亏损赔付额为1000元。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宁波是浙江省首个全面推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城市。该市推行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政府保障力度大,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补助65%,在约定理赔方式上也比同类产品创新。“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为养殖主体解决后顾之忧,保护了宁波生猪优势产能,可谓‘雪中送炭’。”宁波市生猪产销协会会长闻尧祥说。

  同时,农业保险在从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从保生产环节向保全产业链条扩展。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刘新立介绍,中国农业保险近年来积极探索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过渡,并在不同地区开展不同种类的准收入类保险试点,主要包括完全成本保险、价格保险等。

  其中,试点价格保险的地区已扩展至31个省区市,品种包括粮食、蔬菜、生猪和地方特色农产品的4大类共50个品种。2018年,内蒙古、辽宁、山东等6个省份、24个粮食主产县开展小麦、玉米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试点期为3年。2021年,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今年,按照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主产省产粮大县将实现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在重庆,万州、黔江等27个产粮大区(县)今年起开展稻谷、玉米、马铃薯3种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预计财政补贴保费1.11亿元,保额将达到30亿元。在山西,财政部门在推进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的同时,继续扩大现有中央及省级政策性险种的保障覆盖面,并鼓励引导县级特色农业保险发展。

  此次糖料蔗、大豆等作物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范围,受到种糖料蔗、种大豆的农民欢迎。

  与传统的物化成本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相比,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优势颇多。完全成本保险覆盖了物化成本、土地成本、人工成本等全部生产成本,可保障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提高了对农作物单位面积收入(或产值)的保障程度;种植收入保险能够同时保障价格、产量双因素波动,保障更全面、更易触发理赔,将大幅提高投保蔗农所获赔偿金额。

  完善“保险+期货”,发展农业再保险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发展作出多项部署。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发展农业再保险,正成为中国农业保险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

  在创新农业风险转移模式方面,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被寄予厚望。

  刘新立介绍,中国此前的“保险+期货”试点主要为应对农产品市场上的价格波动风险。“保险+期货”的试点区域涵盖东北三省、新疆、河北、海南等20多个省(区、市),品种范围包括玉米、鸡蛋等农产品。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农户向保险公司购买作物价格保险,当作物预期价格低于约定期货结算价格时,保险公司对投保农户进行赔偿,降低其因价格下跌可能导致的收入损失;同时,保险公司通过购买看跌期权而将价格风险进一步转移到市场。

  “这类保险保障因产量下降或价格下降或二者同时造成的农作物收入损失,通常保障相当于历史单位面积收入的65%至70%左右。应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这一模式,为农户提供更多的稳定保障。”刘新立说。

  在完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方面,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

  面对烈度高、影响范围广的自然灾害,农业再保险如何分散风险?“保险作为市场化金融方法,其成功运行的基础是大数定律,面对区域农业灾害风险缺乏独立性的情况,需在横向上扩大分散范围、纵向上延长分散链条。”刘新立说。

  2020年,为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财政部和8家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该公司整合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构建起坚固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2021年,该公司与35家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签署再保险标准协议,承担行业20%的农业风险保障,保费规模超过190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近1万亿元,服务农户1.88亿户次,全面增强中国农业再保险的保障能力和韧性。

  “农业再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有助于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对农业大灾风险未雨绸缪。通过再保险机制做好分散农业大灾风险损失的准备,从而缓冲农业大灾对国家财政的冲击,承担起市场化农业灾害风险管理的关键职能。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与再保险的政策,对于农业风险分散的可持续非常重要。”刘新立认为,未来应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探索资本分配模型基础上的最优再保险模型,使再保险的风险转移功能建立在科学合理、多方共赢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