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台港澳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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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清单让“台独”顽固分子无处遁形

彭 韬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11月30日   第 04 版)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大陆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将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及刑法、国家安全法有关“分裂国家罪”等条款,对那些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顽固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采取严厉惩罚措施。这一重磅消息立刻引起台湾岛内舆论高度关注。无疑,这是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一记重拳。

  自2016年民进党重新上台以来,岛内“台独”势力气焰嚣张、活动猖獗。“台独”分子一面挟洋自重,与外部势力加紧勾连;一面不断挑动两岸对立对抗,大搞“经济脱中”“文化去中”,为两岸交流设置种种障碍,企图人为切断两岸联系,严重阻碍两岸正常交流。在岛内则加紧推动“渐进台独”“去中国化”,加紧建构、灌输“台独”意识形态,甚至妄图通过“修宪”“公投”来谋求“法理台独”,屡屡挑战大陆底线,使得两岸关系局势日趋复杂严峻。“台独”势力的嚣张行径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威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必须予以有力打击和遏制,才能从根本上维护两岸同胞根本利益。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就是大陆为打击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是站在民族大义立场,打击冥顽不化、与人民为敌之人,将成为推动祖国统一进程的重要步骤。这也充分表明,任何试图螳臂当车阻碍历史发展之人都将被历史前进的车轮无情碾压。无论何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都将始终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愿望与决心从未动摇!

  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是大陆落实“以法制独”的具体行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是对《反分裂国家法》的进一步有效补充,将《反分裂国家法》的法律效应在两岸关系的具体实操层面进一步落到了实处。通过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将“台独”顽固分子定性为犯有分裂国家罪行的现行犯,从而可以对其精准打击、绳之以法。

  此次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消息一经公布,台陆委会老调重弹,指责大陆是搞所谓的“武力霸凌”和“强制法律手段”,“煽动两岸对立情绪”;还阴险地对所谓“台独”顽固分子的概念偷梁换柱,称大陆此举是在“威胁对待与其意见不同的人士,以逼迫妥协”。苏贞昌更叫嚣称,“为台湾做事、为台湾民众服务是他无上荣耀”,狡称要“保护人民,不屈于威武”云云。这种狡辩反而印证了“台独”分子被深深刺痛,打中要害。“台独”顽固势力妄图负隅顽抗,为一己之私利,继续霸凌胁迫台湾民众,绑架台湾民意,想要拉台湾民众充当“台独”炮灰,不可能得逞。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就是要将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和广大台湾同胞区分开来,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实施精准打击,消除“台独”危害,从而更好地维护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台独”顽固分子终将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代价。

  正如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应询时回应,“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是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障碍。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径绝不能容忍,对他们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依法予以打击,目的是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和两岸同胞的切身利益,广大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历史是最公正的审判者。中国人在事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问题上,从来不容挑衅,也从来没有任何动摇和妥协。在中华传统文化和道德伦理中,任何人一旦被打上汉奸国贼的烙印,就意味着被永远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身败名裂,遗臭万年,人人唾弃。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这是无可阻挡的历史大势。“台独”是历史逆流,是绝路。奉劝那些“台独”顽固分子及其背后的支持者立刻悬崖勒马,不要心存侥幸,不要玩火自焚。要认清历史大势,早日回头是岸。如果继续在“台独”道路上狂奔,终将接受历史和法律的严惩。勿谓言之不预!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台湾与东亚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