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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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明天会更好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6月01日   第 02 版)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叶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5月31日下午举行吹风会,介绍《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成果有关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李晓军介绍,《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是中国自2009年以来制定实施的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是首个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的行动计划。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力保障了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行动计划得到全面实施,主要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几十项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李晓军表示,本期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不足,重视补短板、强弱项,重视保障贫困人口、困难群众和弱者权益,努力实现公平正义。行动计划的实施使得中国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利保障充分落实,人权知识普及和人权教育深入人心,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走深走实。

  中国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受到国际社会的称赞。目前,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是制定三期以上行动计划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2018年11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中国的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会议上,20多个国家称赞中国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在国别审议中是不多见的。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分享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努力为全球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全球人权治理作出新的贡献。

  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李笑梅介绍,过去五年,中国人权国际交流合作成绩斐然,为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治理、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形象、切实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广泛开展人权交流合作。今年是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作为联合国大家庭负责任的一员,中国始终是国际人权领域重要的参与者、贡献者与建设者。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高级法官李晓介绍了司法机关实施行动计划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落实情况。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人民法院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建立健全权利救济机制和司法救助制度等。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介绍,中国政府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张永和表示,本期行动计划和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基本框架是一致的,与“十三五”规划完全吻合,对中国人权事业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相信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明天会更好。”李晓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