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叶紫)人社部、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对消防员招录条件与范围、招录程序、纪律与监督等作了规定,2019年1月将开展组织报名等工作。
《办法》规定,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从本省级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面向其他省份招录。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