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的有关情况,这些安排已于4月28日起开始实施。
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具体包括3个方面:
一是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深圳、成都、昆明、乌鲁木齐、重庆、郑州、西安、泉州等12个航空口岸以及满洲里、二连浩特、霍尔果斯、友谊关、东兴、磨憨等6个陆路口岸边检现场设置“一带一路”通道。
这项措施为执行“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程、重要合作、重大项目或参加“一带一路”有关会议、活动的中外人员和车辆快捷办理边检手续提供便利。
二是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人员提供“加急办证”“加班办证”“集中办证”服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企业的员工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最大限度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走出去”节省成本和时间。
三是对应邀来华参加“一带一路”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外国人,因紧急事由来不及办妥来华签证的,可凭中方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申办口岸签证。
来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程、重要合作、重大项目的外国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在华居留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根据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需要,将证件签发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对执行“一带一路”海上运输任务的外籍船员,离开港口城市换乘交通工具出境需办理停留证件的,签发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对有紧急离境等特殊需要的船员可于受理当日签发。
据了解,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全国边检机关检查出入境人数年均增长6.3%,赴境外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国公民、来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相关合作的外国人日益增多。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是全国移民管理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举措,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