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文化万象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03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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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2年03月04日   第 09 版)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邵俊杰(JUNJIE SAO):本院受理原告铁岭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被告邵俊杰(JUNJIE SAO)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8月15日9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王静:本院审理原告蒙李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作为本案被告,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本院也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10民初223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当日为法定休假日时,顺延至该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你届时未能到庭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1299号 NADIRA IZAKHUNOVA:本院受理原告祁康毅与被告董明星、NADIRA IZAKHUNOVA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一套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定于2022年7月13日14时在本院第三法庭(云法庭)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THABET HASSAN:本院受理原告王彩云与被告THABET HASSAN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期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02民初15480号 郭芬:本院受理原告潘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令:驳回原告潘祜的全部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京0102民初15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吕欣颖、柳永生:本院受理原告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元亨时装有限公司、吕欣颖、柳永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吕欣颖、柳永生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沪0151民初4515 顾瑾:本院受理原告顾慕玉、顾香、郁屏与被告张慧君、顾瑾、顾琦、顾琄、顾慕芳、顾慕阁分家析产、法定继承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沪0151民初45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登记在顾宗英名下坐落于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三星村7队平房(主建筑占地240平方米),由原告顾慕玉、顾香、郁屏及被告张慧君、顾瑾、顾琦、顾琄、顾慕芳、顾慕阁按份共有,其中,原告顾慕玉占1/6份额,原告顾香、原告郁屏各占4/33份额,被告张慧君、被告顾瑾、被告顾琦、被告顾琄各占1/8份额,被告顾慕芳、被告顾慕阁各占1/22份额。案件受理费800元,由原告顾慕玉负担133元,原告顾香、原告郁屏各负担97元,被告张慧君、被告顾瑾、被告顾琦、被告顾琄各负担100元,被告顾慕芳、被告顾慕阁各负担3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昕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5718号原告北京汇思聚智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昕投资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本案系原告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2021]第0000037855号关于第13457098号“FITBIT”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提起的诉讼,本院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及被告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8月10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法院公告 吴氏玉红(NGO THINGOC HUONG):本院受理王岩与吴氏玉红(NGO THINGOC HUONG)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清华:本院受理原告黄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黄玲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时在本院北区六层第四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本案,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7124号原告意大利劳尔达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4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7128号原告意大利劳尔达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4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7129号原告意大利劳尔达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4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7130号原告意大利劳尔达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4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7126号原告意大利劳尔达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意大利CNC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4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0304民初21550号之一 WINFRIED LUDWIG KUHNERT:本院受理原告陈春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2021)粤0304民初2155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不准原告陈春燕与被告WINFRIED LUDWIG KUHNERT离婚。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收到上诉费缴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双方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朴莲淑: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262号原告吴庭恩诉被告韩基德、朴莲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1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君达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你公司(2020)京0102民初24221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被告君达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受损货物的赔偿款人民币100万元;2.被告支付原告自赔款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上述赔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本院北区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鄂0192民初1518号 张无忌、林逸山、林丽文、武汉市鑫悦水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鹤公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明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东湖楚世家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诉被告张无忌、被告林逸山、被告林丽文、被告武汉市鑫悦水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湖北鹤公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武汉明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湖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阿迪达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2344号原告天津市久鸿自行车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及上诉状。上述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文辉:本院受理北京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涉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吗特瑞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845号原告现代化自动车株式会社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吗特瑞斯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2月2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施萌、施为民:原告SHI AI DONG诉段莲凤、施萌、施为民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孙婉仪担任审判长,与本院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孟盼盼担任法庭记录。原告诉讼请求:1.判决被继承人施广高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3、15、甲15号7(1)幢3门5层503号房产中的全部产权份额由原告继承;2.依法判决全体被告协助办理上述房产过户至原告名下的过户手续;3.