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21日发布《关于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对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因日前对部分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尚未履行协议的被征收人及相关第三人送达《履行征收补偿协议交房义务决定书》的过程中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请下列被征收人及相关第三人(明细附后)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办理被征收房屋交付、选定奖励房源并签订补充协议等事宜。若原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已故,请该被征收人的继承权人与我单位联系办理上述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叶权 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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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19年2月12日
公告送达明细
1. 被征收房屋坐落:北京市东城区琉璃井南里10号,被征收人李玉珠,第三人李维勇、李铮、崔莹、杜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