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我们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阐明了中国人权发展六个方面的主要特征,强调中国高度重视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办好自己的事,是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最大底气。
中国党和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奉行“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的人权理念,积极推动“以发展促人权”。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硕果累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提前十年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关于减贫的目标;1949年到2019年,中国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从35岁提高到77.3岁;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分别是1956年的328倍和241倍;中国还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且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这些历史性成就,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为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此外,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国际社会日益清晰地看到,中国是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真正践行者。
立己达人,心怀天下。2017年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届会议通过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载入人权理事会决议。此后,“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殖民主义遗留问题对享有人权的负面影响”等由中国提交的人权理念,相继被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极大丰富发展了人权文明多样性。多年来,中国广泛开展国际人权合作,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加入或批准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以负责任的态度履行联合国人权条约报告义务,注重与相关人权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结合国情积极采纳建议;着力推动国际人权规则和机制发展,积极推动联合国人权机构改革;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建立了人权对话或磋商机制……
没有对话,任何国际人权合作都无从谈起;而没有发展,一切人权保障都将难以为继。
发展权利是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确认的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中国致力于同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共同进步:首倡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加强国际发展合作,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积极开展南南合作,力所能及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各类援助;提出全球发展倡议,推动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民众,中国用实际行动推动了世界人权事业发展。
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未来,中国政府和人民愿意与国际社会,特别是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广泛交流合作,积极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人权进步的经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起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