本案诉讼费全部由原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们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此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2-1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01民初13038号 马林超:本院受理原告赵联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1民初130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法国雅芙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法国科延公司与你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于二○二二年二月七日作出(2021)京行终7343号行政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默沙东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7397号原告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默沙东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参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302民初383号 孙胜仲: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桥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个月,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藤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MAURICIO DE SOUZA BARBOSA BALTER:本院受理孔若筝与MAURICIO DE SOUZA BARBOSA BALTER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证据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并定于2022年8月2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举证期限截止,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裕成企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诉裕成企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01民初7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裕成企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彩虹路2号32号楼和北京市朝阳区彩虹路2号37号楼的房产和土地,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编号为A101P13015、A101P14003的《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项下未清偿的借款利息3000万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91800元,公告费171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裕成企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裕成企业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0105执异24号 广州市海珠区丰群工贸发展公司、广东金盘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关开本、敖锦秀、广州市海珠区小港商业贸易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滘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海珠区丰群工贸发展公司、广东金盘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关开本、敖锦秀、广州市海珠区小港商业贸易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00)海经执字第204号],申请人广州市龙津捷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本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105执异2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变更申请人广州市龙津捷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2000)海经执字第204号案的申请执行人。限关开本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其他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施明义、杨勤英:原告梅伟芬与被告温州万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施明义、杨勤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凤凯:本院受理原告张宏凯与被告张凤凯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7月2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621民初327号 储春林、夏云兵、仲素清:本院受理王广元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621民初32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0万元,并从2019年2月6日起按月息1分给付利息至该款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一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审判员李晓萍独任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孙相满:原告金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3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伟(护照号码:302261535):本院受理原告李绍文、宋晓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被告田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绍文、原告宋晓慧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96000元,并继续以4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田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绍文、原告宋晓慧律师费23000元。三、原告宋晓慧对被告田伟名下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路277号招商西岸小区66号楼5单元601号房产[产权证号:鲁(2018)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21438号,面积84.54平方米]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本判决一项所确定的借款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90元,由被告田伟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91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宝儿:本院受理原告李湄、纪鲁平诉何宝儿、从庆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从庆不服(2020)鄂1202民初345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温泉人民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ZHAO HUI(赵辉):本院受理原告赵鹏约与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赵鹏约起诉要求: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被继承人赵良璧遗留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三区3号楼3层1门305房屋一套;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辽0303民初883号 吴常坤:本院受理原告黄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303民初8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ACY Securities Pty Ltd:本院受理原告李阳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富成:本院受理原告樊德华诉被告杨富成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104民初2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樊德华与被告杨富成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樊德华承担150元,被告杨富成承担1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THI TAM:本院受理原告张书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鲁0829民初47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杜其光:本院受理(2022)粤0105民初902号原告杜其耀、杜美卿、杜美兰、杜美莲、杜其新、杜美宝、杜建雄、杜咏宁诉被告吴瑞喜、杜泳冰、杜泳婷、杜其光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决被继承人郭锦华遗留的广州市前进路以忠大街24号房屋11/20份额,依法由原被告共同继承,按份共有。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因被告杜其光(男,居住美国,其他身份信息不详),在诉讼期间无法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本院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本案定于2022年8月9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17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贵纲(GUIGANG SUN):本院受理的(2020)川0107民初7394号原告冯媛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许原告冯媛与被告孙贵纲(GUIGANG SUN)离婚;二、婚生女孙韵雅随原告冯媛生活,被告孙贵纲(GUIGANG SUN)自本判决生效当月起,于每月10日前支付婚生女孙韵雅生活费1500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医疗费、教育费凭票由原告冯媛与被告孙贵纲(GUIGANG SUN)各承担50%,上述费用支付至婚生女孙韵雅独立生活时止;三、驳回原告冯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黎世垂:本院受理原告韩传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曲世威:本院受理原告田羽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吉0281民初8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蛟河市人民法院天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621民初7475号 张晨:本院受理(2021)苏0621民初7475号赵清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法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海安镇江海西路206号),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LIANA BONNIE SU(中文名:舒天丽):本院受理刘兴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12民初108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解除刘兴瑞与你的婚姻关系。你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