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01强清16号
根据申请人黄进专的申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0月29日裁定受理江苏致臻雍福会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福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成立了清算组。雍福会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地址:南京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润和创智产业中心C幢7楼;联系人:王静;电话:13584057807)。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雍福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江苏致臻雍福会餐饮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