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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任重道远(权威解读)

李宏伟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9年11月26日   第 11 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逐步完善,从责任分配、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多个环节建立起一系列制度政策措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则进一步明确了最需要坚持与落实的制度、最需要建立与完善的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此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了建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等面向政府监管责任的重要责任制度。未来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更需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范各类开发、利用、保护活动。

  实践中我们深刻感受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与被督察地方、单位的根本目的完全一致,都是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推动地方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也为地方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

  从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以及今年开展的第二轮第一批督察情况看,各地对待环境督察的态度上,存在不同的情形:有的地方把督察当成重要契机,着力提升本地区生态环境水平。但是也有一些地方不去真抓真管,反而弄虚作假、欺骗瞒报;有的地方被动应对;还有一些地方对问题整改走过场、抓表面,治标不治本,不敢较真碰硬,担当作为不够,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没有成效。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坚决纠正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监督检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摆在首要位置,严肃查处生态环保工作中表态调门高、实际行动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背绿色发展理念、严重违背经济发展长远利益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利剑,绝不是一时一事一阵子的事情,而是要长期坚持的。用好问责武器,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督促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做到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精准问责,准确厘清责任,防止泛化滥化,让被问责的同志心服口服。

  生态环境监测和考核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其中,考核制度是决定生态文明建设能否落地的关键性制度,而监测制度又是考核制度的基础。

  生态环境监测是了解、掌握、评估、预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基本手段,是生态环境信息的主要来源,也是决策者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考核可对一定时期内特定主体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此进行奖惩,它是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生态环境监测和考核制度以最严格的形式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情况反映出来,并形成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引导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实现政绩观从“唯GDP论”向“绿色GDP论”或“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论”转型,督促地方政府自觉践行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监测和考核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监测领域和监测范围还不够宽;二是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不高;三是由于生态环境数据获取不足、数据质量不高,增加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难度,降低了生态环境考核的约束力和公信力;四是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统计制度、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等评价考核制度的衔接不够,导致制度的综合效益没有得到很好体现。

  因此,有必要按照十九大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认真总结各地经验,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好生态环境监测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好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

  (作者系中央党校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生态文明建设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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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道远(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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