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MING DU(杜明,男,1963年5月7日出生,美国国籍,护照号:484743696):原告郑艳红诉被告MING DU(杜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5民初307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公告 武氏梦仪(VO THI MONG NGHI):本院受理的原告窦向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983民初6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准予原告窦向前与被告武氏梦仪(VO THI MONG NGHI)离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公告 Miss TOUM KEOMAHAVONG:本院受理原告年兴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921民初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C传媒有限公司(C Media Limited):本院受理申请人金翼互联网投资有限公司(ARM Internet Investment I Limited)与被申请人宋雪松、C传媒有限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一案[案号:(2017)京04认港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京04认港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作出的HCA791/2016号命令及HCA791/2016号判决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诺克海事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京73行初字第8686号原告诺文科风机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5月11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曾淋娘、关淑梅、关瑞宝、关春荣、关国强、关淑芳、关国栋、关国善、关佩云:本院受理原告关国柱诉你们的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6日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涉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程皓(CHENG HAO):本院受理原告郭清、郭凤骥与被告程皓(CHENG HAO)第三人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三层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万豪移民顾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8)京73行初2761号原告马里奥特环球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万豪移民顾问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杜·达吉雅娜(ДУ Татьяна):本院受理原告杜荷、徐军、张侨诉被告杜霞、杜·达吉雅娜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京0102民初22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斯皮度控股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京73行初5676号原告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斯皮度控股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2月18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利峰: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东方海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方海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诉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王利峰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解除北京东方海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与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司签订的《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2.判令二被告连带支付租金929580元、停车费112820元,共104240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以10424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2月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东2-19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京0108民初2901号 PARK SUNGMIN(中文名:朴圣珉):本院受理原告文雯与被告PARK SUNGMIN(中文名:朴圣珉)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京0108民初29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文雯与PARK SUNGMIN(中文名:朴圣珉)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文雯负担,已交纳,公告费2100元,由原告文雯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俊山(FUJIWARA RYU):本院受理原告孙红月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6民初3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北国江南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司铎:本院受理原告樊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亚运村法庭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闵淑(英文名:LEE MINSUK):本院受理原告龚雁斌与被告北京科仪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闵淑(英文名:LEE MINSUK)、梁宏海、金容完(英文名:KIM YONGWAN)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2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0106民初2240号 吴国华:本院受理的屈志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与原告离婚;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2月25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皓:本院受理王璐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吉0211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车红梅:本院受理原告金贞姬、崔艺娜与被告车红梅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吉2426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视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玉女:蒋林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家事法庭(吉林大街101号,世纪广场对面,科技馆旁)审理此案。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更正公告 庾哲龙: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先诉被告庾哲龙(2019)吉2426民初980号离婚纠纷一案,开庭时间更正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审判二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李湘儒: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被告刘丽昕、李湘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鄂01民初4392号、(2018)鄂01民初4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公告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6日发布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南中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东城区人民政府对征收范围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由于东政字(2018)第38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送达时间已超过6个月,至今未履行,现需对被征收人进行催告。因征收范围内坐落于东市场四巷4号房屋的所有权人张树仁已故,相关继承人至今无法联系,现对上述房屋的催告书进行公告送达,请该被征收房屋的相关继承人持有效继承证明文件来我单位办理领取文书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启东 祖玉洁
地址:东城区新中街19号
电话:010-64047711-6528/653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